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是如何进行放射源管理工作的?
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发展一直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和要求。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手段保障放射源管理工作实施。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作为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放射源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近年来,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监管体系,全面提高了监管能力,制定并完善了法规标准,已颁布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核安全局对放射源工作单位全面实施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采取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段以及放射源进出口、转让和转移审批及备案等管理措施,开发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实现了放射源安全、实时、科学、动态的管理,对全国放射源生产、销售、进出口、转让、异地使用和处置各环节进行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监管,核技术利用逐步走向规范化。
我国对放射源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其分为Ⅰ、Ⅱ、Ⅲ、Ⅳ、Ⅴ类;同时对放射源实行身份管理,每枚生产或进口的放射源将按规则分配与标号相对应的唯一的放射源编码与之终身相随;要求放射源工作场所或含源设备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放射源潜在危害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等,确保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的安全。随着全国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建成,废旧放射源的收贮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促进了闲置、废旧放射源处理及安全隐患的消除。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固有安全设施得以改进,辐射安全水平持续提高。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从20世纪90年代的每万枚6.2起下降至“十一五”期间的每万枚2.5起,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多起影响辐射安全的放射源突发事件,保障了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我国定期开展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工作来对放射源进行处置。2012年开展并完成了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对全国590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9家铀矿冶企业,14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完成了安全检查。做到了“自查要到位、排查不缺位、抽查有重点、整改见实效”。投入的人力也非常可观,19万人次的规模,成效很明显。新发现的放射源大约有10000多枚,新收贮的废放射源有4000多个,通过这次摸查还发现了很多安全隐患,提出并落实了一些整改要求。
放射医疗工作场所和其他辐射工作场所一样,须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具有防误操作、防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449号令还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还应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医院要正确合理施行医疗照射,重视广大患者与受检者所接受医疗照射的防护。医务人员应主动给患者提供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改善患者的防护条件,严防发生医疗照射事故。
3、放射源是如何分类的?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1)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2)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3)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5)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4、内陆核电站如何保障下游饮用水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的放射性流出物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经过接近20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核电厂运行期间流出物排放数据都是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总体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因此不会出现公众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而核电厂设计中考虑了可能出现的事故工况及其排放量,采取了充分的工程措施,如流出物容纳池等,以确保事故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也不会对公众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这些措施和国外实践是保持一致的。
5、在发生洪水、枯水等自然灾害情况下,如何保证内陆核电厂的安全?
内陆核电选址时,厂坪标高均高于设计基准洪水位,并考虑上游溃坝洪水影响,通常可确保核电厂区不受洪水淹没的影响;而在枯水季节,由于内陆核电厂一般是通过直流冷却,冷却塔和水库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冷却方式来带走多余的热量,对河流水流量的要求并不高。目前国际上的核电机组大部分建在内陆(例如,美国104台核电机组中内陆机组占84.6%,法国58台运行机组中内陆机组占75.9%),大量的运行经验表明内陆核电厂在这方面已经设计成熟,运行可靠。核电厂在设计时已经对各种自然灾害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和论证,并且也会在不同的厂址也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些改进,提高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核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法规的基础上,有着成熟的设计、可靠的工程质量,科学和完善的管理,内陆核电厂的安全性和沿海核电厂一样,其安全性是可控的。
6、对内陆核电厂安全问题是如何考虑的?
国内外对内陆与沿海发展核电的要求没有本质差别。无论国际原子能机构、主要核电国家,还是我国有关核安全法规要求,对滨海核电厂和内陆核电厂在安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要求对公众和环境提供充分的保护。当然由于内陆和沿海核电厂的厂址条件有所差异,面临的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因此评价因素也有所不同。全球在运442台核电机组中,内陆核电机组数量约占50%。其中,美国共104台机组,内陆核电88台,占84.6%;法国共59台机组,内陆核电41台占69.5%;俄罗斯共31台机组,内陆核电占58%;乌克兰共19台机组全部建在内陆。
7、我国政府如何看待拟建内陆核电厂的周边地区政府与公众的反对声音?
8、电离辐射对人体有哪些影响?
电离辐射是物质世界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自然界中的土壤、岩石、水体、空气、食物中到处存在着或多或少、各种形式、不同能量的电离辐射。人类生活在电离辐射的环境中,无时无刻都受到辐射的照射。
9、怎样通过饮食来防治和减少核辐射的危害?
10、怎样测量个人受到辐射照射的剂量大小?
电离辐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必须使用仪器才能探测到。对外照射剂量的测量,可佩带个人剂量计,包括热释光片、胶片及带报警装置的各种电子个人剂量计;体表和衣服上的放射性污染的测量要采用各种体表污染监测仪;体内污染的测量通过尿、血中的放射性含量的分析,再通过模式计算确定内照射的剂量,还可直接通过全身计数器来测定体内放射性的分布;采用常规的外周血染色体及微核测定方法等生物剂量的测量方法,可推算出人体的受照剂量。
11、放射性污染会不会传染?
放射性污染不会像感冒病毒那样传染。放射性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通过外照射和内照射两个途径。防止污染就是想办法切断这两个途径,可采取以下措施:
(2)尽量远离污染,必要时采取一定的屏蔽材料对射线进行屏蔽。
(3)勤洗手,防止人经被污染的手接触食品而将放射性物质转移到体内。
12、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一旦发生核事故,公众首先应避免紧张恐慌情绪,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事故进展,尽可能随时获取政府部门有关的决定和通知,了解核事故的处理进程,切不可轻信谣言。
其次是在有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的情况下,尽量停留在室内进行隐蔽,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关好门窗和通风设备,注意接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配合政府准备必要时有序撤离。
当核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场外应急时,设施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烟羽,而这种烟羽无色、无味、看不到,只能根据释放量和当时的气象条件做出评估,地区核事故应急机构根据评估及时发出警报,公众按指挥躲在屋内关好门窗或撤离,躲开放射性烟羽,就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放射性危害。
13、核事故后烟云(放射灰尘)能漂浮多远?
14、怎样消除服装上的放射性沾染?
当空气被放射物质污染时,其中的放射性物质会随着尘埃,或以放射性气溶胶的状态下落,污染人的服装污染的情况会因放射性物质的理化状态、粒子分散度、服装面料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需通过放射性检测来确定污染程度和防护办法。一般来说,当确认受到严重污染要尽早更换衣物,妥善处理衣物;轻微污染,切忌互相拍打,可通过加相应的化学药剂清洗清除再进行检测;当人员的皮肤受到放射性沾染后要尽快清洗处理,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
15、核事故中常见放射性核素的种类与危害是什么?
