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组成。中国军队现役总人数约200万人,是世界上兵员最多的国家。
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领导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自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形成了陆、海、空、火箭、战略支援部队五大军种。
接下来职升机教育傅杰老师就来简要说下各大军种吧!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一)陆军
陆军是在陆地上作战的军种,以地面火力为主,具有很强的突击力和高度的机动能力,其主要任务是在陆地上歼灭敌人。
既能独立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配合作战。
陆军的主要任务是抗击外来军事入侵,在一定地区上打赢局部战争,以及实现、维护国家和平统一和社会稳定。
(二)海军
海军是海上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其作战部队——除了海军总部直辖外,分布于北海、东海、南海三支舰队中,担负着保卫祖国海上方向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
海军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具有在水面、水下和空中作战能力,既能单独在海上作战,又能协同陆军、空军作战。
(三)空军
人民空军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以航空兵部队为主体,包括高炮、地空导弹、空降兵等作战部队,以及雷达、通信等保障部队合成的军种。
人民解放军空军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国土防空,保卫国家领空和重要目标的空中安全。
空军的使命是组织国土防空,夺取制空权,协同陆、海军作战,保卫国家领土、领海主权和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火箭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前身第二炮兵,是中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负担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由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作战保障部队等组成。
成立火箭军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战略举措,必将成为中国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载入人民军队史册。
(五)战略支援部队
新成立的战略支援部队可能包括情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五大领域。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主要是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
成立战略支援部队,有利于优化军事力量结构、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一)内位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共分为八大部队,其中武警的内卫部队是人数最多,也是编制最大的一个警种。它包括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武警总队以及机动师和武警总部的直属单位。
武警部队中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与反恐怖任务的部队。战时协同人民解放军防卫作战。包括武警执勤部队、武警机动部队、武警特种部队。前身为1949年8月组建的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1950~1982年,领导关系多次调整,先后隶属于公安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6月组建武警部队,武警内卫部队为主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内卫部队:这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从内卫二字便可看出,内卫部队承担着几乎所有的武装内卫执勤任务。因此省市县三级地方的武警总队、支队、大队便是社会稳定的武装力量保证。
另外,和武警的警卫部队不同的是,武警警卫部队(也指公安部警卫局)主要是是针对人的保护,而武警内卫部队保护防御对象则是一些重要目标和设施。
比如国家的党政办公机关、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以及一些重要的会议活动等。
武警内卫部队保卫着我们社会安全有效的运行,无论是防空防爆还是抢险救灾,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武警的内卫部队,因此,对于这些为人民奉献和牺牲的武警官兵,我们应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机动总队
第一机动总队驻地,设在石家庄市
第二机动总队驻地,设在福州市
关于我国武警部队发展建设的故事,例如武警部队的8大警种、武警部队的编制等等。目前,武警部队组建了两大机动总队,分别是:武警第一机动总队、武警第二机动总队。
(三)海警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ChinaCoastGuard),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下辖的总队,对外称为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
2013年,国务院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海警队伍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
报考军校需要什么条件报考程序是什么
问:报考军校需要什么条件
答:感谢邀请。报考军校一般的程序是:报名-政审-志愿填报-面试、军检、体能测试-录取。
高考专家傅晓辉老师摘录细分核心条款如下: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均可报考,身体健康,未婚。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8月31日)。
二、政治考核
高考结束后,考生到县(区)招生办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考生填写基本情况部分;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考查并出具考查意见;县(区)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查情况,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其中结论合格的考核表直接交考生本人;结论不合格的考核表由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保管备查,并逐人登记、汇总上报至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由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汇总后上报省军区招生办。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三、志愿填报
四、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
报考军队院校的上线考生,根据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分科类和性别)与上线考生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的考生名单。报考人数不足院校招生计划4倍时,对应批次线上报考该院校的考生均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
(一)面试、体检工作
体检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发布检查结论,考生可在“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这些项目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体检工作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招办和医疗机构各一人组成。
(二)体能测试
根据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要求,我省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将继续试行组织体能测试,参照军人体能标准和高中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耐力、速度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进行测试。男子项目为5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50米,8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具体试行标准见附件4)。
高考结束后,考生到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体能素质报告表》(附件5),考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所在中学对考生高中阶段体能测试情况进行认定,考生和家长对是否参加体能测试进行确认。
五、录取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须将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结果报至省招办。
军队院校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军校招生体检结论变化的实际,省招办在投档时除考虑考生志愿、总分、性别、综合结论合格外,还将考生单项体检合格结论纳入投档过滤条件之中。对于志愿、总分、性别、综合结论均符合投档条件、但是其单项体检合格结论中没有任何一项符合报考院校所需的单项体检合格要求的考生,将不予投档。
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如果投档最低分处出现并列总分且并列总分的考生不能全部投出时,依次比较考生的单科成绩进行取舍。其中,文史类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如总分与单科分数均相同时,相同的档案同时投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择优录取。除此种情况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因退档产生缺额时,在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1∶1向招生院校顺延投档;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办从第二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1∶1向招生院校投档,计划仍无法完成时,省招办会同省军区在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缺额计划并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计划缺额1∶1向招生院校投档。各军队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在陕招生的军队院校均执行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武警部队院校中除武警工程大学的通信工程〔武警通信技术和指挥〕、信息安全和大数据工程〔作战数据保障〕专业执行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外,其余院校及专业均不得低于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招办对考生投档录取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存在分歧,由省军区招生办报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军队院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对统考成绩达到学校投档线且已投档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招办共同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军队院校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将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军检表于录取结束后一个月内寄送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