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CodeforMaintainingTechniqueofGreeningSpaceinCityandTown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268-200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前言
为了加强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有7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以及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起草,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等参加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周大珠、钟汉谋、陈霞、杨敏辉、丁少江、卢俊鸿、吴芝元、洪强、张晓然、顾荣和、覃炜、黄金福。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以及养护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各项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8408—87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
GB12941—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50212—91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5—2002J1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4.2.7.4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更换或重新种植,并应在其休眠或生长相对停滞时进行。
城市绿地的权属人应将绿地的初始状况资料提供给养护人,包括:①绿地建设或历年整改的竣工资料;②历年养护管理的有关技术资料;③园林植物、建筑、小品及园路、铺装场地等设施的种类、规格、数量;④土壤理化性状、地下水状况;⑤植物生长势及病虫害等现状资料。7.2建立养护档案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绿地养护的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每年整理装订成册,编号目录,分类归档,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7.3填报养护报表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人应在养护过程中向权属人提供养护管理报表。内容包括园林建筑、小品及设施维护情况,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方案及效果评价、绿地养护管理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等。7.4新技术、新工艺记录和评价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人员应积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及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