发生核电厂严重事故时,反应堆放射性物质可能会向周边环境释放。其中,对健康具有风险的主要放射性核素为放射性碘、放射性铯和放射性惰性气体等。
(1)放射性碘
碘—131的半衰期是8天。放射性碘进入人体后迅速蓄积于甲状腺,甲状腺中的碘含量比其他器官或组织中的含量高几百倍,甚至几十倍,可引起甲状腺炎、甲状腺功能减退,远期可发生甲状腺和癌变。儿童摄入放射性碘的危险性比成人更大,加为儿童的甲状腺小于成人,同一数量的放射性碘,儿童摄入后甲状腺所受的剂量是成人摄入后的2—10倍。
(2)放射性铯
铯是元素周期表第Ⅰ族碱金属,属稀有元素。铯的原子充数为56,共有31种同位素,其中铯—134至铯—146为裂变产物,生物学意义最大的是铯—137,为β、γ辐射体,物理半衰期为30年。
铯—137是公众受全球放射性落下灰照射剂量的主要放射性核素之一,可经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伤口进入人体。特别是极易从胃肠道吸收,吸收率约为100%。经呼吸道的吸入量只占食入量的1%左右。母体中的铯可经胎盘进入胎儿,还可经乳汁分泌。由于铯在体内分布均匀以及子体钡—137m的量子在体内的穿透力较强,各组织均会受到体内铯—137较均匀的照射,引起多器官放射性损伤。
铯—137属中午毒性组核素,但由于环境中的放射性铯对公众的照射剂量很低,迄今尚无人群损伤效应的流行病学资料。有关放射性铯的生物效应资料基本来自动物实验,铯—137对动物机体的生物效应包括急性辐射效应如骨髓破坏、造血功能不良、白细胞和血小板显著降低、贫血、败血症候群等,远期辐射次郎中甲状腺癌、淋巴肉瘤、神经元纤维肉瘤和乳腺癌等。
16、目前我国核电厂运行对员工身体状况是否有影响?
并不是所有员工都会接触到辐射,正常情况下只有生产线员工可能因为工作关系会受到极少量辐射。对于员工辐射,国家有规定限值,企业则有更严格的内部控制。目前我国核电厂未发生员工受到超过国家规定限值辐射的情况。各核电厂会根据辐射剂量水平进行分区管理,对于较高水平剂量区域会设置严格的辐射防护监控措施,保障人员安全。企业对所有员工均进行辐射剂量监测。
停电运行经验表明,正常运行工况下,在核电厂工作的人员受到的辐射照射剂量与普通人群没有显著的差别。绝大多数核电厂的工作人员在一年中因工作所受到的照射剂量甚至低于乘坐一次飞机所受到的照射剂量。
17、政府关于滨海核电厂发展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是如何考虑的?
首先,滨海的发电厂,不管是核电厂还是火电厂,都会产生温排水。其次,核电厂的温排水必须符合国家对水体质量的要求,即对人体和周边海洋环境没有不可接受的影响。再次、核电厂正常运行的液态放射性流出物必须满足规定限值。
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的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做出了严格的限制,经过近20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核电厂运行期间内流出物排放数据都是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总体处于本义范围内,核电厂设计中考虑了可能出现的事故工况及其排放量,设计采取充分的工程措施,如流出物容纳池等,以确保即使是事故工况下放射性废水不向环境释放,避免对公众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
18、放射性物品运输中发生核与辐射事故怎么办?
所有的放射性物品运输都要严格装在相应的容器中,该容器的设计、制造以及运输过程需经过核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即使出现效能事故,放射性物质仍然能得到有效包容。
放射性物品运输中发生核与辐射事故的,承运人、托运人应当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影响,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通报同级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并按照国家突发分组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核与辐射事故信息。
19、我国目前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放射性核素尾矿库的安全?
国家对存放放射性核素的尾矿库很重视,国家安监总局、国防科工局和环境保护部分别对存放放射性核素的尾矿库进行管理和监督。
我国从选址、设计、运行、退役和退役后监管全过程对存放放射性核素的尾矿库进行管理,确保存放放射性核素的尾矿库安全。
《铀矿冶设施选址规定》(EJ/T1171)对尾矿库选址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考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尾渣库安全设计规范》(GB50520)从选址、设计、防洪、排水、退役和监测全面规定了铀尾矿的安全设计要求,运行期间由运营单位严格管理,国家安监总局、国防科工局和环境保护部进行监管;《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14586)规定了尾矿库退役治理和退役后长期监管的要求。
20、哪些部门对放射性伴生矿进行监管,这些监管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国土部门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灾害评价文件;安监部门审查采矿工程和尾矿库的安全预评价以及职业卫生预评价;水利部门负责审查水保方案;环保负责审查环评文件,有辐射专篇的审查包括辐射专篇的环评文件。
21、为何到2020年才能完成2010年关闭的铀矿冶设施失衡和环境治理?
“十一五”以来,我国已完成了一批少数民族聚居区、风景名胜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地区已关停的铀地质勘探、矿冶设施和退役及环境整治项目,开展了铀尾矿库安全排查及整改,尾矿库垮坝事故风险降低,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
22、我国是如何处置铀矿的开采和冶炼造成的环境污染的?
环境保护部在2012年开展了全国铀矿冶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对国内所有天然铀生产单位进行了综合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废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尾矿(渣)库、废石堆的辐射环境安全状况;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设施设备配置,以往辐射事故(事件)的处置刻录;铀矿冶产品、矿石和尾渣的运输安全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如下成果:
(1)掌握了国内铀矿冶企业辐射环境现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
(2)严肃查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铀矿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执行率“两个100%”。
(3)全面排查尾矿库等设施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杜绝超标排放、偷排直排等现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及环境安全隐患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落实。
(4)督促铀矿冶企业开展流出物监测和周围环境监测,不断提高铀矿冶企业辐射监测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督促铀矿冶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退役计划。
23、我国的放射性废物是如何管理的?
我国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通过对放射性废物采取一切合理可靠的管理措施,确保人类健康及环境不论现在或将来都得到足够的保护,并不给后代增加不适当的负担,确保人类有益实践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以处置为核心,实施对所有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的管理。
(1)放射性废气、废液
向环境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须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
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对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或者贮存。
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液,须采用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方式。
(2)放射性固体废物
放射性废物产生单位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和不能经净化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使其转变为稳定的、标准化的固体废物后自行贮存,或送交取得相应许可证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单位集中贮存,并最终送交取得相应许可证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对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序,将放射性废物分为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和低水平放射废物。
(a)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
(b)高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和α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
(c)核技术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送交核技术利用废物库进行暂存。
24、我国核电站的废水储存采用什么方式?
