关键词: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存在问题;对策
一、我国零售进口跨境电商的发展情况
二、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商品“货物”、“物品”属性模糊,存在法律适用难题
(二)众多政府管理部门间的职责边界不清晰,协同监管的效率和效果有待提高
(三)征收尽快税费的管理难度加大,市场监管的风险上升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特点是交易数量多而交易金额小,“贸易碎片化”的特点与传统一般贸易进口有着明显区别。随着“4·8新政”的实施,进口商品税费的最低免征额取消,需要征收进口税费的跨境商品数量增加,虽然每笔交易的征税金额较小,但是需要更多的行政成本投入,管理难度加大。再有,跨境电商税收新政设定了个人年度限购限额,这就要求海关准确掌握消费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年度消费金额。而如何收集、并在较窄的监管时空内处理这些海量数据,完成“单货相符”的监管任务,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是当前海关面临的一项挑战。还有,由于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与邮、快件个人物品进口渠道的监管政策、税收政策不统一,制度设计带来的监管风险有所上升,如“蚂蚁搬家”、“化整为零”导致的税款流失甚至规模化流失的风险,“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所带来的伪报税号、品名的风险等。一些地方已经发现有非法企业采用虚假身份信息进行报关,以达到通过电子商务渠道进口大宗货物的目的。此外,大量低值包裹通关,尤其是其中夹杂的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以及低报价格的商品,加大了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风险。
(四)政策措施可操作性、稳定性有待提高
“4·8新政”等跨境电商新政的出台,是政府管理部门平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一般贸易进口、国内生产销售的发展,平衡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税负的结果。但新政在监管措施的可操作性上存在明显不足,通关单、注册备案等制度要求几近苛刻、难以执行。而且政策出台过于仓促,新政发布15日后即要求企业执行,商品正面清单在执行前2日才公布,企业难以迅速进行模式转化、适应新要求。随之而来的过渡期政策,实际上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检验检疫等监管政策恢复到了新政之前。从2016年5月至今两次延长过渡期,向市场发出的信号表明这仍然是一种临时性管理措施,时至今日跨境电商的“试点”城市依然限定于部分城市,试点与非试点区域较长时期内存在政策不平衡,过渡期何时结束、“试点”何时结束、结束后的监管政策走向何方等一系列市场关心的问题迟迟没有明确答案,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电商企业均处于观望状态,普遍关心政策走向,希望能有一个预期稳定的政策环境。政策措施左右摇摆、长期不稳定、不明确对市场信心的影响较大,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五)虚假贸易、贸易欺诈日渐增多,消费者维权困难
三、促进零售进口跨境电商发展的对策
(一)进行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在我国现行的制度框架下,一件商品是“货物”还是“物品”,直接对应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完全不同的管理措施。而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其贸易特征较独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和个人自用属性很难清晰区分,跨境电子商务使得传统的贸易与非贸易性质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对我国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的监管、税收征管制度带来很大挑战,用传统概念去强行划分其属性很容易出现问题。因此,需要立足于构建公平的营商环境,立足于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公平交易、平等使用,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特点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建议考虑从跨境电商的独特性出发,不再区分商品是“货物”还是“物品”,而是建立一套适应这个新生事物特点的管理制度,税制方面参考国外的做法,将货物税与行邮税合并,对货物和物品统一按照税则税率征税,建立健全简易征收方式等制度措施。明确各市场主体的权力、义务及法律责任。强化个人自主申报义务,赋予电商平台企业更多的社会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能力建设,增强政策的科学性、稳定性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宣传沟通,提高公众认知水平,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注释:
①来自www.cbp.gov的《E-CommerceBrochure》,2016年12月20日。
②2016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及同比数据等来自海关总署官方网站。
③数据来自网经社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
④同比数据根据网经社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数据计算。
⑤数据来自网经社发布的《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
⑥数据来自网经社发布的《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
⑦直购进口是指国内买家在网上下达订单,小包裹直接邮寄进口,申报、缴税通关。其主要特点是商品以个人包裹的形式,通过邮政通道或国际快递通道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