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科学地规划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山东省实验中学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立足我校实际,在总结和继承我校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基础上,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学校新课程体系,以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水平,实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跨越式发展,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1、全面实施并验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与实验教材,为课程方案和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
2、立足我校实际,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新课程方案在全省、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3、提高学校研发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4、大力开展以校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加强教学管理的研究,构建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5、探索和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为我省制定2007年新的高校招生政策提供建议。
6、全面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我校教师的素质和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三、实验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我校作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定点联系学校,既要全面实施并验证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与实验教材,又要为全省、全国新课程的推广提供经验。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开拓创新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需要边实践边探索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样板可以参照,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实验工作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在实践中大胆改革,积极进取,勇于创造和探索先进经验。
3、科研引领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学校要在充分借鉴教育研究部门及我省新课程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积极性,形成以校为本的研究机制,积极探索我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4、通力合作的原则。在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创造性的编排课程,形成科学的、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层次多、选择空间大的课程编排方案。课程编排既要符合国家课程要求又要体现学校实际和学校特色。
2、重视课程建设、课程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尤其是选修Ⅱ(校本教材)课程的开发与设置。提高学校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建立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
4、重视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形成。改革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改革教学常规,制订实施基于模块的个性化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学生个性化选课和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
5、探索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逐步建立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6、建设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与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与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
7、创建发展性评价体系和教学监测机制。研究开发切实可行的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和教学监测方法,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特别是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操作与管理方法,保证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性与可信性。
五、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
为切实加强我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实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以下实验工作组织机构:
1、课程实施领导小组:
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任成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新课程实验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加强指导与监控。
2、课程实施工作小组:
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教育处、教研室、团委、总务处处室主任、副主任与各教研组、备课组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教师的培训、课程的编制、教学过程的管理,带领全体教师最大限度地参与新课程实验。
3、课程实施研究小组
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校外受聘专家、各学科组骨干教师,早期对新课程有较深入研究的部分教师等。
研究小组要通过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和项目样本校的工作,组织好对实验推进工作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
六、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条件保障和专业指导。为此,我校提出以下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
1、改革学校管理,为新课程实施提供组织与管理保障。新课程实施需要新的学校管理与之相适应,对此学校将成立专门的课程实施管理中心,并将对学校各部门职能进行新的调整与定位,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新课程实施要求,学校将不断优化物质教育资源,加大学校场馆、设施、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为新课程实施创造足够的物质条件。
3、加强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新课程实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研究机构和专家的支持和指导。根据课改实际需求,学校将加强与各级教研、科研机构、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和高等师范院校的联系,形成自己的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
4、重视师资培训。要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教师最大限度地接受国家和省两级所提供的“面对面”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5、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家长、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意义、内容及阶段成果,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
七、学校管理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方案
新课程方案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为此,我校在学校领导机构、教师管理与评价、学生管理与评价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一)建立山东省实验中学课程委员会、山东省实验中学学分认定委员会、山东省实验中学选课指导中心