我国核电站废液贮存采用废液贮罐。核电站对待处理废液设置贮罐,该贮罐采用不锈钢材料,其容量能够满足核电站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液贮存的要求。这些废液经过有效处理后,经监测能满足国家排放标准,是可以直接排放向。核电站设置了待排放废液贮罐,该贮罐采用碳钢材料,罐的容量能够满足核电站流出物排放的要求。两种贮罐都布置在核安全抗震类的厂房,并设计有滞留池收集泄漏的废液。电厂对流出物排放还设置了在线监测,一旦发现排放浓度超标,将中止排放。
25、医院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是处理的?
国家规定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等,以确保医院工作人员、公众辐射安全。
26、核废水池漏可能对人体造成怎样的影响?
核设施产生的含放射性的废水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排放,这些废水要通过净化去除放射性物质,净化后的含微量放射性物质的废水有控制地排入环境。核设施设计时已经考虑了万一发生泄漏事故时的收集设施或措施,如果有少量废水进入环境水体,要对水体进行监测,必要时限制对水体的使用,以防止可能对公众造成的影响。
放射性物质进入水源或水体后,将在水中迁移和开来,并在水生动植物中浓集。水中放射核素的浓度将与释放到水中的放射性物质的量、放射性物质的理化性质及水体性质(水体体积、水体流速及其他水力学特性等)因素有关。
27、放射性物质在水体中是怎样扩散的?
影响核设施液态流出物在地表水中弥散的主要机制是迁移、混合、扩散(紊流或湍流扩散的作用)、介质间传递、降解和衰变以及转化。通常将流出物的稀释和扩散分为两个区域加以考虑,即近场与远场。在近场,流出物和排放口结构特征在混合中起主导作用;在远场,周围水体的平流和紊流扩散过程决定混合程度。近场的范围和混合程度取决于流出物的动量和浮力、受纳水体的浓度和周围水流的流态。远场混合怪癖于周围水体的特征。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可以受挥发影响和悬浮物、底部沉积物吸附的影响。在细小粒子浓度高的水域要考虑沉积物和放射性核素相互作用的因素。某些放射性核素进入地下水之后被地下水流载带向下游迁移和弥散,同时沿程的土壤(岩石)对其吸附(吸收)离子交换以及解析,这样,就总体效应年,某些阳离子核素的迁移滞后于水流。
28、核电厂产生的中低放射性废水有哪些处理方法?
放射性核素融入水中,形成放射性液体。处理放射性液体的方法主要有:
蒸发法海水经过蒸发,盐会结晶,蒸出来的水汽冷凝后就成为淡水了。蒸发净化放射性废液,就是用这个原理,把放射性核素浓缩在蒸残液中,使放射性废水得到净化。
沉淀法以前人们常用明矾来澄清河里、井里打上来的水。明矾产生的沉淀物把水中的杂质团聚起来,水变清了,就可以饮用了。沉淀法就是用这样的原理,把放射性核素载带沉淀下来,净化废水。
离子交换法这是根据离子交换的特性,把放射性核素的离子交换到有机或无机离子交换剂上去使废水得到净化。
放射性废水净化的办法还有很多,尤其是中低水平放射性废液,如电渗析法、反和超过滤等等,这些办法是利用膜技术,使放射性核素选择性地透过膜,分离成净化液和浓缩液达到废水净化的目的。
29、我国核电厂的放射性液体规定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是多少?
根据我国《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中有关液态放射性流出物控制值的规定,轻水准中氚、碳-14、其余核素的控制值为7.5×1013贝克/年、1.5×1011贝克/年、5.0×1010贝克/年;重水堆中氚、碳-14、其余核素的控制值为3.5×1014贝克/年、2×1011贝克/年、2×1011贝克/年。
根据我国《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要求》中的规定,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向环境排放应采用槽式排放,排放的放射性总量应符合《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中有关放射性液态流出物年排放问题限值的有关规定。同时对于滨海厂址,系统排放口处除氚、碳-14外其他放射性核素的总排放浓度上限值为1000贝克/升;对于滨河、滨湖或滨水库厂址,系统排放口处除氚、碳-14外其他放射性核素的总排放浓度上限值为100贝克/升,且总排放口下游1千米处受纳水体中总β放射性浓度不得超过1贝克/升,氚浓度不得超过100贝克/升。
30、我国核电厂的液态流出物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我国核动力厂放射性排放量设计目标值不超过《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有关条款中确定的年排放量控制值。营运单位应针对核动力厂厂址的环境特征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工艺技术水平,遵循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原则,向审管部门定期申请或复核(首次装料前提出申请,以后每隔5年复核一次)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申请的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不得高于放射性排放量设计目标值,并经审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核动力厂的年排放总量应按季和月控制,每个季度的排放总量不应超过所批准的年排放总量的二分之一,每个月的排放总量不应超过所批准的年排放总量的五分之一。若超过,则必须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核动力厂液态放射性流出物必须采用槽式排放(槽式排放至少就设置两个相同容量的槽,每个槽都应设有中和设备和流量、浓度检测设备,在排放前必须先经混合均匀,并取样分析检测,分析检测结果低于排放管理限值时方可排放,在排放期间不再流入新的废液。检测结果超过排放管理除垢废液返回处理系统再处理,以此来对流出物实施受控排放。)方式,液态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应实施放射性浓度控制,且浓度控制值应根据最佳可行技术,结合厂址条件和运行经验反馈进行优化,并报部门批准。
31、如何进行放射性废物的固化处理?
废水、废气经过净化处理之后,大体积的废水和废气达到排放标准,可向环境排放,或者返回工艺过程进行复用。放射性核素被浓集在小体积的二次废物中,如过滤器芯、沉淀泥浆、蒸发残渣或废离子交换剂中。为了不让它们扩散和流窜开来,人们研究开发了许多有效的固化方法。例如:水泥固化、沥青固化、塑料固化等。
水泥固化是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最常用的方法。它把放射性废物浇铸在水泥浆中,凝固之后成为坚硬的水泥固化体。为了把放射性核素禁锢得牢牢的,常常还添加各种添加剂。对于高放废物,则要采用耐久性好的下班固化、陶瓷固化或人造岩石固化等工艺。
固化体被封装在钢桶或混凝土桶内或其他更好的容器中,包装容器坚固、耐腐蚀、耐温、耐辐照,持久不泄漏。生产包装容器的三家是有资质的,生产的容器要做检漏、跌落、水淋等许多试验,证明是坚固耐久的。
32、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如何进行安全隔离处置?
