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碧湖公园,流浪狗的乐园?

调查流浪狗窜来窜去,小孩散步被吓哭

8月20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市区碧湖生态公园,在南门和东湖附近,不时见到狗的身影。当日,导报记者在这两处区域共看到11只狗,有大有小,毛发邋遢,有的狗身上多处毛发粘在一起。一只白色的狗身上还流着血,多处体毛残缺。“小心点,这些都是流浪狗,长期住在这里。”一位常到该公园锻炼的市民提醒道,从2016年开始,就有流浪狗在公园不时出没。

正说着,一群狗突然从草丛冲了出来,把市民季先生吓了一跳。季先生介绍,每天晚饭后,他都要和爱人带着4岁的女儿来这里散散步,一个多星期前,他的女儿还被突然窜出来的一只白色流浪狗吓哭了,现在,他都不敢带孩子来这边玩了。

季先生表示,这些流浪狗很脏,身上是否携带病菌令人担忧,且它们长期逗留在公园内,存在严重的卫生和安全隐患。

8月21日,漳州市小动物科学养护中心负责人胡先生介绍,2016年开始,他们中心就跟碧湖生态公园管理处合作,定期到公园内抓流浪狗回去饲养,最多的一次抓到8只,体长最长的约0.6米。无奈的是,后续不断有流浪狗在公园内出现,一直抓不完。

部门正摸索方法妥善处理这些流浪狗

公园管理处沈主任介绍,碧湖生态公园毕竟是开放式的公园,园区安保人员无法时刻把守园区的每个角落。目前,确实有很多只流浪狗长期在公园内出没,连日来,管理处也加派人手进行巡逻,驱赶这些流浪狗,流浪狗在公园长期逗留的情况有所抑制,但还是有很多流浪狗在公园内逗留,管理处正摸索妥善的处理方法。

律师说法

流浪狗伤人长期喂养者要担责

如果流浪狗伤了人,该找谁负责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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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浪狗咬人喂食者有没有责任对于无主的流浪狗,固定喂养人是事实上的狗主人,所以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908352.html
2.流浪狗伤人,喂养人可能担责某天,被告乙某将流浪狗带回位于某小区内的工地喂养,次日中午该犬脱离绳索,将该小区内的原告丁某及其女儿咬伤。 分析: 根据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被告乙某的询问笔录中的相关陈述,可以证实案涉犬只伤人之前,被告乙某具有领养案涉犬只的主观意愿并作出了收养行为,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被告...http://www.xzrbw.cn/info/1195/383243.htm
1.流浪狗咬人了喂它的人承担责任吗?一、流浪狗咬人了喂它的人承担责任吗? 流浪狗咬人了喂它的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流浪狗咬人喂食者承担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有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还有就是相对应的护理费用。流浪狗伤人,喂养者一般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对于无主的流浪狗,固定喂养人是事实上的狗主(资助乞丐不会成为乞丐的主人,人狗不同理)。https://mip.64365.com/zs/1506273.aspx
2.流浪狗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流浪狗,又称流浪犬,或称野狗、弃犬,系指无主犬。常见原因包括饲主刻意遗弃、散养走失等。那么如果流浪狗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流浪...https://m.66law.cn/laws/242313.aspx
3.流浪狗伤人该谁负责流浪狗伤人该谁负责 本站讯(记者 张舒迪 通讯员刘磊 龚辉)人们都说狗咬人算不上什么新闻。可是今天,在平政桥的河畔上,居民杜某和邻居黄某却因为狗咬人的赔偿问题发生了一场难解纠纷。绵阳市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了解有关情况后,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化解了这场纠纷。http://www.myntv.cn/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c=24456
4.流浪狗咬人喂养居民被判担责,法院:已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张女士诉称,其与林女士是同住在一个小区的邻居。小区内经常有流浪狗出没,没有固定住处。林女士和她的母亲经常出于好心,喂养一只流浪狗,还给它起了名字并收留了它所生的七只小狗。据反映,伤人之狗经常栖息在林女士家楼下,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多,没有见其他人喂过此狗。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195852
5.流浪狗伤人,“爱心喂养”能否免责?流浪狗伤人,“爱心喂养”能否免责? ■ 陈艳超 张女士遭流浪狗袭击,左小腿被咬伤,其遂将喂养人林女士诉至法院。林女士则表示自己和家人只是偶尔喂养该流浪狗,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及其家人长期在固定地点向狗喂食,林女士与伤人之狗已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判决林女士支付张女士医药费和交通费...http://epaper.cnwomen.com.cn/html/2023-08/30/nw.D110000zgfnb_20230830_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