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
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
二、鲁迅《
》:
我的母亲是素来很不以我的虐待猫为然的,现在大约疑心我要替小兔抱不平,下什么辣手,便起来探问了。而我在全家的口碑上,却的确算一个猫敌。我曾经害过猫,平时也常打猫,尤其是在他们配合的时候。但我之所以打的原因并非因为他们配合,是因为他们嚷,嚷到使我睡不着,我以为配合是不必这样大嚷而特嚷的。
况且黑猫害了小兔,我更是“师出有名”的了。我觉得母亲实在太修善,于是不由的就说出模棱的近乎不以为然的答话来。造物太胡闹,我不能不反抗他了,虽然也许是倒是帮他的忙……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
。
三、江幼农《鲁迅诛猫记》:
拙文《鲁迅笔下的三太太》,曾谈到鲁迅先生著《兔和猫》文里,那些兔子的下场。最近我又听得一点和这事有关的小事件,正也是鲁迅先生的的轶事之一。
《兔和猫》的尾巴,鲁迅先生写着:看见墙头的野猫,使他不由得想起了书架上的那瓶“
”。由此已经表示他预备“替兔除害”了。可是,结果毒药并没用,鲁迅先生却选了一个更有趣而毒辣的手段:
当时,兔子只随便养在地洞里,并没有太坚固的防害设备,所以黄鼠狼,野猫之流,都是天天夜里来趁机捡便宜。大概鲁迅先生觉得用毒饵不能眼看着仇人暴毙,而不够痛快,所以预备下机关埋伏,要拿活的。他找了一只大盆,用根棍子支起来,这原和小孩子逮麻雀的办法差不多,不过不用绳子拉,而是自动的——他在棍头上绑了一些肉,假如黄鼠狼们来吃肉的话,一定棍倒盆卧,必被扣住无疑,鲁迅先生试了两遍,怀着希望睡觉去了。
当第二天去看的时候盆子已经倒下去了,果然没有白费心血。他非常兴奋地,把俘虏取出来,看看不是什么黄鼠狼,而是头大野猫!这时候,鲁迅先生替兔子报仇的心,已经相当强烈火炽了。遂把这头倒楣鬼,扔到一只日本式的洗澡桶里,盖好盖子,下面烧起火来预备把猫给慢慢煮死。但是忿怒的鲁迅先生,仍觉得不够,于是又找来一柄尺把长的尖刀,望桶里胡乱的扎,他瞪圆了虎眼,喘着怒气,非看着仇人马上就死才痛快。他已经不耐烦了。但是刺又刺不到;水离烫还要有一会儿,不行,于是他大声喊道:“开水!开水!”佣人把开水提来了,他打开桶盖,滚下去,一壶两壶……猫先生终于立刻呜呼哀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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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回帖亮了
脱离了经济基础、社会背景、人文风气,用当今的价值观去对一个历史人物进行评判,是很错误的吧?
只有到近几十年,猫狗才由畜转为宠物。鲁迅那时候人都不是人,猫就大概和昆虫一个地位吧
这猫不算宠物,吃了对于鲁迅来说是宠物的兔子,有条野狗把你养的宠物狗咬死了,你会不会想着干死这条野狗?手段是残忍了点
脱离时代背景评判人的话,别说鲁迅了,满大街名人都是人渣,有意思吗?
民国,人都不是人了。谁还管猫?
所以呢,这就是对的?现在我们生活在封建王朝社会我们都是野蛮人?
楼上有个老哥说的蛮对,放到现在确实残忍,不能被接受。但是在那个年代,没有人会在意这些。脱离历史背景,风气,群众认知来谈他对不对没意义。在那个卖儿卖女的食人时代,一只猫又算什么呢。
报复的话我觉得无所谓,人为人向人报复也会用残忍的手段,有时甚至会获得掌声
还洗?
洗什么,那时候猫有什么用,狗还能看家,牛还能耕地,马还能赶路,猫能干嘛?不要因为你喜欢就觉得历史上所以不喜欢的人都要问题
现在很多穷农村还见猫就打呢!你是不知道以前穷的时候买条鱼被猫叼门外啃得稀烂是什么感受!说到底,有老鼠的时候,它是猫,没老鼠的时候,它就是老鼠
脱离当时的时代背景用现在的社会法则去批判?
非要虐杀?
那年头人都给你虐杀,还管一个猫猫狗狗
你也知道是现在……
你觉得那时候的时代背景是虐猫是正常的吗
那个时代,大多数女人的脚还是畸形的,还有不少没有生殖器的男人活着。你觉得那是什么样的时代背景?
是文明人就不要虐杀蟑螂
没虐杀啊,我可没拿开水烫它可没肢解它,直接踩死。抖啥机灵呢
高跟鞋踩死猫是虐杀,高跟鞋踩死蟑螂就是“直接踩死?”
宠物是在温饱基础之上的更好一层次的需求。
而且是宠物和吃自家财产的野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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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花这么多心思就找出虐猫这个黑点,只能更反应鲁迅人格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