(1)对于采取近地表处置方式的低中放固体废物,所含放射性核素大部分半衰期较短,可在几十年至几百年范围内衰变到放射学上不重要的水平,工程屏障和自然屏障都能起到隔离作用,而以工程屏障为主。这些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经过固化处理,并封闭在坚固的包装容器后,被运输到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中,放置于底部经过处理具有承重、防渗、集水、吸附放射性核素等功能的混凝土处置单元中。处置单位顶部覆盖几米厚的覆盖层,包括混凝土盖板、卵石层、沙土层、黏土层等,夯实之后还要种植被,以防止深根植物、啮齿动物、穴居动物的闯入和人的挖掘活动。即使废物桶发生破损或老化,多数放射性核素也只是被吸附在周围的土壤中,从而确保300-500年的安全隔离。
我国已在甘肃和广东建造了两个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实践证明,这种处置场对低中放废物实行安全隔离是有保障的。
(2)对于核电厂乏然料后处理产生的高放废物,由于所含的大量放射性核素寿命极长,需要确保上万年的安全隔离,工程屏障失去作用,最终依赖天然屏障的隔离作用。一般在1千米左右的深部稳定岩层中处置,避免废物受到外界环境条件变化的影响,防止人员意外闯入,并在废物中的放射性核素从废物释放后有效阻滞其迁移到环境中,以达到安全隔离目的。
33、乏燃料运输过程中是否对环境有放射性影响?
乏燃料组件是指燃耗浓度已达到设计卸料燃耗,从堆中卸出且不再在该反应堆中使用的核燃料组件。其特性包括:(1)具有强放射性;(2)会持续释放高衰变热。乏燃料运输使用经过特殊设计的乏燃料运输罐,对环境几乎没有影响。运输过程中配备有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并编制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运输说明书包括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物理化学形态、危害风险等内容。
34、乏燃料的运输过程是怎样的?
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运输条例》),《运输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加强了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一世安全监管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我国放射性物品运输行业。
《运输条例》对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实行分类管理。由于乏燃料的高风险性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重大辐射影响,根据《运输条例》的规定,乏燃料属于一类放射性物品。
《运输条例》对一类放射生物品实行许可管理。对于作为一类放射性物品的乏燃料的运输,首先,装载乏燃料的运输容器的设计必须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其次,制造乏燃料运输容器的单位必须获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制造该乏燃料运输容器的许可证;再则,托运人必须取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国家核安全局)批复的乏燃料运输许可(即获得乏燃料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的批复)。
另外、根据《运输条例》的要求,乏燃料的运输还应满足,托运人及收货人必须取得核材料许可证;承运人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运输资质,如,从事乏燃料道路运输的承运人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7类);乏燃料启运前必须托运人获得有资料的辐射监测机构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的监测报告。
针对乏燃料的运输,《运输条例》还规定:“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告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第四十三条······核反应堆乏燃料运输的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还应当遵守国家核应急的有关规定。”
实施乏燃料的运输,应满足上述要求。
35、我国是如何落实核安全规划的?
目前我们在影响重大、关系全局的关键领域与环节,紧抓了几件大事:
第一,抓好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安全改进的督促和检查。在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核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核安全改进行动计划,并且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组织开展了运行核电厂安全裕量评估进一步评估我国核电厂抵御外部自然灾害安全水平。组织编制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规范核电厂安全改进行动。同时,密切跟踪、学习借鉴国际社会好的做法和经验来补充完善我们的改进计划。
第二、进一步提高并落实核安全标准要求。我们正在编制“十二五”和“十三五”《新建核电厂安全要求》,已取得了一定进展。
第三、完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各方的支持下,《核安全法》的制定工作已经取得很明显的进展,针对其内容和方向基本理清了思路。
第四、完成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工作。2012年我们全面落实了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对全国590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9家铀矿冶企业,14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完成了安全检查,成效很明显。
第六、加大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力度。核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建立独立、完善、高水平的核安全监管软硬件基础,经过不懈努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已取得重大进展。
第七、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众宣传工作。2012年以来,我们以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开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众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使得信息公开和公众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
36、“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主要解决了哪些方面的问题?
37、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的后续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2011年开展的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对现有的核电厂(含在建的以及运行的),按照核安全法规标准进行再次评估核查,并且在初步吸取日本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判定哪些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此后为了做好安全改进工作,在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深入地研究我国核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摸清现场条件,制定了福岛核事故后核安全改进要求,并且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进一步评估我国核电厂抵御外部自然灾害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了运行核电厂安全裕量评估,摸清核电厂到底能够抵御什么程度的极端自然灾害,安全水平到底够不够。为规范各核电厂安全改进行动,组织编制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同时,认真分析、研究、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好的做法。这些工作的开展,综合考虑福岛核事故后的初步经验反馈,集合了行业内各方的意见,反映了目前国内核能界对于福岛核事故后安全改进的认识水平,统一和协调了各核电厂所采取的安全改进策略,解决了目前我国核电厂在实施福岛核事故后改进措施过程中所采用技术的统一性问题。
38、核安全规划对在建、在运核电站分别提出了安全改进要求,但改进存在不一致,为什么?
核电安全大检查的结论表明,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站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对严重事故具有一定的缓解能力,核电安全是有保障的。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为进一步提升核安全管理水平,我国在建、在运核电站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改进。本质上,在建、在运安全改进要求是一致的,他们都是根据福岛核事故安全反馈,围绕着严重事故缓解、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乏燃料池监测和事故应急几个方面实施的安全改进。为保证各项行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核安全局经过充分分析论证,分布了《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要求运行和在建核电厂相同的改进方案要遵循相同的技术要求。
39、我国是如何开展核安全监管工作的?
40、我国核电厂在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方面的能力怎样?存在哪些不足?
我国核电厂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的能力总体较好,在国际上处于较好水平。但是,与最新设计的核电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在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的开发能力(主要是在试验、评价、方法等方面)与国际先进国家存在差距;二是在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的硬件方面(如堆芯熔融物的收集)也存在一定不足。三是除大亚湾核电厂、秦山第三核电厂外,其他核电厂仅具有可以对付某些特定严重事故的规程,尚未制定完备的严重事故管理导则。
在我国在建核电厂的安全审查过程中,均已要求其在装料前完成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的编制,使其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
41、出现核事故或辐射事故后,哪些政府部门负责?
