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南经济飞速发展,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国内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当前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南经济仍逆势增长。2019年前三季度,越南GDP为1731.63亿美元,同比增长6.98%。2019年前11个月,越南新增注册企业12.67万家,新增外商投资291.2亿美元,同比增长4.3%。
02
对外贸易
2018年,越南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801亿美元,其中出口2434亿美元,同比增长13.8%;进口2367亿美元,同比增长11.5%。主要贸易伙伴包括中国、美国、欧盟、东盟、日本、韩国。越南外贸依存度极高,是典型的外向型经济,被誉为新崛起的“世界工厂”。2018年,越南外贸依存度超过200%。
2009-2018年越南外贸依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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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外资基本情况
2011-2018年越南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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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1)世界银行评价: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越南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第70位,在东盟十国中排名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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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双边经贸协定
越南于2006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20年8月1日起,《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正式生效。除此之外,越南已签署生效的自贸协定包括与日本、智利、韩国等国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以及通过东盟与中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签署的多边自贸协定等。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菲律宾和越南)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自然人临时移动四方面的市场开放,并纳入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等议题,具有四大亮点:一是十年内域内90%以上货物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二是作出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服务开放承诺;三是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区域内进行累积;四是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农林牧渔及制造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并增加投资透明度。
二、中越经贸合作
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1-11月,中越双边贸易额为1455.1亿美元,同比增长8%。其中,中国对越出口879.7亿美元,同比增长16%;中国自越进口575.4亿美元,同比下降2.4%
2009-2018年中越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
中国对越南投资概况
中越经贸合作机制
为更好促进中越经贸合作,中越建立了一系列的政府间双边合作委员会或工作组,包括中国—越南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中越经贸合作委员会、中越贸易合作工作组、中越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中越电子商务工作组、中越陆上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中越协助中国企业在越南实施项目联合工作组。
境外经贸合作区
目前,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有龙江工业园、中国越南(海防—深圳)经贸合作区等,园区建设已取得积极成果。
三、吸收外资政策法规
市场准入
越南对于外商投资的限制方式有三种:股权上限、强制性国内合资伙伴和投资禁令。外国投资者可拥有当地注册公司100%的股权,在越南的国际和双边承诺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越南部分投资项目需经越南国会或越南政府总理审批。需越南国会审批的项目包括: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改变国家公园的土地使用性质、在偏远地区(如山区)需要重新安置2万人或以上移民的投资项目等。需越南政府总理审批的项目包括:建造机场、海港或赌场,勘探、生产和加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烟草,投资金额超过5万亿越南盾,与海外运输、通讯基础设施、森林砍伐、出版或新闻有关的外国投资,完全由外资拥有的科技公司或组织等。
越南限制投资的行业覆盖法律财会税务、贸易通关及资质、保险证券与资产评估、化学危险品及公共安全、电力、教育、职业技能与劳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新闻传播、卫生医疗等领域。
企业税收
越南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设有以下税种:增值税、特别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非农业用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税、农业土地使用税等。下面选取主要税种进行简要介绍。
(1)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越南的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0%。在越南境内从事油气勘测、勘探、开采活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2%-50%。勘测、勘探、开采其他稀有资源(包括铂金、黄金、银、锡、钨、锑、宝石和稀土)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0%。
(2)增值税
越南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对生产、流通到消费货物或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除《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的农业初级产品、公共产品、金融服务产品、土地流转和部分医疗产品等项目外,均属于越南增值税征税范围。
越南增值税税率一般分为三个档次,依次为0、5%、10%。适用于出口货物、劳务的,其增值税税率为零;增值税税率为10%的产品或服务包括石化、电子、化工机械制造、建筑、运输等。
(3)营业牌照税
征税对象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经济组织。
经济组织营业牌照税额表
(4)外国承包商税
在越南,外国承包商还须缴纳外国承包商税(FCT),其中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征税使用预提税机制。FCT税费率根据外资企业提供服务的性质而有不同的规定,增值税部分,税率从免税到5%不等;企业所得税部分,税率从0.1%-10%不等。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有关规定
外资企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一是通过国家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外资企业可通过国家划拨土地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房后房屋出售或出售与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建设项目;二是租赁获得土地使用权。外资企业可向越南政府承租土地,用于农业、制造及商业目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饭店与度假村、出租用住宅等,且应支付土地租金。外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若要再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先缴清土地租金,才可移转土地使用权;三是从工业区、高新技术区租赁土地。国家可以将土地出租给经济组织、海外越南人或者外资企业,用于工业区、产业集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商业经营;四是越南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受让土地使用权或地上资产。外国投资者与越南公司组建合资企业,越南公司可以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出资到合资企业。
外资优惠政策
(1)行业鼓励政策
