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了保健一激励双因素理论。其主要观点是:
(1)“满意”的对立面不是不满意,而是“没有满意”,“不满意”的对立面则是“没有不满意”。
赫茨伯格修正了传统的认为满意的对立面就是不满意的观点,认为满意与不满意是有本质差别的。影响人的工作动机的因素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激励因素,即能够让员工感到满意的因素;另一类是保健因素,即会使员工感到不满意的因素。激励因素多与工作本身的性质有关,保健因素则多与I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有关。
(2)激励确实要以满足需要为前提,但并不是满足需要就一定能产生激励作用。保健因素的满足不会起到激励作用.只能防止人们产生不满情绪,消除了工作中的“不满意”因素并不必然带来工作“满意”。激励因素的满足才能真正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产生激励作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