1.山东省实验中学课程委员会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点之一是赋予学校充分的课程自主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改变传统课程管理集权化而造成的千校一面、千人一面局面,促进特色办学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因此,学校特成立课程委员会,负责学校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审定学校课程的设置,创造性地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方案和实施学校新课程实验方案,并对新课程的实施做出科学地检测与评价。
课程委员会由校长负责,成员由副校长、副书记,教务处、教育处、教研室、团委负责人、校内外受聘专家及各学科教研组组组长组成。
2.学分认定委员会
新课程实验用学分计量学生的学习量、学业过程,并对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发展水平作出评价。进行学分认定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规范性,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学生学分认定的最终机构。学分认定委员会要制定学分认定标准,统一学分认定程序,要认真监督学分认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学分认定委员会要为每个学生组建学分档案。
学分认定基本程序:(1)监督检查学分产生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出勤、检测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待等。(2)公示学分。接受公众的监督举报并负责调查处理。(3)认定学分并注册。(4)建立学生学分档案。
学分认定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领导人员、学科负责人、部分专家组成。
3.选课指导中心
学生自主选课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为指导与帮助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特成立选课指导中心。
选课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学生选课的各种具体政策。指导中心要提供学校详细的课程安排,并对学生的选课提供建议和咨询;要通过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发展趋向,为学生科学选课提供客观依据;教研组负责本学科选课指导、咨询。
由各学科教研组长、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教研室、心理中心组成。
(二)教师管理与评价
教师是实现新课程从理论到实践、从理想到现实转换的关键,对新课改的成效起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评价与管理制度,是新课程实验的重要环节。
1.建立教师的评价体系
新课程改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要形式的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新型的评价体系,对教师实施发展性评价。新的教师评价要包括教师对学生选课指导的力度与实效,教学效果,选修课开设情况,校本教材的开发能力与水平,课题研究成果与业务进修,职业道德水平以及学生、家长、社会的反馈与评价。
2.课堂教学管理与评价
为体现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特征,根据新课程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制定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课堂教学管理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有明确的导向性,通过评价使教师课堂教学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地向评价标准靠拢。
(2)有效性原则
所确立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符合课堂教学的特点,能够体现新课程改革中课堂教学的内在要求,并为从事具体课堂教学的人员所认可。
(3)开放性原则
课堂教学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不可能用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来框定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一个标准不可能涵盖众多复杂的教学行为,因此现代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开放性。
(4)自主性原则
教师通过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行为。
课堂教学评价的步骤
(1)建立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挑选业务水平高、评议能力强、有责任感的人员参加,人数5~10人为宜。组长由教育理论水平高,课堂教学评价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
(2)学习标准进行试评
评议前要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学习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评价记分办法,看优秀教师的录相课,进行试评,试评中发现标准要求不恰当处,经讨论可以修改。标准、要求和办法一经讨论确定,在评价进行中就不能随意改动。
(3)观课评议
观课前评价小组全体人员要事先研究课程标准、课本和授课教师的教学设计,熟悉教材内容和应达到的教学目标。课堂上评议人员要按标准要求观察记录好授课教师和学生的实际表现。评议人员要按评价标准要求和师生在课堂上的实际表现评定给分,算出评价小组的平均分,不宜打分的项目应给出写实性评语。
(4)教师的自评
任课教师填写《课堂教学评价教师自评表》,进行自评,以促使教师不断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从而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5)学生的评价
选取部分学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学生简答表》,让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
(6)综合评议
参与观课的人员召开评议会,根据评价小组和学生的评价,结合教师自评,给授课教师提出课堂教学改进的建议、基本素质的提高方向和教学技能的训练要求,从而真正体现评价的发展性、引导性和促进性。
3.教学研究管理
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新课程教学研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以校为本课程研发为载体进行校本课程研究;
二、以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形式引导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开展说课、评课活动,通过具体课程的分析、讨论和交流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三、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定期进行教研活动;
四、组织理论学习,通过专家讲座、教师进修等形式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
五、以教研评价奖励制度激励教师参加校本校研的积极性。
4.教研组的建设
教研组是新课程实施的最基本单位。教研组要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转换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要建立学生个性化的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制度,要加强对教学班的管理,探讨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学校加大对教研组的政策支持,在明确教研组工作规范及组长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把课程开发、研究、建设的任务,以及对教师评价、考核、聘用的部分权力下放到教研组,使教研组成为教学实施与研究的主体。
(三)学生的管理与评价
1、制定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为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高中三年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活动。同时要求,实行学生学业评价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据此,要求学校做到在继续加强行政班管理的基础上,重视做好教学班的教育管理工作。
2、调整与改革办法
(1)、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班主任的职责不是淡化而是加强。
①目前高一年级必修课基本上以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学生的自习课、班会等也必须在行政班进行。
②因倾向于理或倾向于文的学生学科选择有所不同,进入高二后,行政班要进行部分调整。
③行政班的管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等外,要注重学生在教学班的表现情况汇报、总结和反馈(如:学生在教学班一周学习情况汇报总结)
④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为每个学生建立并保存选课档案。
⑤建立班级教育小组。班级教育小组由班主任、导师、家长、学生代表组成。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对学生的指导和考核,加强与指导教师和家长的沟通与联系。