核事故一般是指我国核动力厂、民用研究性核反应堆、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中极少出现的对正常工况的严重偏离,同时专设安全设施不能按设计要求发挥作用,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会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需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放射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3)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5)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6)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国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十四条,辐射事故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辐射事故的等级,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公安部门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和追缴;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42、放射科的工作人员一定会得癌症吗?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会受到辐射照射,按照辐射防护的假定,低水平慢性照射有一定风险。实际上,由于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工作人员受到的辐射照射水平很低。
辐射致癌属于辐射对人体危害的随机效应,其发生概率(而非严重程度)与剂量成正比。《电离辐射防护与办事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为20毫西弗/年,在实际工作中,许可证持有者和监管部门会采用剂量约束值(一般为剂量限值的几分之一)作为辐射工作人员年剂量管理目标值,该值与天然本底辐射产生的年有效剂量2.4毫西弗/年相近。而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放射科工作人员所受剂量一般不会超过目标值。
43、国家采取何种措施来保证电磁辐射环境和公众处于安全状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设施和输变电工程等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公众越来越关心身边的电磁辐射环境和健康问题。环境保护部十分重视电磁辐射环境和公众安全工作。为保护电磁环境和公众健康,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分布实施了《环境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初步建立了电磁辐射防护的法规标准体系。《电磁环境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输变电工程》等行业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促进电网公司与公众和谐相处。
44、如何确保辐射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主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因此,进行辐射监测的单位或部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计量论证,所开展的监测项目在已通过论证的项目范围内;
(2)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监测设备通过计量检定;
(4)监测方法是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方法。
此外,目前我国核设施的辐射监测实施由企业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委托)双轨监测,互相论证。以上严格的质量体系可以保证辐射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45、国家是如何对核设施退役进行监管的?
核设施退役要遵循对国土清洁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和对国土开发负责的三项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设施和迁移、转让或退役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设施开始退役申请书》或《核设施退役申请书》、《核设施退役报告》、《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核设施质量保证大纲》等文件资料,国家核安全局最终根据技术审评单位审评意见、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咨询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核设施退役过程主要包括放射源项普查、超能游戏者、拆卸和废物处理等工作,工程复杂、庞大,各个环节都需要在国家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进行。
46、为保障安全,核电站的建造和运行遵循怎样的方针和原则?
我国核电厂安全管理始终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在福岛事故后,国际国内都提出了预防和缓解并重的理念。纵深防御是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的一项基本原则。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的《核电厂的基本安全原则》指出,“实施纵深防御概念是为了对潜在的人为差错和机械故障进行弥补,核心是提供多层保护,包括设置多重屏障以防止放射性物质释入环境。它还包括在这些屏障不能完全奏效时为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危害而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即使一重防御措施失效,还有多重防御措施提供补偿或纠正。
纵深防御原则贯穿于可能影响核电安全的全部活动,包括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监督、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等。事故应急是纵深防御的最后王道防线。虽然核电厂发生重大核事故的可能性很小,特别是福岛核事故发生以后,核电厂提高了安全设防要求。根据纵深防御的原则,我们不是要做好应对极端事故的准备,以减轻核事故的后果。
下面,举例说明纵深防御原则的应用。
【在核电厂设计中的应用】为了防止放射性向环境的释放,核电厂设计中设置一系列的实体屏障,以包容放射性物质。就典型的水准反应堆而言,有四道屏障包容放射性物质,包括燃料基体、燃料包壳、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压力边界和安全壳。在核电厂的设计中,所有具有安全功能的系统都要求有两大冗余的系统,来保证在任何可能的事故情况下都能实现安全功能,比如应急供电系统,要求至少两路外电供电、两台应急柴油发电机、附加电源、以及福岛后要求配置的移动电源,以保证在任何事故情况下,有可靠的电源保证反应堆冷却。
我国从秦山核电项目开始就严格按照国际最新安全要求,全面落实纵深防御安全设计理念。作为核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行保守决策,注重设计报告中涉及安全的每一个技术,消除因设计原因所带来的先天缺陷,坚持从源头上杜绝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
47、各地陆续把辐射性强的变电站建在居民区附近,这些变电站项目在进行环评审批时依据的是什么标准?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在大幅增长,同时对供电的可靠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输变电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近年来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各地都陆续形式建设了大批项目。输变电工程财力公众也越来越关心身边的电磁辐射环境和健康问题。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需要改造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的是1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低于此电压等级属豁免范围。位于居民小区内的变电站、变压器基本上都是10kV的,属于环保豁免范围,是安全的。
代替《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即将分布实施,该导则推荐了适用于交、直流全部电压等级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和合成场强等评价与防护限值。
48、除自主设计建造的秦山一期核电机组外,我国核电机组还有来自法国、俄罗斯、加拿大、美国的核电机型,多种核电技术并存,我们有把握保证安全吗?
目前我国核电机组类型确实不少,有自主开发的秦山一期30万千瓦机型、秦山二期60万千瓦机型,也有法国技术路线、加拿大自来水堆、俄罗斯VVER、以及在建的美国AP1000和法国的EPR等。技术路线的多样性以及对影响,应该一分为二进行分析:
首先就具体的核电机组而言,其安全都是有保障的。无论是自主设计不是引进消化吸收,都经过严格的技术审查和审批,都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设计、建造、高度和运行。根据2011年福岛核事故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的结果,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是有保障的,也是符合现行法规标准要求的。从长远角度,随着核电机规模扩大,技术路线的多样性也有其优势之处,如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提高核安全水平,也有利于提高能源安全水平(俗称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
但人另外角度看,技术路线的多样性对安全管理,特别是核安全监管确实带来很大挑战,对每个技术路线的技术审查都需要投入大量力量,经验反馈等也受到一定制约等等,这就需要国家投入比较多的资源。我国近一个时期不断加强核安全监管力量,“规划”中对核安全监管的能力建设也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随着“规划”的落实,我们相信核安全监管是能够让公众放心的。
49、目前我国存在哪些突出的核与辐射安全问题?
一是根据福岛核事故的教训,运行和在建核电厂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早期建设的研究性反应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设计安全水平偏低,部分核设施需要尽快退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广泛,安全监管任务繁重。
二是核安全科学技术研发体系尚不完整。现有资源还存在分散、人才匮乏、设施落后,研发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是我国核事故应急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核电集团公司在核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内部支援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资源的储备和调配能力不足。地方政府应急能力总体较为薄弱。
四是核安全监管能力与核能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不相适应。我国目前核电多种堆型、多种技术、多类标准并存的局面给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核安全监管缺乏独立的分析评价、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手段,现场监督执法装备尚不足。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尚不完善。核安全公众宣传和教育力量薄弱,核安全国际合作有待加强。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由罕见大地震和海啸引发的福岛核事故。福岛核事故后,国家核安全局会同有关部委对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核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我国核电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的缓解能力,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安全是有保障的。
为了汲取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国家核安全局依据检查结果,对各核电厂提出了采取设置移动电源、移动泵、增高匹配接口和对核电厂的消氢设施进行必要的改进等多项具体的改进要求。
为了规范各核电厂共性的改进行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编制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通用技术要求》),作为核电厂后续改进行动的指导性文件。其目的是规范各核电厂共性的改进行动,解决目前我国核电厂在实施福岛后改进措施过程中所采用技术的统一性问题,尽可能统一和协调各核电厂所采取的安全改进策略浓度和广度,解决监管当局和营运单位在安全改进策略上可能的不同认识,在实质上为我国核电厂在福岛核事故后开展改进行动工作提供指导。
在2012年3月的核安全峰会上,中国政府宣布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的核电发展战略。相信在“安全第一”的理念上我国核电会积极稳健地发展。
51、我国当前的核安全状况如何?
