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通俗的说就是办理医保的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只要参保了社会医疗保险,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哪些人可以符合异地就医条件?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2、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就医直接结算
3、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哪些手续?
第一步:先领取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领取地点: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第二步:办理备案手续
1、长期驻外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1家就诊医院;
3)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3、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等。
二、目前不支持门诊直接结算
一张图了解医保异地结算
常见问题解答
一、办理完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还可以在原参保地刷卡就医结算吗?
【答】:不可以。参保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后,只可以在所选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社保卡在参保地暂时冻结,如以后回参保地居住则需至社保中心办理撤销手续。
二、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怎么办理?
【答】:医保异地结算方法:
1、申请:长期跨省居住(超过60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退休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至参保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申请手续,领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仔细阅读《跨省异地就医须知》并签字确认。
2、领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市区参保人员,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采集其基本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并邮寄给参保人员。
3、就医流程: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持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至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并结算费用。
4、待遇标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以及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结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5、支付方式:出院时个人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异地就医不能直接结算的部分怎么办?
【答】:异地就医不能报销的部分主要还是来自以医保的一些局限性方面,如:
(1)对于罹患癌症、脑梗这样重疾大病的患者来说,治疗费用可能需要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超过了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只能患者自费。
(2)起付线以内、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3)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自费药和自费项目。例如:进口药物、靶向药物以及质子重离子治疗技术等。
(4)异地就医过程中,因为就医地区与参保地区的医保报销比例不同导致的无法报销的部分。
(5)因为重大疾病导致的隐性损失,例如:患者因病导致的收入减少、亲属因陪护而无法工作造成的收入减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