⑥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值日班长制度,进一步培养、提高学生自我设计意识,锻炼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⑦对学生的教育评价,内容上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道德、身心健康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充分体现出学生传统美德的继承、价值判断的取向、人生规则的遵守情况;方式上更加注重个性化奖励。评价的主要方式除了原来的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之外,更加注重导师对学生的评价,充分利用学生的成长记录。
(2)教学班实行导师制。导师承担对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部分责任,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管理。
①教学班由选修相同模块的学生组成。
④教学班的学生在导师和学生干部的带领下从事教学班的班级日常活动。
⑤教学班的学生要主动把自己在教学班的学习、生活和活动情况向行政班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把学生情况向班级教育小组汇报,以获得更好的评价、教育和激励。
(3)教育处、教务处和团委要加强对行政班和教学班的管理。
①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对班主任和导师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②建立班级教育、班级管理考核机制,在继续进行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及个性化奖励的基础上,对管理优秀的教学班及任课老师进行表彰奖励。不断调整和完善我校的奖励制度。
③教育处、团委组织的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如:修身行动、运动会、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仍以行政班为单位参加。
八、实验工作进度安排
1、6月15日前学校领导、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新课程培训。学校制定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2、6月15日—7月3日,学校确定新课程实验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名单。根据新课程实验要求,学校在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现代教育设施等方面做出调整方案,并着手实施。
3、7月4—7月30日,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修订、全体教师新课程实验通识培训、新课程实验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学科培训。
4、8月1日—8月15日,确定我校新课程实验方案。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组织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学习我校课程设置方案和选课指导手册。模拟新课程选课、排课过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中全体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理论考试。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起始年级教师学科培训考核。
5、8月16日后,召开起始年级学生家长会,学生选课,学校排出新学期新课程实验课程表。学校新课程实验物质设施准备完毕。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我省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为加快建设基础教育强省、为培养与海南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2004年-2007年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完成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实验教材的验证实验,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认识成果和实证经验;
(二)完成全省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订和实验,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的推广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三)制订我省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管理课程的能力;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五)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六)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七)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全面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实现全省高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坚持全面进入、分类指导的实验工作原则
鉴于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础和条件的差异,对我省全面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提出三类不同要求:
(一)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1、高一年级不少于4个教学班,学生班额在50人左右;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Ⅰ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Ⅰ中获得22个学分;
3、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具有从高二年级开始的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实验教师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高中新课程必须开设的必修课程和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6、学校条件性资源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并能够重视教学过程中素材性资源的开发和生成;
7、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校本教学研究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8、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9、学校有整洁的环境、稳定的秩序、良好的校风和改革的氛围。
(二)较好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二类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模块;
3、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30人;
6、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28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6个学分);
7、教师教学方式能服务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性学习,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8、素材性资源受到重视和有效的开发利用,学校数字化课程资源能对教师教学提供有效帮助;
9、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一类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第二类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
3、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
4、学校具有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20人,并能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选课;
5、学生3年中获得的选修学分高于36个学分(其中在选修Ⅰ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
6、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课程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7、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素材性资源受到普遍重视和生成利用,学校拥有能不断更新和服务便捷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8、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成效显著,教师合作探究蔚成风气,反思教学已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以上三类要求,是我省对普通高中开展新课程实验水平等级评估的依据。第三类要求是每一所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省普通高中2004年秋季获准招生的必要条件。目前还达不到第三类要求的高中学校必须在2004年秋季招生前达到基本要求。对能够达到第三类要求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达到较好实施或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全省将在能够达到第一类要求的学校中,评选全省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示范学校;在能够达到第二、第三类要求的学校中,择优评选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特色学校。
