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全额退款情形有:与开发商协商取消交易的;买卖双方取消交易的;信息错误导致错误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拆迁、注销或灭失的;符合免交或缓交规定的;房改房退款的(在有关新政策实施前暂属于缓交存范围)。差额退款情形有:预测面积与房产证实测面积不符的;未设立电梯或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误按有电梯标准交存的;合户及分户退款的;赠与和继承退款等。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辖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返还已经交存的全部或部分维修资金。
1、填写维修基金退款申请表:首先,需要填写维修基金退款的申请表,这是启动退款流程的基础步骤。
身份证、房产证、拆迁协议等,如果是房屋拆迁情况,还需携带维修基金卡(如已遗失,可不带)。
如果是退房情况,需要提供退房协议书、个人退款申请承诺书、维修资金专用纸质票据原件或电子票据打印版、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本人姓名办理的交存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这些步骤和材料是退还维修基金时需要遵循的基本流程和准备的文件。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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