我国核电起步晚,具有后发优势。无论是引进消化吸收还是自主设计,无论是建造还是运行,都充分汲取了国际先进经验;我国核安全标准采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的标准,政府设立了独立于发展部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采取了与国际实践相一致的工作模式,监管工作权威有效。核电总体安全水平和运行业绩是比较好的。如大亚湾核电基地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根据美国核电运行研究所统计数据,与美国104台机组相比,总体综合评价与美国拥有4台及以上机组相比连续7个季度排名第一;2011年第三季度大亚湾2号机组综合指标位居第一,大亚湾1号机组和岭澳1号机组分别连续安全运行3382天、2281天,在法国同类型机组中也位于前两名。
我国大陆目前已投入运行机组共15台。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过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二级及以上的事件,更未发生过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伤害的事件。
52、国际社会对我国核电的安全性是如何评价的?
一直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支持开放和透明,有效应对核电在加快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挑战,积极推进中国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世界核电营运者协会(WANO)等机构多次对中国核电发展及监管状况进行同行评估,对我国核电发展和监管方面的成就进行了肯定。
2010年、WANO的统计结果显示,大亚湾基地36项指标中有22项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他14项为良好水平,其他核电厂的指标也总体较好。2010年7月,IAEA组织了20多位来自多个核发达国家的专家,对中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进行了系统评估(IRRS),IAEA副总干事长参加了这次评估。通过评估,代表团充分肯定了中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对中国监管体系保障中国核能健康发展充满了信心。并且认为,中国在核电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核安全监管经验,这对亚洲乃至世界新兴核电发展国家加强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都将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在成绩的同时,评估团也依据持续改进的原则,提出了完善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包括加强立法、完善监管机构建设、加强资源保障、加强能力建设等。总之,国际上对中国核电的安全是持肯定态度的。同时,中国政府也重视在核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我国核电站机组的运行安全水平。
53、核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国际核事件标准(INES)制定于1990年。这个标准是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机构共同组织国际专家组设计的,我国也采用和国际核事件分级表。此方法将核动力厂事件分为7级:
1级:异常,核动力厂偏离规定的功能范围。
2级:事件,核动力厂运行中发生具有潜在安全后果的事件。
3级:严重事件,核动力厂的纵深防御措施受到损害。厂内严重污染,工作人员受到过度的辐照。向厂外环境释放放射性物质,公众受到的照射于规定限值。
4级:主要在核设施内的事故,核动力厂反应堆堆芯部分损坏,对工作人员严重的健康影响。向厂外环境释放少量放射性物质,公众受到规定限值量级的照射。
5级:厂外风险的事故,核动力厂反应堆堆芯严重损坏。向厂外环境有限度也释放放射性物质,需要部分实施当地应急计划。
6级:严重事故,核动力厂向厂外明显地释放放射性物质,需要全面实施当地应急计划。
7级:极严重事故,核动力厂向厂外大量释放放射性物质,产生广泛的健康和环境影响。
54、福岛核事故定为7级,依据是什么?
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在国家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中被定为7级,因为它对人和环境造成了广泛的影响,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超过数万太贝可(TBq)碘—131当量(Bq:放射必的国际单位,1TBq=1012GBq)。尽管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释放的碘—131当量,只有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10%左右,但仍然超过了数万TBq碘—131当量,因此,也为7级核事故。
55、地铁X射线行李包检查仪是否安全?如何监管?
国家对核技术利用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国务院449号令要求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合法从事核技术利用工作。生产X射线行李包检查仪的单位应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X光机在出厂安装之后都要经过验收检测,合格以后才能使用。使用X射线行李包检查仪这类Ⅲ类他们新股法律放入单位,也需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
56、我国核电厂厂址的安全性如何?
为保证核电安全,国家对核电建设的厂址,在地震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气象条件以及人口分布等方面是有严格要求的。从某种意义而言能够满足核电建设要求的厂址是“稀缺资源”。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曾经委托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我国可能适于核电建设的厂址资源进行过调查。调查从6个方面综合考虑10多项指标,对70个备选厂址进行分析评估,其中,有20个厂址在核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有良好特征,与区域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有良好相容性,有22个厂址在核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有较好特征,与区域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有较好相容性。
总体而言,我国大陆地理环境较好,发生地震、海啸等灾害的可能性较低,目前运行和在建的核电机组厂址全部选在基岩上,抵御强震的能力较好。与法国、日本等其他国家的核电厂址相比有较强优势。
57、我国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是什么样的?
1国家核应急组织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主任委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担任。日常工作由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核应急办)承担。必要时,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核事故应对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视情成立前方工作组,在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核工程与核技术、核安全、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医学、气象学、海洋学、应急管理、公共宣传等方面专家组成,为国家核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以及核事故应对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设立联络员组,由成员单位司、处级和核设施营运单位所属集团公司(院)负责同志组成,承担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交办的事项。
2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应急组织
必要时,由省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场外核应急工作,支援核事故场内核应急响应行动。
3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组织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场内核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本单位的核应急响应行动,配合和协助做好场外核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时提出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和采取场外应急防护措施的建议。核设施营运单位所属集团公司(院)负责领导协调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准备工作,事故情况下负责调配其应急资源和力量,支援核设施营运单位的响应行动。
58、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分为国家法律、国务院条例、部门规章、导则和技术文件。
国家法律是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党委会批准,以国家主席令发布的。对于核能开发和核技术应用及核与辐射问题的最高法律是《核安全法》和《原子能法》,目前正在制定中。当前有关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中有关核安全、电离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唯一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在2003年6月以第六号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
国务院条例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是法律法规体系的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批准,以国务院令发布的。现有的条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大部分核安全法规是在吸收国际经验基础上制定的,是与国际先进核安全水平接轨的。
59、有关核电厂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规定及其导则与IAEA已发布的最新标准的接轨情况如何?
对于选址方面,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是1993年发布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1991),该规定是完全采纳了IAEA的“SafetyRequirements”。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要求》的有关内容,二者是完全接轨的。其下属的12个导则,也是来自于IAEA的“SafetyGuides”系列,也是完全接轨的。2001年以来,IAEA对该系列的安全要求和导则进行了升版,主要合并了核电厂系列与其他核设施系列的安全要求和导则进行了升版,主要合并了核电厂系列与其他核设施系列,整合为“核动力厂”的安全要求,另外,还引入了概率安全评价的内容。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变化,经深入研究,我局认为IAEA最新标准与我国现行法规相比,总体要求大致相当。个别方面略有放松,故未立即修改,而是继续跟踪IAEA的动向。
60、有关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规程,哪些已有,哪些没有,主要原因是什么?