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对照三类要求对学校进行准确定位,作好3年实验规划和提高新课程实验等级水平的年度计划,努力形成自己的课程特色,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不断提高学校的实验等级水平。
四、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改办)和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整合各方面力量,系统高效地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
(三)课改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课改办主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局长担任,课改办人员配备要精干,以提高决策执行和办事的效率。
(四)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执行、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其成员由本地区教科研部门和高等、中等学校专家、高中优秀校长和教师组成。专家工作组要通过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和项目样本校的工作,组织好对实验推进工作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
(五)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要通过权责下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也要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确保课程改革实验者最大限度地自主参与新课程实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六)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形成在学校层面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好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过程评估,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通过实验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起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五、实验的重点工作
(一)新课程培训工作
3、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培训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质量标准,对培训的过程和质量进行评估、监控。
(二)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建设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采取加强指导、以校为主、全省平衡的办法选用实验教材。选用程序为:由省教育厅公布教材目录,学校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组咨询指导下提出选用意见,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课改办,由省课改办适当平衡后确定。在保证学校自主选用教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部审教材在全省的使用实验。
2、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加强普通高中与大中专学校、教科研部门和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三)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和新课程的实施
1、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省里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和优势、特色,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定出反映学生个性差异、有利于学生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表。
2、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选课制度。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正确引导学生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在选课范围上要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和发挥资源效益,在选课程序上要体现学生为主体、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在科目设置和课时安排上要讲究效率和操作便捷,在选课管理上要有利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选课指导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学生,并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对学生选择适合的课程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3、高中学校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并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
4、高中学校要建立以校为主的教学研究制度,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并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四)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评价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1、要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省教育厅将出台《海南省普通高中实验年级学生学业成绩测试和学分认定指导意见》,全省普通高中要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印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评价手册》中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
2、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开展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背景下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并于2004年8月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开始前,出台《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改变目前高考在考试定位、考试方式、试卷设计、考试结果使用、招生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建立起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考试评价制度。
3、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契机,尽快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的互动与促进的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引导学校以及家长和社会对高中教育性质正确定位,逐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学校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条件。同时利用国家将在高中新课程实验区启动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工作的契机,引导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学校与社区等方面朝着国家级示范高中的目标迈进。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是一场触及基础教育深层次矛盾的深刻变革,是基础教育领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人才基础的具体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于2004年在全省范围同步推进,为我省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机遇。全省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要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特别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责任要到位。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承担其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要聚精会神抓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
