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定妥座位后,凭该定妥座位的客票乘机。旅客可根据有关规定向航空公司售票处或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定座位。已定妥的座位,旅客应在航空公司规定或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票。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不予保留。
购票
中国旅客购票,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外国旅客、华侨、港、澳、台胞购票,须凭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班期
航空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可以改变机型或航线,更换其它承运人,取消、中断、推迟或延期航班飞行。
客票有效期
正常票价的客票有效期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客开始履行之日起计算,不定期客票自填开客票之日零时起计算;特种票价的客票有效期,按航空公司规定的该特种票价的有效期计算。
儿童票
已满两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50%购票。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成人全票价的10%购票,不单独占一座位。每一成人旅客只能有一个婴儿享受这种票价,超过的人数只能购儿童票,提供座位。
客票价
客票价指旅客由出发地机场至到达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与市区间的地面运输费用。
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应在航班起飞前以书面形式,向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并提供原购票的日期、地点、购票记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及足以证实客票遗失的其它证明。在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乘机
旅客应当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乘机手续。航班离站前4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变更航班、日期、舱位等级,航空公司将根据实际可能和运输条件给与予办理。
退票
误机
健康
患有重病的旅客购票,续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并事先经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同意,方可购票。
特殊旅客
无成人陪伴儿童、重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及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航空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航空公司预先同意并作必要的安排后方予载运。
随身携带物品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物品,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免费行李额
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额限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旅客乘飞机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凶器。
不准在托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资料、外交信贷、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绝收运。
行李赔偿
托运行李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属航空公司责任的由航空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限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按实际托运重量计算。
安全检查
在乘机前,旅客及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航班不正常服务
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免费向旅客提供膳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和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在始发站造成的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可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伤残赔偿
航空公司对每位旅客身体伤害的最高赔偿限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旅客保险
旅客可以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航空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
候补机票流程
1、在武汉天河机场售票柜台填写座位候补订座单;
2、在航班起飞前40分钟到售票柜台查询候补座位是否成功;
3、如候补座位成功,请向售票员出示乘机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
4、售票员查验身份证件后填开客票;
5、付款取票。
电子客票票务知识
特殊旅客服务程序
一、出港旅客
(一)旅客提前联系所乘航班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机构
(二)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机构做好特殊旅客服务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机构接到特殊旅客服务需求后,按需为旅客提供轮椅、担架等设施,协助办理乘机、联检、中转及登机手续。
二、进港旅客
航空公司及地服公司收到特殊旅客进港信息后,提前做好设备和人员安排,协助旅客做好行李提取和交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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