严重事故管理主要是针对导致严重事故的主导序列以及需要采取的预防缓解措施。将放射性释放减小到尽可能合理低的水平。目前,大亚湾核电厂及秦山第三核电厂在对超设计基准事件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秦山第二核电厂、岭澳核电厂、田湾核电厂仅具有可以对付某些选定严重事故的规程,但秦山核电厂尚未制定严重事故管理导则;在建核电厂的安全审查过程中,均已要求其在半圈前完成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的编制。
目前,在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方面国际上包括美国、日本等国也没有法规强制的明确要求。仅有对核电厂严重事故政策性方面的倡议要求。
61、有关核电厂周围规划限制区的设立规定及现存具体问题是什么?
一、关于规划限制区的法律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章“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外围地区应当划定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的划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11年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对我国国家标准GB6249进行了全面的修定,修订后的GB6249已于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规划限制区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规划限制区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与非居住区直接相邻的区域。规划限制区内必须限制人口的机械增长,对该区域内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就加以引导或限制,以考虑事故应急状态下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的可能性。该标准还规定规划限制区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假想事故的放射性后果,规划限制区半径不得小于5km。
二、现存问题
现存亟需解决的是新建核电厂所在省级人民政府以有效法律文件,在核电厂周围设立具有实质性边界的规划限制区,并丰实际的发展规划中予以落实。
62、IAEA“核安全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安全行动计划(actionplanonnuclearsafety)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背景下,为巩固全球核安全框架确定一个工作安排,以提高世界范围的核安全和应急水平,加强对人类和环境的核辐射防护。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2011年9月13日审议并通过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行动计划》,并于2011年9月22日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第55届成员国大会审议通过。
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行动计划涉及12项主要行动,这些主要行动的重点是:
(1)通过福岛事故中汲取的教训对核电厂的安全薄弱环节作出评定。
(2)通过加强IAEA的同行评审,以便使成员国获得最大程度的受益。
(3)加强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4)加强国家监管机构的有效性。
(5)加强劳动组织在核安全标准并加强对安全标准的执行。
(6)审查和加强IAEA安全标准并加强对安全标准的执行。
(7)提高国际法律框架的有效性。
(8)促进启动核电计划的成员国所需基础结构的发展
(9)加强、发展、维持和执行拥有核电计划成员国的能力建设计划
(10)确保发生核应急后持续保护人类和环境免于电离辐射
(11)提高通讯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并加强信息传播
(12)开展核安全、核技术和核工程领域的必要研究与发展工作,有效利用研究与发展的成果。
63、现存经常提及“第二代”、“第三代”,核电中的“代”是指什么?
核电技术水平的提高总体上是循序渐进的,是在经验反馈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的。核电厂的“代”只是一种通俗说法,并不代表核电安全和经济性的绝对提高,“代”与“代”之间不存在绝对的界线。现在,一般讲核电发展早期的原型堆统称为“一代”,上世纪60—70年代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核动力堆统称“二代”,经过几十年的改进,还有二代改进型、二代半等说法,是指那些在安全性或经济性等某些方面有较大改进和完善的方案。三代技术是对二代的继承,三代的非能动技术在二代中同样存在。
目前所谓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就是指满足美国UDR或欧洲EUR指标要求的核电机组,实际上三代核电是在提高安全要求的同时,主要解决安全性与经济性的恰当平衡;而今后的第四代核电,不仅安全方面要求更严格,而且要体现核燃料资源充分利用、废物最小化、防止核扩散及反恐等方面的要求。
法国弗拉芒维尔3号核电机组(FA3)项目,于2007年12月份浇筑核岛第一罐土。目前FA3项目反应堆厂房内部结构正在进行+19.5米层标高施工,内安全壳第9层施工完成。常规岛土建施工完成,正在进行机系统等大型设备的安装工作。FA3项目的内层安全壳、穹顶吊装施工(预计2012年6月)比台山项目滞后,部分安全厂房领先于台山项目。2011年7月20日,法国电力公司(EDF)宣布FA3项目交付日期由于封建工程方面的问题,将从2014年推迟至2016年。
65.在建核电厂目前工程拖期情况,主要原因是什么?
目前我国共有26台我国自主设计的百万千瓦级和65万千瓦压水堆机组,4台从美国引进的百万千瓦级AP1000型非能力压水堆机组、2台从法国引进的170万千瓦级EPR型机组。
总体上,我国在建核电厂在选址、设计、建造、安装和调试等各一世进行了有效管理,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建设质量受控。倒是部分在建核电厂相对于工程进度计划,在建设阶段节点上存在拖期现象,情况如下:
(1)部分核电厂(如福清、方家山)由于国产大型锻件制造进度拖期,及主设备制造出现的不符合项处理,导致拖期3-5年月;数字化控制系统(DCS)由于设计及验证问题,拖期较多。
(2)个别核电厂由于封建施工、安装和调试出现不符合项,工程进展节点略有延期。
(3)引进的AP1000型和EPR型机组由于设计未完全固化、设计修改较多,设备制造难度高、制造和安装出现不符合项,影响到安装和调试进展。目前,估计AP1000首台机组拖期6-8个月,EPR机组拖期3-4个月。
目前,运行核电厂的消氢系统无能满足设计基准事故设计要求;田湾核电厂装有可应对严重事故的消氢装置。从秦山第二核电厂扩建项目开始,所有后续项目均安装可应对严重事故的消氢装置。
据了解,在美国,对于采用大型干式安全壳设计的运行核电厂(我国所有压水堆均是),由于都是2003年之前取得执照,目前尚没有强制要求,新建核电厂都考虑了严重事故下的防氢爆措施。
67、国外安全检查中有关核电厂安全裕量评估结果是怎样的?
福岛核事故后,欧盟理事会要求欧盟成员国必须按要求参加安全评估。评估分为两部分,一是目前设计与法规标准的相符性,二是对于抵御超出设计基准外部事件的能力,即裕量分析(国外称为压力测试)。评估主要是针对地震、洪水和全厂失电三个方面。
目前,欧洲已参加压力测试的国家大部分已经发布评估结果,但官方报告均未鼠年快乐。据了解,法国按照1.5倍的设计地震、1.3倍的设计洪水评估下来,是可以接受的。
(3)要求核设施运营商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出有关应对洪水和地震灾害的安全措施方案,方案涉及后备电力系统等硬件设施以及运营商应对紧急情况的程序。
68、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海啸问题的设防情况如何?
