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即将来临,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出门旅游。湖北省旅游委发布10条出行提示,帮助广大游客安全出游、文明出游、快乐出游。旅行时出现纠纷,可拨打24小时旅游服务热线“12301”。
●选择合法诚信的旅行社
旅游者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有实力的旅行社出游。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业的“照”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选择合适优质的旅游线路
游客在选择旅游线路时,应当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切不可只求价格低,而不考虑服务质量。一般来说,价格与服务成正比,价格过于低廉,旅游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切勿抱有贪图便宜心理。低价旅游团通过降低吃住标准、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强迫消费盈利,旅游者一旦选择低价旅游团,势必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不仅侵害了自身权益,也助长了不法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勿存侥幸心理。
●签订正规有效的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者及旅行社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有效证据。
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包括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如不参加自费项目,则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确。
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组团机构拒绝签订旅游合同,则不要随团旅游,同时可向旅游部门举报。
●切实做好自身防护
出游行程预先告知亲戚朋友,行程中避免单独行动,保持通讯畅通。提前购买足额的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过程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参加团队旅游,要遵守行程安排,自驾游、自助游出发前要检查好车辆,做好线路规划和充分的旅途准备。
●错峰出游注意旅途安全
参与水上观光旅游、漂流、潜水、攀岩、过山车、高空滑索等高危险旅游运动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把控能力,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
旅游时尽量不要携带贵重首饰、珠宝、大量现金。游客在出国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问题,后果将由游客自负。
●慎重购买贵重物品
旅游者在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境旅游时,购买价格昂贵、品质难以鉴定的珠宝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时一定要特别慎重,要与当地商店的商品进行价格、商标进行对比,若确需购买,最好前往知名百货商场或当地百姓购物商场购买,购买时应主动向商场索要发票,及商品说明书等。
●文明旅游展示良好形象
文明旅游是最美的风景。游客出游时要《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树立文明旅游意识,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
要尊重当地区域和目的地国家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妥引起冲突,恪守我国及有关目的地国家的法令和法规。要做到文明、秩序、礼让出行,展示自己和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
●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
出境游旅行社在出游前向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出境旅游押金”而引发的投诉时有发生。旅行社要求交付出境游押金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
交付时通过银行转入旅行社总部财务,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或交付业务人员代交付。
●保存证据合理维权
旅游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旅游热点景区大多设立有警务室,工商部门也在部分4A级景区设立了维权服务站,当地法院也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等,在旅游景点可提供现场服务,游客在旅游期间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他们给予帮助解决。出境游时,遇到特殊情况可向我国驻当地大使馆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