鼓励行业: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及纺织服装、农产品精深加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和文化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普惠教育、普惠金融等。
优惠政策:对不能在当地采购的自用进口货物,包括机械、车辆、机械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无法在国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等,免征进口税;允许偏远和多山省份为投资者提供额外税收减免、土地租赁优惠等鼓励政策。
(2)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政策
适用产业:科学和技术发展研究,高新技术应用,复合型材料、新建筑材料、稀有材料生产,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废料发电,生物科学发展,高级钢铁生产,节能产品生产等。
(3)经济园区鼓励政策
在越南出口加工区、工业区的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口岸经济区的所有企业免征固定资产进口税,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服务于项目的生产原料、物资、零配件,前5年免征进口税。
越南经济区、高新技术区与工业区企业税率汇总表
四、热点投资领域
现代农业
在越南投资农业具有较多优势:农业是越南优势产业,农产品出口额占越南出口总额的20%,在越南发展农业具有较大潜力;农业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越南劳动力成本较低;在越南投资农业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中越两国政府鼓励中国企业加大对越南农业领域的直接投资,中国食品加工企业可以到越南投资设厂,或与越南当地企业合作,延长中越农副产品、海产品等深加工产业链。
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
中国企业可以借助越南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一定的地租优势,通过在越投资设厂,从事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加工制造。
新能源产业
高端酒店和旅游业
信息通信产业
在越南投资信息通信产业具有一定优势:越南每年约有4万IT毕业生进入职场,越南已形成一定的信息通信产业基础。近年来,越南信息与通信技术快速发展,岘港高科技产业园、河内IT产业园、胡志明市光中软件城等信息通信产业园区相继建成并运营,富士康、苹果等跨国企业加大对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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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
为弥补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缺口,越南鼓励加大对金融、技术研发等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目前,中越两国已在金融、跨境电商、移动支付、数字经济、银发经济等领域拓展合作。
五、外商投资审批
审批部门
越南计划投资部(MPI)及各省市计划投资厅是外商投资审批的主要部门。其中,计划投资部主要负责审批跨省的BOT项目,计划投资厅负责审批省内投资项目。工贸部负责审批石油和天然气项目。越南国家银行负责审批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财政部负责审批保险等项目。对于国家重大项目,由越南国会负责投资立项并制定项目标准,政府负责制定审批程序和颁发投资许可证。
投资审批项目分类
投资许可证有关规定
越南投资许可证分成以下两类:
登记签发投资许可证,投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产品全部外销;在工业区投资,并符合计划投资部有关产品外销的规定;从事制造业,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下,产品外销80%以上。
申请签发投资许可证,为登记签发投资许可证之外的投资项目。
六、投资典型案例
云南能投与越南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案例
2019年4月1日,云南能投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与越南国际投资贸易服务股份公司成立联合供应链股份公司(USC),并在越南河内举行开业仪式。USC与中国友和道通航空、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云南茂源果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提供中国、越南及第三国市场之间的货物运输服务,重点开拓自昆明长水机场陆运或空运至河内内排机场线路,计划开通跨境陆地运输班车接驳航空货物。USC在越南拥有运输中心、仓库、空运货物中转站、海港系统、陆地港、电商货物保税仓库等项目,对推动中越跨境贸易发展、构建完整的跨境供应链具有积极作用。
启示
中越合资成立的USC可提供一站式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可整合双方资源,共拓双方市场,更好地服务两国客户,联手打造立足越南、连接中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跨境贸易供应链核心贸易通道和服务平台,从而实现了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强强联合,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成功模式。
七、合规经营
劳工雇佣
越南新版《劳动法》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新版《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分为两种: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36个月以内的固定期劳动合同。对于外籍员工,其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与其工作许可的期限一致(最长为两年),因此,外籍员工无法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根据越南《投资法》和《外资企业劳动法》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可以通过中介机构雇佣当地劳动力,并可根据生产需要及有关法律规定增减劳动力数量。薪酬待遇由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友好商定,但最低工资不少于每月35美元。
财务及税务
在越南,任何企业只能有一个正式的会计账册,账号必须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系统建立。会计账册的记录依据是会计凭证。会计记录必须清楚、连续,不得涂改。建立会计账册和封账必须按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会计年度期满,企业必须对财产进行审计,并要在制作年度决算报告前,在会计账册上反映出财产审计结果。根据越南《投资法》,外国投资企业和越南内资企业都采用统一的税收标准,对于不同领域的项目实施不同的税率和减免税期限。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民法》《商业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是越南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在专利保护方面,越南共有三种受保护的专利类型,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外资企业的专利申请注册。发明专利的有效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但是需要每年缴纳年费;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之日起5年有效,可以续展两次,每次续展期限为5年,同样需要每年缴纳续展年费。
数据及隐私保护
贸易管制
越南海关总局对高价值并且没有增值税号(在虚假增值税号下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实施风险管理控制。实施风险管理控制的进出口货物的货值如下:进口货物高于43美元(折合100万越南盾),出口高于208美元(折合500万越南盾)。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法》作为越南环境保护的综合性基本法,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越南政府要求,国内外企业在设立前均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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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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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八、经贸纠纷解决
中国投资者在越南开展投资、经营活动,除了在事前准备阶段进行规避风险、在运营过程中注重风险防范之外,了解纠纷解决机制是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方式。
协商调解
仲裁
目前中越两国司法协助协议尚不够完备,使得仲裁裁决有时很难发生效力。因此,作为解决对外经济贸易领域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仲裁在解决中越经贸纠纷方面目前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