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文秘2人,法务专员1人,市场营销1人、酒店管理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优秀的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办公室文秘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新闻或中文类专业,能够熟练从事公文写作和处理,有3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
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法务专员任职要求
3.酒店管理任职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酒店管理类专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有3年以上酒店管理工作经验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市场营销任职要求
5.以上所有岗位,同等条件下,凡属国家“双一流”、“985”、“211”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
6.工资待遇:元/月,薪酬福利待遇执行市属国有企业相应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面议。
7.应聘以上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特别优秀的人员,可直接聘为部门副经理或经理。
(三)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合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作风务实、吃苦耐劳、具有韧性。
(四)录用人员需服从组织调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3.企业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三、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四、报名须知
2019年11月18日8:00至2019年11月3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综合考察
对考察对象提供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职业征信、违法乱纪、失信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就考察对象情况征求有关职能单位意见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均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可按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录用后与酒店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含三个月试用期,薪酬福利待遇执行集团相应标准,并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保。拟聘用人员应配合集团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