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携带宠物前往中国的注意事项

1、入境中国时可携带宠物种类仅限犬和猫,每人每次限带一只。

3、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将在指定场所对有关伴侣犬、猫实施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犬、猫,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检疫证书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的由检疫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4、在隔离检疫期内,有关伴侣犬、猫的饲养管理由物主负责,或由物主委托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代理。检疫、饲养、管理等所涉及的费用,由物主向动植物检疫机关缴纳。

5、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违反上述规定者,动植物检疫机关和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基本流程

(一)从日本出境准备

1、须在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狂犬病免疫证书(狂犬病予防接種証明書)

2、至少提前7天向动物检疫所(動物検疫所)申请并接受出口检疫,办理检疫证书(輸出検疫証明書)。

(二)入境中国手续

1、出示本人护照及日本官方证明原件,接受现场检疫。

2、现场检疫合格后,将宠物交付指定动植物隔离场圃,接受隔离检疫。

3、隔离检疫合格后,本人凭《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到隔离场圃领取宠物。

4、注意事项

(1)携带导盲犬入境,除提交前述证明外,还须提交物主的残障人士证明及导盲犬经专业导盲训练的证书。两份证书的物主姓名应一致。导盲犬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可带到物主居住地隔离观察30天。

(2)宠物必须同物主一起入境。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同时入境,物主须在入关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标明有分离运输行李入境。若无法提交申报单,或同时入境宠物数量多于1只,相应宠物将被视作进境活动物进行检疫,物主须补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其它规定及有关费用等请向入境地检验检疫部门咨询。

(1)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首都机场局

(2)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隔离场

(3)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检科

(4)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隔离场圃

第二项前往中国其它地区

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

1、动物入境香港由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检疫。

2、物主须提前申请相应物种的进口特别许可证。申请表可在护理署网站下载。

3、物主须在入境前24小时内通知护理署。入境时须提交日本官方证明原件、护理署规定格式的“动物健康证明书”(14天内有效)、“居留证明书”及“航空公司证明书”(与进口特别许可证一同发放,由航空公司填写),接受检疫。

4、出生后不足60天或怀孕超过四周的犬、猫禁止入境。

5、宠物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地的,请参考入境手续。宠物离开香港后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返港。

6、有关事宜请向渔农自然护理署咨询并以渔农自然护理署答复为准。

二、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

1、动物入境澳门由特区政府民政总署负责检疫。

2、物主须提前通知民政总署,在入境时提交日本官方证明原件及进口准照申请书,接受检疫。

THE END
1.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图.docx需隔离检疫不需隔离检疫需隔离检疫不需隔离检疫隔离检疫检疫处理不合格复验合格出证销毁、退运需检疫审批需检疫审批不需检疫审批检疫审批申请单位报检准予报检不予报检检验检疫接单实施检验检疫现场检疫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除害处理复验合格出证放行申请单位注册申请单位报检申请单位注册申请单位报检准予报检不予报检检验检疫接...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33696359.html
2.活体动物进口的流程1.隔离期满且实验室检验工作完成后,作最后一次临床检查,合格的动物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后放行。 2.经隔离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检疫证书》。 3.须做检疫处理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请与我们联系: 公司名称:北京华晨远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huachenyuanyang.com/zxjckfw/dzwcp/179.html
3.进口乳品检验检疫须知三、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流程 境外乳品生产企业进行注册 进口乳品进出口商进行备案 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报检 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 检验检疫(包括标签符合性检验)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乳品标签进行备案 检验检疫合格的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 进口商建立进口记录和...https://www.zhyico.com/newsview.asp?id=3681
4.湖南截获一只大“幺蛾子”提醒:勿携带动物标本入境...检验检疫人员提醒,如不能出具相关检疫证书,勿携带动物标本入境 华声在线9月1日讯(通讯员 林俊 记者 周月桂) 记者今天从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长沙机场办8月28日从一名由马来西亚入境的旅客携带物中,截获一只蛾类标本,该标本体型巨大,翅展约20厘米,经鉴定为世界最大蛾类——乌桕大蚕蛾,同时截获的还有巴西的...https://hunan.voc.com.cn/article/201709/201709011904246618001.html
5.出境动物检疫程序与处理货主或其他理人在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境前,必须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 报检 。出境动物,货主或其他理人应在动物计划离境前60天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预报,在口岸隔离检疫前一周 报检 。 出境动物产品,货主或其他理人根据检疫需要提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不同的动物产品,报检的时间略有不同:饲养动物肉...http://www.jscj.com/wmkj/shangjian/2514.html
6.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完整版).pdf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完整版).pdf 17页 内容提供方:152***3686 大小:32.34 KB 字数:约1.34万字 发布时间:2021-01-13发布于陕西 浏览人气:897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完整版).pdf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0112/8043036047003036.shtm
7.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标准梳理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的检疫机关,由国务院根据情况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中也明确了有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职责。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将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2...https://www.hnis.cn/82/content_14838.html
1.进口知识一文读懂进境马匹检疫监管流程针对不同国家的马匹,会重点关注其当地流行的疫病。 若出现不合格情况,将通知货主或代理企业在海关监管下进行相应处理。 隔离期满30天(种用动物为45天)后,合格的马匹将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从而顺利离开隔离场,开启前往赛场的征程。 (来源:进口宝典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https://www.yoojia.com/ask/17-14235629109479858707.html
2.2024最全国内外宠物托运指南(材料准备+流程+费用)入境美国的宠物,不强制植入宠物芯片、不强制血清检测、不需要隔离。但需要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提供健康免疫证和检验检疫证。另外,美国海关对龟类有严格明确的限制,同时,猴类是绝对禁止被引进的。如果宠物不是普通的猫咪狗狗,那就要查一下目的地州政府的特定限制。 https://www.extrabux.cn/chs/guide/5642422
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实验室...中心副主任:郭德华,男,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硕士,研究员。1968年9月生, 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2006年意大利动物疾病防治研究所(IZS)访问学者。现为《检验检疫学刊》编委,上海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专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动物...https://lab.antpedia.com/1252/124/
4.上海口岸首次申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流程㈢申请单位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对已进口的货物管理有序,并能在“上海口岸进口动物源性食品采样批流向系统”中及时、正确申报货物流向; ㈣在“其他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一栏完整填写产品入境后计划存放的上海地区进境水产品备案仓储冷库名称。(申请表填写说明及随附单证) ...http://www.zouin.net/nd.jsp?id=10
5.瀛东律音┃实验动物进口流程及资质相关研究海关隔离场植物检疫证书...二、相关资质申请及流程 1. 进口流程 实验鼠的进口分为三步:首先是检疫审批,其次是入境检疫,最后为隔离检疫。检疫审批是入境检疫的基础,检疫审批通过的公司才有权要求海关对相关动物进行检验检疫。而检验检疫通过后的动物方可运往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 (1) 检疫审批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8HFADTR0534GK3Y.html
6.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国家法规政策法规2000年2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并修订完善了《中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的工作流程图、CIQ残留监控取样流程图、CIQ残留监控取样单、CIQ残留监控样品标签、CIQ残留监控送(收)样单、CIQ残留监控检测结果报告单、CIQ残留监控结果统计报表,并在实施2001年度残留监控计划中启用。 https://www.foodmate.net/law/chukou/1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