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二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招标文件本身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文件重要依据,而合同又是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合同条件的细化、补充明确。因此在招投标阶段,应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及范围,详细勘查现场情况,仔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清单,逐条认真分析研究合同条件和招标各项条款,尤其要慎重综合考虑现有建筑市场条件下发包人借优势地位在合同条件设置免除自身责任增加承包人责任排除承包人权利等显失公平的条款。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判定是否能满足要求,尽可能在投标书中作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有利选择,做到心中有数,熟悉掌握市场要素价格,有针对性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工程中标后合同签订履行的风险。
(二)合同洽谈签约阶段
工程中标后即转入合同洽谈和签约阶段,该阶段是合同风险管理过程极其重要的阶段。承包人应对合同条件进行周密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洽谈应由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条款的严密性、规范性、逻辑性认真加以研究,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及发包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分析,避免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义务不平衡条款及不完善的风险、索赔、损失、违约责任划分的相应条款。在合同洽谈过程中,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派有合同谈判能力和丰富经验的人员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洽谈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任、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发包人单方面苛刻约束条款,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的不利因素,采取特殊问题单独谈判方式,逐步达到签定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三)合同履行阶段
(一)合同订立前
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未成立时,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构成了合同订立前或第一阶段的合同风险。
(二)合同订立阶段
发生重大误解、显失公正,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合同当事人不适资格或者资格缺陷,乃至恶意串通等等而订立合同,会导致合同订立阶段的合同风险。
(三)合同订立前和订立这两个阶段的风险,可以称为合同前期风险。
(四)合同履行阶段
这是实现订立合同时合同利益设定目标的重要手段。
(五)合同终止后阶段
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交易即应停止完结。
合同终止的事由不同,则合同权利义务停止完结的方式和程序就有区别,如,合同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合同当事人的协助、保密义务仍然存在。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
合同风险的产生,有合同当事人的原因,也有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原因,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利益的取得或实现出现障碍。
在民法典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
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
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
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如下: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始终坚持利益原则;慎重选择合同商签人员;等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风险的分析与对策的法律知识,实践中合同风险的分析与对策因合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