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编制职工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四)笔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绍兴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持有高配证或驾驶证(C1证及以上)的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由绍兴市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留档,不归还应聘人员本人。
(六)面试
(七)总分计算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总成绩将在绍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出现缺额,在拟录用对象确定之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九)公示和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办理企业编制人员聘用手续,签订用工合同,交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4.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