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区间流转”便捷高效海关总署全国推广
这个源于成都的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很快被海关总署加贸司下文在大连、上海、南京等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推广,其中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行的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就起源于此。企业因此可以一年节省上百万元的物流成本。
A
一次交流一个建议
转身就变成一项落地改革
前缘
故事
2013年7月24日,一批从大连出口加工区发出的英特尔货物,顺利运抵位于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的英特尔成都工厂,这标志着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的货物成功实现跨区域的“区间结转”(海关总署进行推广后改为“区间流转”)。而这一监管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
了解到企业建议和需求后,成都海关随后专门派人赶赴大连出口加工区调研,并邀请海关总署加贸司来蓉指导,探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跨区域流转创新模式的可行性。很快,顺应企业实际需求的区间结转创新监管模式诞生了,并在成都关区率先试点运行。
B
区间流转便捷高效
“成都经验”在全国推广
从企业诉求中来,运用到企业需求中去,区间流转打破了传统的监管模式,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自行选择运输工具承运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流转,实现了监管模式改革创新。
在海关总署加贸司的指导下,成都海关与大连海关率先启动保税货物区间结转改革,针对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和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大连出口加工区开展保税货物区域间结转进行试点。
经过试点运行和不断总结,这一模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经验。2013年9月,海关总署加贸司下文决定在大连、上海、南京等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推广区间流转创新监管模式,“成都经验”由此开始全国推广。据悉,上海自贸试验区借鉴“成都经验”,推行的区内自行运输制度就起缘于此。
C
通关大“瘦身”企业享红利
延续创新
“企业增多了,外贸发展了,我们的管理有没有跟上?有没有出现制约发展的因素?”在成都海关的一次工作大会上,这个声音响彻整个会议室。
自贸试验区落户四川之前,在海关总署的支持下,成都海关就提出打造“西部准自贸区”的构想,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的首批14项海关创新监管制度,就已有8项在成都高新综保区先行先试。除上述的“区间流转、自主运输”创新监管制度,还有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智能化卡口验放等7项政策。
本报记者杨富摄影谢明刚马丁
区间流转
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自行选择运输工具承运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流转。具体而言,就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转出企业)将保税货物转入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转入企业)的经营活动,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间,以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间的保税货物流转。区间流转企业可以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收发货可采用企业自行运输或者比照转关运输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