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党农字〔2021〕3号)、《关于建立吉安市大数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吉办字〔2021〕27号)和《遂川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遂办字〔2021〕3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我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和帮扶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以建设“迅速、精准、及时、高效”的防贫动态监测大数据平台和“遇困即扶”管理体系为抓手,加强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强化监测预警响应,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目标,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机制
(一)完善监测系统。在国家和省大数据系统平台基础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21年9月底前完成全乡大数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平台建设,10—12月进行全域推广,其中50%的建设费用由县财政负责。平台建设要充实完善监测内容,提升分析预警功能,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实现快速预警。建立农户书面或手机申请、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定期排查、各村审核上报、行业部门数据预警、乡级及时比对认定的快速响应机制。
(三)实施全程管理。全过程按照识别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要求,对监测对象实行全过程管理。
(四)开展分类帮扶。综合考虑监测对象不同困难和帮扶需求,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各村基层组织作用,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五)实行定期调度。实行乡级定期调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监测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调度推进工作。
(七)落实帮扶责任。按照“乡负总责、村抓落实、行业部门主动履职”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八)完善考核评估。将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作为各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评估重要内容,明确激励措施,强化日常监督。
三、监测对象及范围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2020年为6000元)作为2021年监测范围。以后每年度根据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统一调整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四、监测帮扶程序
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由各责任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快速发现、精准认定、科学帮扶、动态调整。
(一)初步筛选。通过“三线并举”初步筛选监测对象,即在各村基层干部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增加农户自下而上申报和部门自上而下筛查两种监测方式。具体是:
农户自主申报。家庭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重大变化、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农户,可以主动书面向村“两委”或通过手机扫描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平台二维码自主申报。
部门筛查预警。行业部门根据“部门联动预警”工作要求,开展数据筛查和分析研判,原则上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负责的符合预警条件的疑似遇困农户信息数据反馈给乡村振兴工作站,由乡村振兴工作站统一交办县核实。
基层干部排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进行常态化排查、日常掌握,随时发现拟纳入监测的对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式全覆盖排查。
(四)乡镇审核。村级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乡镇根据复核情况和行业比对结果,对拟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乡村两级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
(七)落实帮扶。乡直各单位和各村要根据防贫监测平台推送的信息,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及时开展帮扶,并将帮扶措施在村级进行公示。对已落实帮扶措施的,要加强跟踪回访,确保帮扶实效。
五、帮扶措施
纳入监测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复合型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可参照现行产业扶持政策要求和补助标准,给予农业生产技术培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业奖补、扶贫保险等政策扶持,促进其后期稳定增收。(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站、农技站、林业站、人社所、财政所等)
(二)就业帮扶。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与用工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对接,引导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外出务工就业,落实务工有关补助;对其他就业确有困难的,尽量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责任部门:人社所、经管站、南江中学、南江小学、南江中心幼儿园、农技站、林业站、文广站、民政所、乡村振兴工作站等)
(三)防贫保险。完善优化防贫保险机制,适度降低赔补门槛,全面加快理赔时效,切实增强易致贫返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抵御灾害、抗击风险的能力,继续以乡为单位申报到县实施防贫保险,购买资金可在“遇困即扶”专项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医保所、卫健办、南江中学、南江小学、南江中心幼儿园、民政所、规划所、人社所、水务站、应急管理办、乡村振兴工作站等)
(四)综合保障。对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出现困难和短板的监测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参照现行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特困供养、低保、养老、残疾认定、临时救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快速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对个别因重大病或意外事故发生大额医疗支出而存在较大致贫返贫风险的,各村居要即时启动低保救助调查程序,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落实低保保障措施,确保救助及时到位。(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站,农医所、卫健办、南江中学、南江小学、南江中心幼儿园、民政所、规划所、人社所、水务站、应急管理办等)
(五)社会共助。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建立防贫专项救助基金等开展帮扶。加强“社会扶贫网”“千企兴千村”“百社解千难”等平台载体的推广运用,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对监测对象安排单位或个人“一对一”结对帮扶,动员帮扶力量积极助力实施消费帮扶。(责任部门:民政所、党建办、财政所、乡村振兴工作站等)