二是政策要到位。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保障和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政策制订好、落实好。
三是经费要到位。各市县政府在今后5年内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作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培训、项目研究、实验推进等各项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也要多渠道筹措经费专项用于本地、本校的教师培训、办学条件改善等实验推进工作。
(二)坚持科研先行,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实验工作的指导
1、高中新课程实验正确的决策、有效的培训、有序的实施都有赖于科学研究。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项目的研究工作,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省里将设立项目研究成果奖,激励项目研究人员快出成果、出好成果。
2、省项目研究组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各科课程标准,积极跟进教育部项目组的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及时转化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新课程的各项培训工作,加强对高中学校实验工作的指导,努力解决我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3、各级教研、师训部门和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全省各级教研部门,都要以学校为基点,以课改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特别要重视抓好校本研修基地和项目样本校。全省高等院校、师训部门要积极投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教研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新课程实验的师资培训、项目研究和实验指导工作。
(三)加强跟进管理,搞好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督导评估
省里将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在全省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示范校和特色校评估活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对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全省每年将召开一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讨会,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对本校实验的自我评估,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验工作以教育的“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指导下,从本校实际出发,借鉴已开展课改实验学校的有益经验,积极大胆,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改革试验工作,构建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奠定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1、确保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试行)》在我校全面实施。
2、从我校实际出发,发挥校本优势,积极探索新课程实验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全省新课程的实验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可借鉴的模式。
3、推进基于新课程标准下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转变,构建与新课程相符合的教育教学规范管理制度。
4、建立新课程理念下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和教师教学水平、业绩的监测体系,实施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综合评价制度。
5、以新课程实验为契机,改革与完善校本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教师及行政管理队伍,把我校建设成以内涵发展为主、个性突出、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型组织。
1、与时俱进原则
充分认识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每位教师与学生把新课程实验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崇高的使命感及主人翁的姿态做好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工作。
2、求真务实原则
充分考虑到课程实施中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不遮掩,求真务实的做好课改实施工作。
3、科研引领原则
把课程实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作为研究课题,大胆探索、积极实验,开展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向科研要质量、要效益,使我校的教师队伍发展为研究型的学者组织。
4、以校为本原则
结合我校实际,充分挖掘本校潜在的课程资源,积极探索在学校层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方式,切实做到“以校为本”。
四、实验工作的程序
1、组织机构
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应该充分认识到教师是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者和主要实践者,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为此,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程改革领导工作小组,下设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各学科主任、高一年级主任及高一教研组长任组员,具体负责新课程各学科、学生管理实验方案的指导与实施,同时担任学生的选课指导。
(1)课程改革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高亚军
副组长:郭万里
秘书长:楼松年
成员:寿才明、斯克良、单荣耀、吕潮阳、诸才章、丁国君、何江卫
章年海
(2)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任:郭万里
副主任:寿才明、斯克良、楼松年、章年海、诸才章
组员:吕潮阳、丁国君、滕世群、何江卫、孔小明、郑建伟、封占萍、万蒙芳、胡安文、徐祯、林根清、黄文明、庄金友、王少华、徐建中、王勤、宋佩香、徐羊、赵志芳、黄海滨、刘美献、沈滨富、傅宾存
2、工作进程
(1)考察培训、理论学习
②2005年10月组织教师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标准》。
③2005年12月邀请人教社专家、省教研室方红峰副主任作新课程实验的专题报告。
④2004年11月组织学科主任赴课改区海南省实地考察学习。
⑤2006年5月—8月,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本各种新课程实验培训。
⑥2006年8月学校高一全体教师进行新课程实验校本培训。
⑦2006年11月拟组织学科主任赴新课程实验区考察学习。
(2)制度建设
①2006年8月制订出以2006级学生为预设群体的新课程开设计划。
②2006年8月完成制订“学分认定工作方案”。
③2006年8月完成修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④2006年8月完成制订“教师专业发展及评价培训方案”,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
⑤2006年9月初,正式开始基于模块教学的新课程实验。
⑥2006年11月开展实施“课堂教学创新”课程教学大型观摩活动。
⑦2006年12月完成制订“金华一中选课制度”,编制完成《金华一中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⑧2007年1月完成第二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确定教学班的辅导员、教室及编制个性化的课程表。
⑨2007年1月新课程实验学期工作总结。
⑩2007年2月完成学期学分认定工作。
112007年2月完成制订基于新课程的、科学的学校发展规划。
五、实验工作的分工
学校各部门应在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下,在新课程实验中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1、教务处
①按照教师培训方案组织实施教师培训;②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配备教师,开设课程;③统计学生选课信息,编制各种课程表;④召集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讨论并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⑤制订“学分认定方案”;⑥根据学分认定指导意见指导教师评定学生学业成绩;⑦修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⑧指导教师记录学生课程修习情况,积累学生成长记录素材;⑨指导学校信息中心工作,加强学生信息化建设,为新课程实验服务;⑩组织教师、行政人员、学生进行教师评价;11组织师生开发和利用校本课程资源。
