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保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转,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调整完善的《龙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龙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龙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2日
龙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还需付出持续的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为加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保护我街道群众的健康安全,特制定如下防控工作方案:
一、调整龙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薛文雄(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沛仁(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李伟明(人大工委主任)
刘燕旺(党工委副书记)
黄振民(党工委副书记、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曾繁江(党工委副书记)
梁润田(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郑钟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凌海红(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石怡(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剑豪(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陈伟锋(街道办副主任)
梁庆华(街道办副主任)
李娜(街道办副主任)
黄永斌(街道办副主任)
梁继光(人大工委副主任)
钟文胜(总工会主席)
成员:陈文胜(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周桂和(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民贵(龙溪派出所所长)
苏国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小成(纪工委副书记)
钟俊聪(党建办主任)
袁少华(经济和建设办主任)
毛启新(农业农村办主任)
陈月华(人大办主任)
苏影强(城市管理办主任)
刘博智(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陈炳华(武装部副部长)
刘海珠(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周海辉(生态环境保护办负责人)
周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卢焕娣(党群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毛志杰(综合行政执法队临时负责人)
陈建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
洪云亮(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伟全(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主任)
闾容进(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温志芬(财政管理所负责人)
李立群(妇联副主席)
胡颖(团委副书记)
赖新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黄斌(龙溪交警中队队长)
梁伟强(环卫公司经理)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主任:梁润田(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副主任:李娜(街道办副主任)
成员:李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钟沛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
成员单位:纪工委、派出所、党政综合办、党建办、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经济和建设办、财管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办、生态环境保护办、环卫公司、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团委、妇联、自然资源所、交警中队、市场物业站、惠州移动博罗分公司龙溪支局、博罗电信分公司龙溪电信分局、中国联通龙溪营业厅。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宣传信息组、社会稳定组、督查督办组等6个工作组,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密闭性经营酒吧及餐饮行业疫情防控专班、文体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三人小组”合署办公工作专班、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跨境货物转运点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疫情信息工作专班等16个工作专班。
二、各工作组机构组成和主要职责
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1.组织机构
组长:梁润田(党工委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娜(街道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和建设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钟沛谊
下设3个专责小组:
(1)秘书专责小组
组长:李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副组长:周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钟沛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
曾国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钟玉堂(党政综合办秘书组)
苏华(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
刘伟强(党建办)
(2)文件专责小组
利慧珊(党政综合办秘书组)
朱浪琪(党政综合办秘书组)
陈华婷(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
(3)信息专责小组
组长:钟沛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
成员:利慧珊(党政综合办秘书组)
张志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组)
2.工作职责
(二)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
组长:李娜(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赖新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周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钟沛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梁润平(龙溪派出所)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和建设办、公共服务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财管所、自然资源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生态环境保护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卫生站。
联络员:曾国清
(三)综合保障组
温志芬(财管所负责人)
余玉乾(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公用事业组)
欧东(党政综合办)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经济和建设办、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管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团委。
联络员:欧东
(四)宣传信息组
组长:杨剑豪(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李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和建设办、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
联络员:王泽婷
(五)社会稳定组
组长:黄振民(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桂和(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经济和建设办、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总工会。
联络员:叶子奇
负责掌握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上情况;组织研究防控工作中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协调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谣言和有害信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组织协调防范处置涉疫情矛盾纠纷和上访、请愿、聚集等群体性事件;掌握公共安全和社会面防控工作面上情况;组织协调开展交通、食品、药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春运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各项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打击查处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组织协调做好社会面和社区(村)网格化巡逻防控,配合做好重点地区、部位、人员的检查、检测、隔离等工作;负责社区“三人组”有关工作;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督办组
组长:郑钟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石怡(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单位:纪工委、党建办。
联络员:陈小成
负责做好对全街道、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有关肺炎疫情防控问题线索转办核查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工作专班机构组成和主要职责
各工作专班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分工,另行发文通知。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刘燕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梁继光(人大工委副主任)
成员:袁少华(建设和建设办主任)
苏振辉(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管组)
蔡日强(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管组)
周辉亮(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交管组)
林家富(龙溪交警中队)
成员单位:经济和建设办、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书记。
联络员:周辉亮
(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副组长:苏国英(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童慧枫(龙溪市场物业站站长)
赖志春(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组)
成员:周海辉(生态和环境保护办)
周志亮(食品站)
朱伟良(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刘聪达(应急管理办食品安全组)
成员单位:应急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物业站、食品公司、农业农村办、市场监管所、生态和环境保护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郑丽君
(三)密闭性经营酒吧及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梁润平(龙溪派出所副所长)
成员:朱伟良(龙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成员单位:应急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环卫公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文体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副组长:卢焕娣(党群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张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组)
黄志锋(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员)
成员单位: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黄志锋
