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需参加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1)在山东省内从事会计工作;
(2)未从事会计工作,但在山东省内居住或者学习,并持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制度已经取消,只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于会计人员,不需要参加信息采集。
2、会计人员怎样进行信息采集?
答:信息采集长期开放,不采集会影响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职称评审、继续教育、会计评先评优、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会计人员应尽早采集,并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
4、没有毕业证或者已经遗失,无法上传学历证书怎么办?
答:学历在高中及以下的,上传考生档案中的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学历在大专及以上丢失证书的,上传通过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学历档案。
5、为什么附件上传不了?验证码收不到?
答:附件大小应小于200kb,类型为jpg、png格式,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版本高于IE9的IE浏览器。
验证码收不到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手机对验证码短信进行拦截了;室内手机信号不好;频繁发送申请导致手机被禁止服务。
建议:换个手机或换个地方试一下,或者第二天再试。
6、信息采集由哪里审核?对于信息采集审核结果有疑义,可以向哪里咨询?
7、审核通过之后信息有变动,需要修改怎么操作?
8、提交信息后,如何查看审核结果?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报考人员只能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答题的考试方式。
2、问: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什么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如何采集?何时采集?
答: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是考试报名必备条件。
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地址: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为避免影响报考人员资质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3、问:考试属地化管理有何要求?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报名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4、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财政部继续教育规定明确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从取得资格的次年继续教育,无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继续教育。
5、问:网上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2)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境内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不得使用护照报名和参加考试(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外籍报考人员除外)。
(5)所有报考人员应先注册、后报名。对于2020年已注册但没有通过考试或中级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今年报考时需要重新注册。中级资格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使用2020年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注册报名,否则成绩无法合并。
(8)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确认报名状态是否成功。报名成功后,无法办理退考和退费。未在3月31日24时前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6、问:如何理解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
7、问: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1)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是审核处理报名照片的专用工具,只有审核通过的电子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上传的电子照片将在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设置和进行操作。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报考人员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点击“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通过审核后再上传照片文件,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电脑中安装有以前年度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的,应先卸载。重新下载安装新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后,方可正常使用。
(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4)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8、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牢记准考证号,以便查询成绩时使用。
9、会计资格考试与信息采集、继续教育有什么关系?
10、从哪里登陆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1、报名页面打开缓慢(打不开)怎么办?
答:由于报名开放前期报考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避开高峰期进行报考。
12、报名时信息填写错了怎么办?
14、报名时忘记密码及密保问题了怎么办?报名完成后忘记密码,会影响准考证打印吗?
答:报名时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报考页面的“找回验证码、密码”找回,忘记密码不影响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
15、报考后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考试报名零跑腿,不需要到现场审核。
16、报名完成要打印报名信息表吗?
答:无需打印报名信息表。
17、报名中、高级会计考试必须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答:首先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8、去年在外省(市)已考过部分中级会计科目,今年在山东报名,之前的成绩还有效吗?
答: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自动合并。
19、报名中级会计考试时,报考系统显示的学历信息同目前实际情况不符,如何修改?
答:考生可以在报考系统中对显示的学历信息进行修改,上传符合实际和报名要求的学历证书即可。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应该从何时开始进行继续教育?
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合格证书第二年开始继续教育。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从哪里学?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后如何进行登记和查询?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县、区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学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天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学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及查询系统访问路径:(1)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2)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还可以补学吗?
5、前期在其他省继续教育后又在我省继续教育的,如何完善个人的继续教育记录?
答:可以通过个人申报的方式,将之前的继续教育记录在“信息采集系统-视同继续教育”栏目进行申报,区县审核点审核通过后,个人继续教育记录就完善了。
6、学分折算提交后,多久能够审核通过?
答:审核点将在10个工作日内(考试报名或评审期间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7、某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缺失,应该怎么办?
答:1.可以到各县区公布的继续教育网站学继续教育缺失年度的学习;2.可以找到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单或学习记录,在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按照年度进行个人申报,区县审核点进行审核后,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就完善了。
8、关于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可以视同继续教育吗?
答: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备案;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未向财政部门备案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