2、教研处
①提出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方案;②起草新课程条件下的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的建议;③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④组织教师对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重点问题进行课题研究;⑤对各科的学分认定、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提出指导意见⑥组织师生开发和利用校本课程资源。
3、政教处
①提出学校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管理体制的方案;②指导年级主任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学生管理体制;③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管理学生成长记录袋;④开发利用校内外实践性课程资源,促进学生学有专长、人人成长。
4、学科组
①根据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意见,提出本学科的课程开设计划;②参与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③参与年级组织的科目选课报告会,接受学生咨询;④以年级为单位成立学科学分认定小组,并及时进行学分认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整体水平,推进课程改革和普及实验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使我县普及实验教学(以下简称“普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根据省教育厅《2005年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基础教育发展和普及实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普及实验教学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为目标,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实现实验教学普及目标,全面提升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完成宁中、初中、九年制学校和中心小学、乡镇完全小学、宁小共计48所学校的实验室建设,达到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标准,2008年底全县通过“实验教学普及县”省级验收。
(二)具体任务:
1、实验设备配置。宁陕中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宁陕小学达省颁Ⅰ类标准;乡镇中心小学、完全小学达省颁Ⅱ类标准;其他小学达省颁Ⅲ类标准。
2、实验室管理。①举办小学自然实验员培训班,组织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参加县级培训;②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使实验教学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提高实验开出率。
3、健全管理制度。各校制定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实验员岗位职责》、《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仪器使用、赔偿、实验登记制度》等七项常规管理制度并上墙。
4、完善管理措施。各校建立固定资金帐、实物流水帐、管理明细帐、做到“三帐”统一,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仪器存放整齐,分类按序排放、编号,贴签入柜。“四表”齐备(演示实验教学登记表、学生实验登记表、仪器借用登记表、自制仪器登记表),必须有实验通知单,并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锈、防腐、防火、防盗“五防”工作。
5、搞好实验教学。演示分组实验的“五率”达到规定标准,即:实验开出率、分组率、覆盖率、成功率、及时率要达到规定要求的90%以上;教师的实验教学要有备课、有计划、有批改、有实验通知、登记、统计;学生有实验报告。积极对学生开展课外实验和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验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建立健全本校“普实”档案、资料。编辑、整理申报材料,报请市主管部门对“普实”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估验收。
7、积极开展自制教具。各中小学引导教职工和学生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弥补教具不足。
三、实施原则
1、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
搞好实验室建设,乡镇中心小学必须有实验室和综合仪器室,同时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村办完小或初小要有“两箱”(科学和数学教具箱);中学实验室要达到规定标准,按照《配备目录》进行装备。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实验教学中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理、化、生三课必须达到100%,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2、坚持“突出重点,分类达标”的原则。
搞好分类指导。实验室建设的重点是初中,实验教学的重点在小学和初中。各学校一定要按照县上已经拟定的I、Ⅱ、Ⅲ类学校标准进行达标,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改变类别。
3、坚持“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关键要抓好管理,各校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培养专门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提高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实施步骤(一)摸底阶段(2008年元月至2月):各学校确定专人负责对本校的实验用房、设备、师资、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对目录以外的仪器设备和报废仪器全部清理出仪器室,妥善保管。对照配备标准列出所缺仪器并登记在管理明细帐册,一式两本,上报县局电教站一本,自存一本待查。县局对各校上报的账册进行汇总,列出采购计划及实验室计划预算,报政府采购。
(三)自评阶段(2008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对照《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检查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对本校“普实”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自评结束,以学校(高中、初中、完全小学)为单位填好《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自查情况汇总表》,写出自评报告,上报县教体局电教站。
(四)督查阶段(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各学校自评结束后,县局将组成专门的督导评估小组,对各学校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初评。所查学校平均达到90分以上且学校合格分中的“仪器配备”、“实验教学”二项得分均必须达到该项满分的100%以上者为合格,对发现的问题限期及时解决。
(五)复评阶段:(2008年10月)向市教育局申报验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六)省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市验收成果,接受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实”工作是“普九”工作的延续,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普及实验教学,对于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为了加强领导,保证任务的完成,成立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电教站、人事股、教育股、计财股股长为成员的“宁陕县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普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办公由电教站负责。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我县教育基础薄弱,“普实”工作任务艰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普实”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各学校“普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填报、审核、汇总评估表册;调配管理人员,指导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建立“普实”示范点,组织模式推广和交流,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充实、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三)实行领导包片,局内各股室包帮创建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督促、协助、指导各中小学做好“普实”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普实”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培训教师,稳定队伍。