(五)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黄永斌(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毛启新(农业农村办主任)
成员:农业农村办和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办、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和建设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黄芷珊
负责指导农村疫情防控,组织开展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科普工作;指导各村成立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落实人员、压实职责;指导各村完善农村疫情防控预案;指导各村对辖区人员流动情况(尤其是返乡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排查,以村为单位,以组为单元,分类登记造册,抓实健康监测,做好台账;指导各村排查辖区群众拟举办的聚会活动(如婚庆、满月、庙会等等);指导各村开展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的知识、措施;查处非法野生动物及产品的经营、流通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等农产品供应管理;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疾病传播管控,预防风险叠加;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督导村干部开展防控工作,落实对农村地区大型活动及传统聚餐活动等的管控;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住建行业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副组长:苏影强(城市管理办主任)
卢雪花(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房管组)
李国华(综合治理办)
陈德良(城市管理办)
成员:毛志杰、周志良、许建光、翁新强、黄伟成、
成员单位:综治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卢雪花
(七)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成员:黄建林(龙溪敬老院负责人)
陈水娣(康园中心负责人)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敬老院、康园中心。
联络员:张志辉
(八)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童红梅(党政综合办宗教侨务组)
成员单位:派出所、党政综合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童红梅
(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石怡(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刘海珠(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巫伟忠(龙溪中学校长)
徐桂全(龙溪二中校长)
邹建光(龙溪中心小学校长)
成员:姚月娇、祁海霞、张惠成、陈慧君、杨德宇、邱连福、陈笑媚、范运明、蔡福珠、童灿珍、陈丽珠
成员单位:公共服务办、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经济和建设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姚月娇
(十)工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梁继光(人大工委副主任)
副组长:袁少华(经济和建设办主任)
钟旭彬(经济和建设办企业组)
成员单位:经济和建设办、应急办、生态和环境保护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龚建业
(十一)“三人小组”合署办公工作专班
组长:黄振民(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梁润平(龙溪派出所副所长)
曾国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伟华(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组)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陈惠军
(十二)跨境货物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常务副组长: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成员:童志勇、林建华、林英松、叶德华、黄泽辉、童瑞仁、黄雪东
联络员:袁少华
负责街道3个涉港企业货运作业点的有效管控;加大力度推广科学有效的运输方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输效能;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跨境货物转运点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驻点领导:梁继光(人大工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经济和建设办、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所
(十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1.组织机构:
副组长:凌海红(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余玉乾、黄映琪
联络员:余玉乾
下设3个工作组:
(1)凯里亚德酒店工作组:
副组长:邹东来
成员:邹进福、黄国奇
(2)维也纳酒店工作组:
组长:凌海红(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黄汉林
成员:陈俊乐、毛惠全
(3)曼亨顿酒店工作组:
副组长:郭伟华
成员:陈伟亮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经济和建设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市场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全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指导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日常运作、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消防安全、住宿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收集集中观察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疫苗接种工作专班
钟巍(志愿者协会)
肖雨昕(党建办)
梁丽芳(党建办)
杜嘉乐(党建办)
张志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和建设办、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十六)信息工作专班
成员:苏杰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钟玉堂(党政综合办)
龚建业(经济和建设办)
黄志锋(党群综合服务中心)
各专班联络员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络员:苏华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和指引,全面落实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制,确保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突发事件和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督查机制,对各单位疫情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必要抽查;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切实明确属地、部门、单位责任,认真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坚持推进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贸市场清洁消毒行动,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抓好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和"活禽零存栏”。尚无经营活禽的农贸市场也要参照执行“1110”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档口管理,清除积存垃圾,疏通沟渠,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特别是对台面、地面、公厕、水池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加强医疗机构在发热病人的早期监测、识别、诊断和报告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疫点的早期快速规范处置。
(二)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舆论监测,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防病知识普及;加强网上新闻宣传的管理和引导,组织疫情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新闻宣传;跟踪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
(三)卫生健康部门
1.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牵头单位职责,做好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疫情分析与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开展现场调查与疫情处置。完善和规范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2.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断和防控知识的培训,加强管理,预防发生医院感染事件。
(四)爱卫部门要开展爱国卫生强化行动,严密组织,整治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各村(社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开展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引导群众对家庭室内外开展大扫除。加强对汽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医院、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卫生清理和药物喷洒消毒。强化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疏通沟渠及下水道,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乱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从源头上切断疾病传播的途径。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禁止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大对市场现场经营、屠宰、销售野生动物人员监管,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场地消杀,特别是野生动物内脏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杜绝非法销售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压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的责任重担,抓实、抓细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
(六)公安派出所要做好疫区来街道常住、临住人员的管理,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码头巡察、沿江航拍侦察和船只抽查工作,鼓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冷链食品防控和打击走私活动氛围,争取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
(七)财政管理所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将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卫生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预算安排,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按照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有关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督促运输企业对发现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人员情况及时向卫生和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并积极配合做好检疫和查验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有关标本等急用物资的运送。
(九)农林水、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职责的落实。
(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的跟踪管理,掌握人口基数,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调配合,协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调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