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今年52岁,和丈夫在上海市浦东区打工,她告诉记者,“2016年,26岁的儿子在结婚前夕遭遇车祸身亡,我和丈夫深陷悲痛之中。2017年我和丈夫从上海返回,在家门口发现一个被弃男婴,身体健康。决定领养的我们在第二年报了警,并在通州区民政局申办收养手续,2020年8月28日手续全部办完并公示,后来又给孩子上了集体户口。”
眼下,周女士收养的男孩已4岁。“按上海有关规定,孩子上学实行人户分离;由于没有《领养证》,小孩上不了公立幼儿园只能上私立幼儿园,我们难以承受高昂的学费。为此,我多次往返于通州区三余民政部门、通州区民政局,可是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我只得向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周女士最近为此事很是发愁。
接到周女士情况反映后,记者首先采访了通州区民政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
那么,周女士《领养证》申领一事,到底“卡”在哪里?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南通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包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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