加强实验员队伍建设。在稳定现有实验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各种实验员培训班,扩大实验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理、化、生、自然各科任教师从事实验工作,适当引进外地实验员到我县任教,以解决我县实验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拓宽实验室服务功能;强化“普实”软件建设,提高设备使用率。加强培训,提高软件工作人员技能;层层把关负责,全面规划各种档案、资料、表册,确保资料详实、数据准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实验教学内部设施条件。为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设施条件,提高实验教学水平,针对我县地方财政困难,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实际状况,尽力争取项目、政策,采取县上投入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的办法,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确保“普实”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巩固“两基”,落实“三全”,以普及实验教学为契机,加快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目标:2004年开始实施,拟定于2006年全县通过“实验教学普及县”州级验收。
(二)任务:
1、根据各乡(镇)、各学校办学情况,采取“分层推进,分类达标”的工作方法,逐步实施普及实验教学工作。
①2004年实施39所。其中:新华镇17所、板仑乡3所、归朝镇2所、谷拉乡1所、者桑乡2所、剥隘镇1所、那能乡2所、洞波乡2所、花甲乡1所、阿用乡1所、里达镇2所、睦伦乡1所、木央乡1所、田蓬镇2所、郎恒乡1所。
②2005年实施65所。其中:板仑乡10所、归朝镇15所、者桑乡8所、剥隘镇7所、阿用乡8所、田蓬镇9所、里达镇8所。
③2006年实施67所。其中:谷拉乡12所、洞波乡11所、花甲乡9所、木央乡11所、睦伦乡7所、郎恒乡10所、那能乡7所。
2、实验用房及设备。①新增中学实验室40间,仪器保管室30间;新增小学实验室145间,仪器保管室112间;②新增仪器柜1263个;③新增实验桌凳3152套,演示台198张;④配备初中物理、化学、生物一类教学实验仪器11套,完全中学生物一类教学实验仪器1套,小学自然一类教学实验仪器6套;二类104套。
3、实验室管理。①举办小学自然实验员培训班,组织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参加省、州级培训;②强化实验室内部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使实验教学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提高实验开出率。
(三)规范软件建设,健全“普实”档案,全面反映“普实”成果。各中、小学负责建立健全本乡(镇)“普实”档案、资料。
(四)编辑、整理申报材料,报请州政府对我县“普实”工作进行复核和评估验收。
(五)迎接州政府的复核,并根据复核反馈意见对全县“普实”工作进行查缺补漏,迎接省政府的评估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验室建设是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普实”工作是“普九”工作的延续,是巩固提高“两基”、贯彻落实“三全”的必由之路。要广泛宣传,营造“普实”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普实”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县、乡要成立“普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好“普实”工作;努力解决好“普实”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普实”任务。
县政府工作职责:制订全县“普实”实施方案,统一领导、协调、督促各部门抓好“普实”各项工作,对全县“普实”工作进行评估。
乡(镇)政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普实”的有关要求,制订本乡(镇)“普实”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本乡(镇)有关部门解决好“普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教学仪器设备的充实、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布置、协调本乡(镇)自评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制订全县“普实”工作规划,做好各学校“普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填报、审核、汇总评估表册;调配管理人员,指导开展实验教学活动;建立“普实”示范点,组织模式推广和交流。
(三)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和县级各部门挂钩乡(镇)抓“普实”的工作制度,负责督促、协助、指导乡(镇)做好“普实”工作,重点帮助解决“普实”工作的资金、物质缺乏等问题。
(四)加强实验员队伍建设。在稳定现有实验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各种实验员培训班,扩大实验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理、化、生、自然各科任教师从事实验工作,适当引进外地实验员到我县任教,以解决我县实验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强化“普实”软件建设,全面反映“普实”成果。加强培训,提高软件工作人员技能;层层把关负责,全面规划“普实”各种档案、资料、表册,确保资料翔实、数据准确、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六)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普实”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验收范围及标准
(一)验收范围
1、学科: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自然。
2、项目:实验用房、实验室设施、仪器配备、实验员配备、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
3、学校: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完全小学。
(二)学校评估验收标准
1、实验用房: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及实验准备室应设的间数和使用面积,按《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对1995年前建盖的实验室,中学一类学校的实验室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73平方米,保管室和准备室不低于43平方米;完全小学一类配备学校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8平方米,保管室和准备室不低于33平方米。对二、三类实验仪器配备的农村学校,上述面积可适当降低。
2、实验室内部设施
①每间实验室设有教师演示台,实验桌凳数量达到仪器配备类别分组数。
②每科仪器保管室仪器柜数量按规格陈列完仪器为准。
③实验准备室设有实验准备台。
④中学要求物理实验室供电到桌,化学实验室供水到位或设有多龙头长排水槽;小学自然实验室要求供水、供电到室。
⑤有安全设施:有危险药品专用柜、有灭火器、沙包、防盗栏、水电总闸等。
3、仪器设备
①中学物理、化学、生物仪器配备,24个班以上(含24个班)按一类标准配备,其他可按二类标准配备。
②小学自然仪器配备,12个班以上(含12个班)配一类仪器,6个班至11个班配二类仪器,其他可配三类仪器。
仪器品种按《云南省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学仪器及数学、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课教学器材基本配备目录》和《云南省普通小学自然教学仪器及数学、音乐、美术、体育、劳动课教学器材基本配备目录》中各学科各类别所列品种和数量配备。
4、实验人员
①中学24个班以上配5人以上,18个班至23个班配3人至4人,17个班以下配3人(即每学科1人)。
②小学城镇以上完小配专职1人以上,乡镇完小配专职或兼职1人,其他完小配兼职1人。
③完全中学实验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和小学要求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是初、中级职称教师和经过实验员培训的教师。
5、实验室管理
①学校有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领导深入实验室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②管理制度健全并悬挂或张贴上墙,教学仪器建有各种帐目表册。
五、验收程序
(二)有关要求:各乡(镇)在2007年5月以前,布置各学校自查并组织全乡(镇)自评。学校通过逐项自评后写出自评报告,填写“实验教学普及县”学校评估验收表一式3份,自留1份,交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各1份。经乡(镇)自评合格后,写出自评报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县级初评。材料交县教育局2份,自留一份。经县初评合格后,由县向州申报复评验收,经州复评验收合格后,由州向省申请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