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所条件申请者在日本连续5年以上拥有住所。
二,能力条件申请者20岁以上,具有本国法律规定的成人能力。
三,品行条件申请者品行善良。
四,生计条件申请者和其配偶者拥有的资产和技能足可维持生计。
五,二重国籍防止条件申请者没有国籍,或者申请者在取得日本国籍时放弃原有国籍。
六,不法团体条件申请者不得加入或者结成企图以暴力破坏日本政府的团体以及有类似主张的政党组织。
扩展资料:
日本国籍法第8条
符合下列各号的外国人,即使其不具备第五条第一项第一号,第二号及第四号的条件,法务大臣也准予归化。办日本国民的子女(养子除外)在日本有住处者企日本国民的养子,连续1年以上在日本有住处并且过继时依照本国法律为未成年者话失去日本国籍者(归化日本国籍之后失去者除外)在日本有住处者。煌在日本出生并且出生时没有国籍者、此时连续3年以上在日本有住处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归化
知网空间-日本国籍法
中国公民加入日本国籍的必要条件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
如未满10年,可申请日本永住签证,获得日本永住签证的必要条件为以下3种之一:
(1)在日连续生活10年以上;
(2)留学毕业在日本工作5年以上;
(3)日本人或永居资格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在日生活2年以上。
日本的永住签证是一种无期限的签证,也没有资格外活动限制。但是获得日本永住资格者最长不能离开日本3年,否则自动失效。期间可在日本驻外使领馆办理延期手续。
扩展资料
居留日本的注意事项:
1、在日中长期居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须在确定住址后14日内向市政府登记,办理住民票及在留卡。短期居留人员无需办理登记。若居留事项发生变化、在留卡遗失或污损,须在14日之内向居住地的市町区政府申请补发。在海外旅行时丢失在留卡,须在回到日本后14日内申请补发。
2、在日本出生的外籍婴儿,若想在日长期居留,须在出生后14日内向市政府登记出生信息,并在30日内向入管局申请居留许可。不打算在日长期居留的,可不向有关部门登记,但须60日内离开日本。
3、入管法规定在留外国人必须携带护照、在留卡、暂时上陆许可书或暂时庇护许可书等身份证件违者将受到以下处罚:
“特别永住者”之外的外国人违反携带在留卡义务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违反携带护照义务处以10万日元以下罚金。
“特别永住者”违反携带在留卡义务处以10万日元以下罚金;违反携带护照义务处以10万日均以下罚金。
参考资料: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
取得日本国籍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一般归化制度”,一种是“简易归化制度”。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适用于“一般归化制度”,不过当你跟日本人有血缘或者和地缘关系时,一般归化制度里的各种条件要求就可以降低甚至不予考虑,这样就演变成了上面所说的“简易归化制度”。
一般归化制度:
1、居住条件——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1号)
要注意连续这个词,即使在日本累计居住5年以上也不会被看作连续。
2、能力条件——这个要求不高,只要是年龄在20岁以上,有动手能力的(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2号),不是植物人就行。
3、品行条件——要求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3号)。主要审查在日本的纳税情况、犯罪前科、交通事故等问题。
所以在此特别强调,平时千万千万别闯红灯、超速啥的,被逮着了罚款扣分都是小事,归化和永住受影响就太冤了。
当然,因为你的审查官拥有所谓的“酌情权”,所以乱停车一类的交通违反问题可大可小,主要还是看你的运气。
5、不承认多重国籍——取得日本国籍后,应放弃原有国籍(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5号)。
简易归化制度:
一、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居住条件可降低为:在日本有固定的住所(一般归化要求5年)。
1、有“拥有日本国籍且在日本居住3年上的子女”;
2、本人在日本出生,且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或者本人在日本出生且父亲或母亲也在日本出生;
3、连续10年以上在日本拥有住所。
二、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居住条件可降低(一般归化要求5年),且无能力要求(一般归化要求有劳动能力)。
1、与拥有日本国籍的人结婚,且在日本生活3年以上(婚姻年限无要求);
2、与拥有日本国籍的人结婚3年以上,且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
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居住条件可降低为在日本有固定的住所(一般归化要求5年),且无能力要求(一般归化要求有劳动能力)和生计要求(一般归化要求有固定收入或者固定资产)。
1、有“拥有日本国籍,且拥有日本住所的子女”(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为日本人,换句话说就是可与有子女的日本人再婚);
2、有“拥有日本国籍的人的养子”,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但收养的养子当时需为未成年人。
根据日本《国籍法》的规定,申请取得日本国籍有六个基本条件如下:
一、住所条件
申请者在日本连续5年以上拥有住所。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也就是说申请者本人必须在日本生活5年以上,不符合这个条件没有申请资格。当然,申请者要有合法在留资格。申请者临时离开日本,或者有住所变动,都不影响申请。
二、能力条件
申请者20岁以上,具有本国法律规定的成人能力但是,这里所说的20岁的条件,不包括和成年人父母一同申请的孩子,因为这时孩子的申请是以其父母申请被许可为前提的,按照日本人的子女来看待,可以免除20岁以上的能力条件。
三、品行条件
申请者品行善良。这也是取得日本国籍的基本条件。说起来比较抽象,一般来说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者的职业状况、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日常生活、纳税与否、是否触犯过刑事和行政法规等进行调查。
申请者和其配偶者拥有的资产和技能足可维持生计。这一条,主要是防止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人取得日本国籍。
五、二重国籍防止条件申请者没有国籍,或者申请者在取得日本国籍时放弃原有国籍。也就是说,中国人申请取得日本国籍,在获得日本法务大臣批准后,要到中国大使馆办理放弃中国国籍手续。这个条件主要是缘由国籍惟一的原则,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国籍。
六、不法团体条件
申请者不得加入或者结成企图以暴力破坏日本政府的团体以及有类似主张的政党组织。这是维护国家共同体安全的当然条件,不仅日本,美国等国家也都有相同规定。
以上是申请取得日本国籍的六个基本条件,具体申请手续要在申请者所在的当地法务局或者支局进行,不能到不管辖申请者所在地的法务局办理申请手续。
加入日本国籍的必要条件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
未满10年可申请日本永住签证,获得日本永住签证的必要条件为以下3种之一:
永住与入籍的区别有两点:
(1)永住者保持自己原有国籍。
(2)永住者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与日本公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入境日本的注意事项:
带入日本国内的物品需书面向海关申报;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须提交《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同时,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不超过1kg,但与其他物品总价超过20万日元的免税范围时,不论重量及纯度,均需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并交纳相应税费。
如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100万日元或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时,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法律分析:加入日本国籍需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首先需要获得永驻签证,并在日本有合法生活10年的经历,获得日本永住签证的必要条件为以下3种方式:(1)在日连续生活10年以上;(2)留学毕业在日本工作5年以上;(3)日本人或永居资格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在日生活2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