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科普“异宠”偷渡,警惕外来物种入侵风险检疫爬行动物

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近年来,饲养“异宠”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成为一种新的时尚,“异宠”流行给人们带来新奇体验的同时,未经检疫的“异宠”被伪装打包后通过跨境电商、邮件、快件等渠道非法寄递入境,极有可能带来外来物种入侵风险。本期,小编来带你了解“异宠”背后的风险。

一、什么是“异宠”?

异宠,也被称作另类宠物,最先兴起于欧美、日本,后在我国逐渐流行,是指被人们当作宠物饲养和观赏的野生动物及其人工繁育的后代,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等脊椎动物和部分无脊椎动物,它们可能来自野外或野生种源人工繁育的后代,且部分原产于其他国家和地区。

二、“异宠”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类别,异宠可以分为——另类水族宠物:巨骨舌鱼、海星、海葵、海螺、水母、陆生寄居蟹等;迷你哺乳动物:龙猫、海狸鼠、蜜袋鼯、香猪等;小型哺乳动物:雪狐、赤狐、雪貂等;爬行动物:陆龟、蜥蜴、暹罗鳄、玉米锦蛇等;昆虫:蚂蚁、马达加斯加蟑螂、竹节虫、螳螂、蝶类;节肢动物:红玫瑰蜘蛛、帝王蝎、蜈蚣等。

三、非法寄递“异宠”可能对

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传播病毒和细菌等病原微生物

造成外来物种入侵

从境外非法携带、寄递的“异宠”,特别是野生物种,如因被遗弃、逃逸和错误放生,一旦适应当地生态环境后,极有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对我国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对农林、畜牧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我国具有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外来物种一旦与本土物种杂交,有可能导致基因库污染,破坏本土生态结构。例如,日本此前在当地发现了本土扁锹甲以及泰国扁锹甲杂交产生的新物种,后者因杂交优势可能会取代其本地物种。非法寄递“异宠”已经成为入侵物种扩散的重要途径。

四、寄递“异宠”普法小课堂

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护我国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异宠”爱好者应当了解我国对于活体动植物、野生动植物等的运输、购买、饲养、交易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六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输入、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应当接受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未经检疫的,不得进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制定、调整并公布。

进出口列入前款名录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海关报检,并接受检验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

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均列于名录中。未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不得携带、邮寄进境。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

监管工作的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

携带宠物入境仅限犬或者猫,每人每次限带1只,且需要具备有效检疫证书、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电子芯片等。

五、重庆海关查获“异宠”案例

一直以来,海关是国门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道防线,重庆海关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严格进境动植物检疫,强化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严厉打击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全力筑牢国门一线生物安全“防火墙”。

案例一

2021年2月,重庆海关所属重庆邮局海关在一票票申报为“洗发水”的进境邮件中查获活体鱼苗“青鳉鱼”。

案例二

2021年11月,重庆海关所属重庆邮局海关在一票申报为“零食”的进境邮件内查获活体昆虫“长戟大兜虫”。

案例三

2022年6月,重庆海关所属重庆邮局海关在一票申报为“模型,礼物盒”的进境邮件中查获活体昆虫“斑股深山大锹台湾亚种”。

案例四

2022年7月,重庆海关所属重庆邮局海关在一票申报为“模型玩具”的进境邮件中查获活体昆虫“中华大锹指名亚种”。

六、海关提醒

非法寄递“异宠”入境,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请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不要携带、寄递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伪报、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让我们共同守护好国门生物安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THE END
1.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服务指南(34页)” 5. 《公布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2 年第2号公告;(全文) 6. 《兲于取消某些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规定的公告》 (质检总局2004年第111号公告)。(全文) 4 7.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5 号) 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 行类...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1209/8036016061002067.shtm
2.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标准梳理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相关部门会根据规定公布禁止进境物的名录,以及制定、调整并发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例如,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https://www.hnis.cn/82/content_14838.html
3.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潜在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http://www.yuloo.com/news/102367.html
4.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报检指南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签订进口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规定的入境粮食和饲料的检疫要求有贸易合同中列明。转基因产品需到农业部申领许可证。 (三)报检要求及应提供的单据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粮食和饲料入境前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https://www.51test.net/show/261195.html
1.进境(过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http://huhehaote.customs.gov.cn/hhht_customs/gjdwjjtdddzwjqcpjysp/jjgjdwjqcpjysp68/index.html
2.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23最新全文)法律条文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https://m.fadada.com/notice/detail-17730.html
3.报检员考试重点辅导:入境动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指南(精选3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对动物检疫审批的范围做了如下规定: (一)动物检疫审批 1.活动物: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蚕、蜂等)、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aq3jj9ls.html
4.动植物检疫如此诱人的樱桃,你心动了吗?获得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吉尔吉斯斯坦输华樱桃注册果园/包装厂名单 单证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原产地证书、输出国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 现场检验检疫 01 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toutiao/2021/08/27/522952.html
5.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国家法规政策法规检疫审批制度是指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及其实施条例的第九条、第十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境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含过境动物及产品)、部分植物及其产品,必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称检疫许可证)。审批范围详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https://www.foodmate.net/law/chukou/1687.html
6....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禁止进境物名录...农业农村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禁止进境物名录,制定、调整并发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A. 正确 B. 错误 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相关题库: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岗位技能比武题库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https://www.shuashuati.com/ti/d996d3edd82c4da5a6ec33b825999dd0a1.html
7.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流程在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前,申请单位需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于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一份许可证。 二、检疫审批产品名录 动植物部分主要包括进境活动物、生物材料、非食用动物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果蔬类、烟草类、粮谷类、豆类、...https://shenzhen.11467.com/info/29455419.htm
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检验...四级风险产品包括经化学变性处理的动物组织/器官切片,动物干扰素、动物激素、动物毒素、动物酶、单(多)克隆抗体,《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5年农业部令53号)外的微生物,非致病性微生物的DNA/RNA、质粒、噬菌体等遗传物质和基因修饰生物体。 进口四级风险产品,不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和随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https://www.66law.cn/tiaoli/6845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