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游,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在网络平台订房。近日,卫女士就遇到了麻烦事,她在网上成功预定了一家宾馆的客房,几天后宾馆告知因满房无法安排,订单被取消,为表示歉意将补偿34元,建议卫女士尽快改订。卫女士认为该宾馆的做法不合理,咨询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她该怎么办?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一直在开展“月月3·15律师咨询答疑”,邀请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傅万成进行解答。
傅万成表示,宾馆接受卫女士等人的网络预订后,双方已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宾馆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客房和相应的服务。在没有法定理由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宾馆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也就是无权取消订单。
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大家,网上订房尽量选择口碑好、对提供房源的宾馆有相应监管机制的平台。特别是旅游高峰时,酒店宾馆房费变动较快,同一房源不同预定渠道可能价格不同,消费者在预订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退订政策和价格变动规定。完成预订后,一定要保留好住宿凭证,可将订房页面、退订政策、房型信息、服务承诺等截图保存。万一发生纠纷,这些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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