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称,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除此之外,鲍毓明还涉嫌违规任职,有专业人士称,身为专职律师还在企业担任高管不符合规定。
而且网友通过对事件的不断分析和深挖,竟然发现在鲍毓明事件背后,还藏着一个“送养儿童”的黑产链!
近日,有媒体曝光:在知乎APP上搜索关键词“送养”,会找到多条违法“送养”信息!!!
在这些“送养小孩”信息下面,有很多人都留言称自己已经“领养”到了孩子。
甚至其中还有一名网友称“订的时候孕妇才怀孕八个月,现在‘我女儿’一个多月了。”
一位名为“客户负责人”的管理员在群里发送了一份名单:“河北,孕,36周,女,低补……广东,孕,37周,男,中补……”
这里提到的“补”,意思就是“补偿款”。
你可以直接理解为送养者开出的孩子“价格”,相应地,“低补”即为“补偿款”低。
而且在表格中除了省份外,还清晰的标注了孕妇的生产周期,甚至上面还标明了婴儿的性别。
当记者向其中一名管理员询问:“请问是合法领养吗?”
群内的管理员回答:“合法去福利院,别在这里找。我们不犯法,也不合法。”
随后,这位记者被移出了群聊。
除了领养群,还有“假结婚给孩子上户口”群等,送养者不仅仅是一些未婚妈妈,还有生“二胎、三胎的”,被送养的孩子男女都有。
关于价格方面,已出生的孩子比待产的“价格低”,但至少也要“10万起”。
对他们来说,用这种方式收养孩子不是不合法,而是民间领养不受法律保护而已。
那么这种收养方式真的和这些黑产分子说的一样,“并不是不合法”吗?
按我国收养法要求,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这些黑产分子就是钻了这个漏洞,游走在灰色地带……
几乎可以认定,网上所谓的“送养”,就是在非法贩卖儿童!
针对此事,知乎官方账号“知乎小管家”做出了回应:
但是这个回应却还是让网友不爽:现在出事了,被查到你就删了?以前难道不审核吗?
虽然目前“网络送养”看似因为平台的曝光被遏制了,但是这种非法买卖绝对还没有消失。
年年打击拐卖儿童解救出的孩子里,有多少当初就是直接被父母以送养这种方式“出售”的呢?
希望正义的大锤在锤向鲍毓明这种社会败类的同时,也要对“送养儿童”这种黑产进行严查。
法治周末报:记者暗访网络送养:中介建群牵线,已出生孩子10万起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