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郑为国口述,姜龙飞整理《银河宾馆824凶杀案侦破追记》
9时41分,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新虹桥治安派出所接到了银河宾馆的报警,一面派出警力前去保护现场,一面向长宁分局刑侦支队和市局刑侦总队报告求援——
9时45分,第一批民警赶到现场,随后,长宁分局刑侦支队和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侦查、技术和法医陆续赶到现场,按照惯例,技术人员先进场勘查、摄影和摄像,然后是法医进场检查尸体,最后才轮到刑侦人员。
现场有十分激烈的搏斗痕迹,所有的箱包、橱柜都被翻动过,被害人的手机、宝石戒指等私人物品和宾馆用品散落了一地,还蹊跷地发现地上还躺着一把桑塔纳轿车的钥匙。
旧版桑塔纳轿车的钥匙
根据王某父母的清点,王某被劫财物总共有一块价值7140元欧米茄男式防水手表、一只装有王某身份证的BALLY牌公文包、29000余元现金以及若干衣物等。现场散乱的私人物品中,唯独那把桑塔纳轿车钥匙无法找到主人,因为王某并不会开车,不可能有车钥匙。
一款欧米茄男式防水手表
一款BALLY牌女式公文包
门童回忆:16时55分有一个穿着女式丝绸衬衫和白色风衣的男子拿着个公文包在宾馆门口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调看银河宾馆监控录像:8月23日14时07分,一个身穿草绿色军衬衫和白色运动鞋的青年男子就在大堂里漫无目的地东张西望;14时35分,王某抵达宾馆,该男子就尾随着王某一同乘自动扶梯来到二楼的总服务台;14时45分该男子跟着王某进了电梯,两分钟后返回大堂,之后又在15分钟里先后在大堂和19层之间往返了六次;16时29分男子再次上了19楼,16时55分下楼,此时他身上的军绿色衬衫已经被白色女式风衣取代,原本两手空空,此时多了一只公文包。
根据现场勘查,警方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随即由市局刑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刑侦支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8.24专案组,对本案进行侦办。
如今的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8月25日,那个在8月23日搭载可疑男青年离开银河宾馆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司机就在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的大力协助下被找到了,在看了银河宾馆的监控录像后,这个司机一下子就将视频里的嫌疑男青年给认了出来。
90年代上海街头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
“是他,一点不错,就是他23日下午坐过我的车。当时他穿了一件女式衬衫,不伦不类的,所以给我的印象特别深。这人二十五六岁年纪,身高1米70以上,外地口音,对上海的道路很熟。他说他在上海当过兵,给领导开车。他下车是在新客站附近。”
嫌疑对象会开车?那把留在现场的桑塔纳轿车的车钥匙看样子应该就是嫌疑人留在现场的物件了!专案组决定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围绕着这把车钥匙进行。
7月26日,长宁分局天山路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案,出租车司机孙某来报:晚上他驾驶着桑塔纳出租车在银河宾馆门口接载了一个约摸26~7岁、身高1米74左右、操外地口音的男子。上车后男子说向北去宝山大场地区的南陈路207号,结果行驶到南陈路后发现根本没有207号;于是男子又要孙师傅调头向西去天山路1890弄,车到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金额已超过150元。但此人说身上没带钱,要求孙某等一等,待他找朋友取了钱再付车钱。孙某唯恐男子逃跑,没顾得上拔下钥匙就下车尾随。不料此人突然从随身的塑料袋中拔出一根铁棍朝孙某砸过来,孙某的眼角当场被砸伤。趁着孙某受伤倒地,该男子劫夺了他的出租车后逃跑。
今日的天山路派出所
8月26日,长宁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秦国荣队长接到报告,孙某在一个月前被劫走的出租车在宝山大场附近被寻获,寻获的时候车辆处在被遗弃状态。秦国荣队长立即带着孙某前往大场,孙某证实这就是7月26日他被劫走的那辆出租车,随后秦国荣队长用在8.24命案现场发现的车钥匙将这辆桑塔纳轿车成功发动了起来。
于是,专案组认为7.26出租车劫车案和8.24宾馆入室抢劫杀人案的凶犯为同一个人,可以并案处理。
公安部一级英模、公安部刑侦专家、上海铁路公安局刑事侦查处一级警长张欣同志
但是,排查却十分不顺利,一个接一个嫌疑对象被排摸出来,但又一个接一个的被否定。在此期间,王某的父母以银河宾馆房内被害、人身安全未得到有效保障、违反《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有严格执行宾馆访客制度为由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3万元,精神损失50万元,共计133万元、并公开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银河宾馆表示:宾馆正积极协助警方侦破此案,但在凶手还未抓获之前,还无法确认宾馆方面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凶手如何进入王某的客房还不清楚。宾馆客房是客人买断的生活空间,宾馆尊重客房内的私密性,一般只提供服务。所以现在要谈宾馆对王某的死负什么责任为时过早。
这么一折腾,原本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就被一帮媒体传得人尽皆知、沸沸扬扬,沪上各大报刊及外地的新闻媒体先后对此作了报道、转载,给了警方极大的舆论压力。
吴延安(此时他已经是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经过分析,专案组认为前一阶段的工作是有效的,并案侦查是正确的,侦破方向也没问题。之所以迟迟无法突破,一是可能在某些环节上还有疏漏和差错,二是精力不够集中,各人手头抓的案子太多,重点太多,无法全力以赴。郑为国命令专案组的7名成员“全脱产”专办此案,自己全力为他们当好“后勤部长”,希望同志们放下之前的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于是专案组成员们放弃了从元旦到春节的所有节假日,全力以赴投入到新的排查之中。
因为之前就获取到了仝瑞宝的照片,专案组将他的照片混在几十张其他男青年的照片中请7.26劫车案受害人孙某辨认,结果孙某一眼就将仝瑞宝从一堆照片中认了出来:“是他,就是他!”