(六)志智双扶。深入开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持续开展“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强化监测对象的主体意识,激发内生动力。推广“爱心兑换超市”“红黑榜”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接受中高职业教育,落实“雨露计划”等资助政策。(责任部门:党政办、党建办、平安建设办、南江中学、南江小学、南江中心幼儿园、人社所、民政所、乡村振兴工作站等)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乡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医保、卫健、教育、应急、公安、残联、民政、水利、住建、人社、信用社、市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工作站。
(三)强化资金投入。乡财政要将监测和帮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对监测对象社会救助、产业奖补、贷款贴息、就业补贴等方面政策支持,确保监测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得到及时有效帮助。
(四)强化工作作风。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法和措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信息资源,优化指标体系,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
(五)强化调度推进。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综合运用数据分析、定期调度、调研督导、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致贫返贫的,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1.行业部门联动预警机制
2.吉安市大数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平台建设框架
3.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公示模板
附件1
行业部门联动预警机制
1.农医所:负责筛查因大病重病、重残和疫情影响等住院治疗,当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单次超过1万、累计超过2万的农户预警信息。推送频率:每月初5个工作日。
2.卫健办:负责筛查大病救治和新冠肺炎农户预警信息。提供全乡新增爱心基金救助人员名单,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较大且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人员名单。推送频率:每月初5个工作日。
4.应急管理办:负责筛查因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家庭劳动力直接死亡或倒房需要重建的农户预警信息以及严重受灾区域预警信息。推送频率:灾后15个工作日。
5.农技站:负责筛查因受产业风险影响、自然灾害风险影响以及农业种养殖疫情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收、大面积减产、农产品严重滞销、大幅跌价,经济亏损1万元以上(含)的农户预警信息。推送频率:事后15个工作日。
6.草林派出所和左安交警大队:负责筛查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家庭劳动力死亡的农户预警信息。推送频率:实时。
7.民政所:负责筛查当年新增一级、二级农村残疾人员预警信息。推送频率:实时。
8.人社所:负责筛查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预警信息。推送频率:每月初5个工作日。
9.民政所:负责筛查新增低保、特困、低收入以及支出型困难农户家庭预警信息。推送频率:每月初5个工作日。
10.规划所:负责筛查家庭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预警信息。推送频率:每月初5个工作日。
11.水务站:负责筛查生活饮用水出现安全问题的农户预警信息。推送频率:每月初5个工作日。
12.其他行业部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动态排查解决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送信息、及时开展“七清四严”核查、及时解决问题。
13.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筛查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标准和收入逐年下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预警信息,同步县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的收入监测工作并分析提取数据。推送频率:实时。
平台建成后,负责提供云资源等运维支撑,监控资源使用情况并保障运用稳定和优化跟进,实现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互通。数据推送要求:各部门按推送频率及时向乡大数据中心推送数据,乡大数据中心实时与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平台共享。
附件2
吉安市大数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平台建设框架
序号
系统名称
系统功能
1
数据处理子系统
防贫监测及政策落实到户资金数据导入、筛查、处理
2
研判预警子系统
设定“红黄绿”三级预警标准进行研判
3
农户自主申报子系统
所有农户扫描二维码可申请帮扶
4
入户核实子系统
干部走访入户核实疑似对象
5
七清四严督办子系统
系统汇总已核实完毕的疑似对象名单自动派发给七清四严部门,七清四严部门对疑似对象家庭成员的商品房、车辆、社保、个税、公积金、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经商办企业等“七清四严”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并反馈结果,区县根据七清四严甄别结果精准识别,并落实帮扶措施。
6
监测对象子系统
对监测对象识别纳入、落实帮扶、风险消除等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形成监测对象台账。将市级平台纳入监测的防贫监测户基础数据同步至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管理平台,保证省市县乡村“一台账”,形成市防贫监测户基础数据库。
7
到户资金落实管理子系统(含一户一码)
干部扫描二维码可实时掌握政策落实到户资金数据,方便干部入户准确查询与填报。
8
市级可视化调度子系统
大屏幕展示市级各类统计数据
9
县级可视化调度子系统
大屏幕展示县级各类统计数据
10
统计报表子系统
统计平台所有数据和导出
11
收入监测子系统
数据同步收入采集并同步至省平台
12
消费帮扶子系统
建立消费帮扶管理,实现帮扶供应商、认定产品及销售量、带动规模等方面的管理。实现消费帮扶专馆、专区和专柜销售量及直连直报数据调度管理。
13
手机移动端对省平台基础信息同步、查看、上报、统计等
附件3
**村关于拟列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
名单公示
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经村级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将以下农户列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中脱贫不稳定户户人,边缘易致贫户户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户人。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分别于村张贴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村委会
年月日
**村关于拟列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名单
行政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
人员类别
备注
2021年1月新识别
**村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拟
落实帮扶措施公示
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拟对以下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类落实以下帮扶措施,现就拟落实的帮扶措施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分别于乡村张贴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落实帮扶措施
存在致贫/返贫风险
拟帮扶措施
消除风险名单公示
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经精准帮扶、入户核实,以下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拟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做风险消除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分别于乡村张贴公示)。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乡村振兴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