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若乙方同时售卖产品类型包含该附件一中两种及两种以上类目的,则乙方需缴纳的保证金为其中金额最高者。
1.2若乙方调整类目资质,缴纳保证金标准按在其中类目金额最高收取。
1.3以上品类单品50%卖价大于5000元的以上品类,保证金应对应翻倍。
1.5商家同意缴纳的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同时,“携程”有权根据乙方经营类目的变化、商品实际销售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形调整商家交付的保证金额度,商家应在“携程”通知后5日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携程”有权暂停向商家提供服务或提前终止服务协议。
2.1在下述情形下,“携程”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携程”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后,将通知商家补足,商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按“携程”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商家未按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商家同意“携程”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1)商家违反服务协议或本条款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的;
2)商家之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4)商家违反服务协议、商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协议或“携程会员商城”任何规则,给甲方或“携程”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
5)服务协议及携程会员商城管理规则中约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证金的情形出现的。
2.2“携程”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抵扣或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商家,并在书面通知中,说明抵扣和/或赔付原因及抵扣和/或赔付金额。
2.3若商家保证金不足时,“携程”没有使用自有资金为商家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或其他任何款项的义务,但若“携程”进行了该等支付,则“携程”有权要求商家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商家赔付“携程”损失,且在指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
2)从商家的销售货款中直接划扣,以补偿“携程”所遭受的损失;如“携程”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携程”有权单方终止向商家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2.4商家和“携程”一致同意:就商家在“携程会员商城”作为独立第三方经营者一事,因经营模式不同,商家可能与“携程”签署不同的合同,商家和“携程”每一合同中有关保证金的条款均同时对其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保证金的适用一同受如下条件的约束:
2.4.1如各合同中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的金额为准作为所有合同的保证金金额;
2.4.2如各合同终止期限不一致的,所有合同中有关保证金的条款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与终止日在后的合同有效期一致,持续对所有合同有效。
3.1保证金的退还服务协议终止(如存在2.4所述其他合同的,则所有合同均需终止)并向消费者履行完毕未履行完毕订单的义务,商家可向“携程”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携程”将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后,扣除依据协议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商家,如商家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商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携程”将不予退还商家保证金,并保留向商家追偿的权利。
4.若商家违反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方将依据附件四《违反规定处罚标准》执行处罚标准,处罚金额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商品销售因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且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