同时,秦国荣带着宾馆监控录像的拷贝来到某化工厂,寻访熟悉仝瑞宝的工友,工友们在看了录像后一致表示:里面的嫌疑人的长相和穿着和仝瑞宝十分相像。其中一名工友很确定地表示:仝瑞宝在7月26日肯定在上海,因为那一天是仝瑞宝的生日。
仝瑞宝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25日,郑为国派四名侦查员赶赴仝瑞宝的原籍地——山东省郓城县玉庙乡前玉村开展外围调查。玉庙乡派出所和前玉村的村干部向他们反映了一个情况:仝瑞宝新婚不久,家里原先欠了一大笔外债,经济情况极为紧张。但自从去年9月仝瑞宝从上海回来时,立即还清了全部的债务,今年春节期间又为他的弟弟盖了结婚用的新房。此时,仝瑞宝就在家中。
2月26日深夜,郑为国给侦查员们下达命令: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2月27日凌晨3时,以秦国荣为首的四名侦查员在郓城县公安局刑警队的配合下突入仝瑞宝家,将正在熟睡的仝瑞宝生擒。并在他的枕头下面搜出了一块欧米茄男式防水手表和一件女式丝绸衬衣。
天亮后,郑为国带着一队侦查员分乘四辆警车前往郓城,于23时抵达郓城的银河宾馆,此时仝瑞宝正由四名长宁分局的侦查员和郓城县公安局的八名刑警看守。当见到郑为国的时候,仝瑞宝没有丝毫的顽抗,就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将他的罪行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出来。
仝瑞宝为了结婚欠了数千元的外债,老母为此对儿媳妇心存怨气,婆媳之间经常发生口角,婚后不久,仝瑞宝的老母就因为不堪压力悬梁自尽。为了给老母办丧事,仝瑞宝只好继续四处借债,最终欠债已经超过万元。
1998年7月26日,仝瑞宝悄悄从出差地潜回上海,寻找合适的抢劫目标劫财还债。那天他提着一根铁棍来到自己熟悉的银河宾馆,前后9次上下电梯,期间还曾跟踪过一名青年女子到10楼,但终因胆怯没敢下手。退出银河宾馆后,仝瑞宝上了孙某的出租车,对孙某实施暴力抢劫后抢了他的出租车,但出租车对他毫无价值,因此将车驶到大场后就将车扔弃。
8月23日,仝瑞宝携带短刀再度来到银河宾馆,最终将目标选择为王某……
当仝瑞宝敲开王某的190X号房门,亮出短刀威逼王某,王某立即恐惧地要叫喊,仝瑞宝慌忙伸手掐住王某的脖子,见王某还要挣扎,立即用短刀对准王某的脖颈砍了下去……
仝瑞宝辩解道:“那个女的一叫,我心里怕极了,其实我只要钱,如果她不叫,不反抗,我不会……”
1999年2月28日,仝瑞宝从郓城被押解回上海,在3月1日上午抵达上海,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声华、长宁区委副书记张祥明和长宁分局局长丁年保专程赶到沪宁高速公路入口处迎接。至此,8.24银河宾馆入室抢劫杀人案在经过180天的侦办后宣告破案。
张声华(穿警服者)
1999年的7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8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仝瑞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1999年底,8.24案被上海市公安局评为当年度十大金奖案之一并受到表彰。
仝瑞宝被枪决后,王某某和张某夫妇状告银河宾馆诉讼案恢复审理。
2000年6月21日,长宁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银河宾馆与死者王某之间系合同关系。银河宾馆没有兑现其关于服务质量的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令银河宾馆赔偿原告王某某和张某夫妇人民币8万元。
今日的长宁区人民法院
如今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被告双方都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1年1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宾馆作为特殊服务性行业,应向住客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王某入住银河宾馆、权方即形成合同关系。本案中银河宾馆有书面的《质量承诺细则》,安全保障是宾馆的一项合同义务。负有此项义务的银河宾馆理应尽“最谨慎的注意义务”。
而本案中罪犯仝瑞宝7次上下宾馆电梯,属于异常举动,宾馆却疏于注意,给了罪犯可乘之机。宾馆未履行对王某的安全保护义务,构成事实上的违约。
法院同时指出,王某之死是凶手仝瑞宝所为。银河宾馆的不作为仅仅是为凶手作案提供了条件,但这种条件与王某之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银河宾馆不负有侵权责任。最后,法院在判决书中要求银河宾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并完善安全防范制度,以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