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的酒店位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惟学楼2号楼,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六层,拥有标准客房156间(标准间144间、单人间12间),床位300个,客房硬件配置为三星同档次酒店标准。楼宇产权明晰,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完备。
2.特别提示:
(1)该酒店仅提供住宿服务,不得经营桑拿洗浴、足浴、KTV、演艺厅、棋牌室等社会项目以及其他影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及招标方声誉的业务;
(2)2019年10月20日前,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营业执照、卫生防疫、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经营所需证照的办理,并按时完成各类年检、审查手续。因未能按期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及索赔。经营过程中一切政策性收费、办证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4)优先保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招标方的培训、学术交流、会议、行政接待任务的用房需求;
(5)在保证上述日常教学住宿接待基础上,可以对外经营。原则上不得接待旅行团和未满18周岁人员的团队。
(6)在校师生享受优惠价格(按现有价格执行)。
3.酒店经营模式
4.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5.本次招标设置底价,年上交管理费报价不低于210万元整,三年上交管理费合计报价不低于630万元整。低于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标。
6.其他费用
7.经营保证金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照第一年上交管理费标准向招标人上交三个月管理费作为经营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情况发生,合同期满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支付方式
根据先付后用原则,上交管理费的方式至少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提前30天支付。第一期的管理费在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
10.上述招标酒店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人实地勘察为准,但投标报价时不再因面积差异而作调整,中标后也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而调整中标价。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具有一支服务意识强、操作经验足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社会认知度。
4.投标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在浙江省拥有管理经营酒店3家及以上且客房数累计300间及以上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关联企业、挂靠单位及联合体投标。
2.发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1200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会议室。
2.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人:孟老师、王老师;
电话:0571—8828395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综合楼12楼12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