海啸主要发生在环太平洋和大西洋怎构造边界地区,因此我国周边演戏海啸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我国台湾地区。日本和台湾由于处于怎边界,因此其核电建设的防洪主要考虑海啸的影响,具体设防是按照所能认识的最大海啸考虑;我国也考虑了海啸的影响,由于我国和韩国处于内海,外侧有阻隔,受海啸影响相对较小,在防洪评价中主要考虑风暴潮的影响。
69、世界主要核电发展国家开展核安全检查进展及结论情况如何?
福岛核事故后主要核能国家的核安全监管机构都对本国核电厂开展了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并普遍采用安全自查、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极端事件(尤其是地震和洪水)情况下核电厂的安全性进行再评估。
欧洲国家根据欧洲核安全监管组织(ENSREG)的建议开展了压力测试,主要包括确定对设计基准外部事件的设防是否恰当,并对超设计基准外部事件开展裕评估和应对措施分析等。
法国在执行欧盟统一的压力测试的同时,还实施了补充安全评估。根据法国核安全机构(ASN)2012年1月3日公布的评估结果,法国核电厂达到了足够的安全水平,无需立即关闭,但也有必要在现有安全基础上尽早加强抵御事件(地震、洪水)的能力,以应对极端外部自然灾害。
德国核安全监管机构曾在5月中旬确认德国核电厂没有紧迫的安全问题,无需过早关闭。同时,德国执行了欧盟统一的压力测试,11月电厂提交的自查报告进一步确认了上述观点。但是在德国伦理委员会报告的基础上,德国总理默克尔还是决定8个老机组将暂停运行,3个新机组可以运行至2022年,其他6个机组运行至2021年。
70、我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自2004年环境保护部门接手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与防护的统一管理以来,环境保护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实现了放射源“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监管,与国际接轨的放射源监管体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深入,固有安全设施得以改进,辐射安全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国在用放射源95384枚;涉源单位11577家;32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废旧放射源83491枚;共有射线装置95595台,涉及射线装置单位已达42101家。目前,全国所有查实的涉源单位已全部纳入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从20世纪90年代的每万枚6.2起下降至“十一五”期间的每万枚2.5起。
近年来,全国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得到加强,监管能力逐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辐射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消除了2008年汶川地震导致的放射源安全隐患;妥善处置2009年河南杞县、广东番禺γ辐照装置卡源事件;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大型活动的辐射保障工作。
71、我国电磁辐射管理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移动基站、广播电视发射设施和输变电工程等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公众越来越关心身边的电磁辐射环境和健康问题,这是非常正常的。
我部还将进一步规范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科普宣传以及必要的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形式,回答公众关切的问题,传播科学知识,并切实解决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我部将继续做好项目审批及验收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72、我国核电厂的设备质量安全是如何保障的?
73、接触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如何进行防护?
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照射方式分为外照射和内照射两种。
放射性核素进入人体内的途径一般有经口食入、经呼吸道吸入。经伤口或皮肤进入等等。内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采取各种措施,隔断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尽量避免将放射性核素摄入体内。例如,当我们置身于可能存在较高浓度的气载放射性核素的环境中时,首先应该加强通风换气,采取稀释的方法尽量降低环境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必要时,可以佩戴口罩、面罩等个人呼吸保护器具,通过过滤尽量避免放射性核素的吸入。置身于这种环境时,还要注意避免接触被污染的食物和饮水,离开后要及时洗手或淋浴。
74、我们的日常食物及饮用水中会有放射性物质吗?
我们的日常食物及饮用水中会有放射性物质。由于岩石会被长期风化、腐蚀成为土壤,土壤中存在的天然放射性物质。随着植物的生长,土壤中的放射性物质就会转移到植物体内,并且经由食物链会进入人体内。
另一方面,随着雨水的冲刷,岩石和土壤中的放射性物质会转移到江河湖海中去,所以天然放射性核素在整个地球的水系统循环中是广泛存在的。可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食物与饮用水是会含有一定量放射性物质的。
75、什么是放射性?
某些原子核会自发地放出射线,变成另外一种核素,这种特性被称为放射性。具有放射性的物质称为放射性物质。在所有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物质中,从核素稳定性的角度看,实际上,不稳定的核素要远远地多于稳定的核素。
原子核放出射线的现象称为原子核衰变。原子核衰变时放射的射线用肉眼看不见,只有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检测出来。原子核衰变这种现象如同是自然界里上演的神奇魔术,能将一种物质转化为另外一种物质,在这一过程中所释放的射线和能量正是今天造福于现代社会的核能和核技术应用的科学基础。
76、什么是放射性核素的衰变与半衰期?福岛核污水中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是多少?
放射性核素能自发地改变核结构而转变成另一种核素,这种现象称之为核衰变。放射性核素的衰变都有自己固有的衰变速度。衰变后产生的子体核素,有的是稳定的,有的是不稳定的。
此次福岛核污水泄漏出的主要放射性核素是铯、锶、氚和碘。在铯和锶的家族中,铯-134半衰期为2.06年,铯-136半衰期为13.00天,铯-137的半衰期是30.17年,铯-147的半衰期20.00年;锶-89的半衰期约为50.00天,锶-90半衰期约为29.00年;氚的半衰期约为12.43年;碘-131的半衰期约为8.30天。
77、什么是放射性物质的活性?
1977年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发表的第26号出版物中,根据国际辐射单位与测量委员会(ICRU)的建议,对放射性强度等计算单位采用了国际单位制(SI),我国于1986年正式执行。在SI中,放射性强度单位用贝克勒尔(becquerel)表示,简称贝克,为1秒钟内发生一次核衰变,符号为Bq。过去放射强度单位曾用居里表示,1Bq=2.73×10-11Ci。
78、室内装修会带来放射性污染吗?
由于天然放射性核素在地壳中分布很不均匀,不同产地、不同各类的岩石其放射性核素水平也是不同的。据统计,市面上流通的大理石、水泥、人造石板的放射性剂量非常低,瓷砖、卫生洁具等放射水平也不高,通常都属于A类产品。花岗岩放射性水平较高,但也可达B级标准。
除了天然石材之外,室内装饰中经常用到的釉彩陶瓷也可能因为釉彩的原料而含有一定的天然放射性,但是由于剂量微弱,一般来说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
以石膏为主要原料加工成的各种花纹图案、薄板,主要用于室内墙壁与天棚的装饰材料。天然石膏装饰材料的辐射水平较低,是十分环保的建筑材料。在磷酸盐工业中产生的大量磷石膏附产品,为了开展综合利用,国内已将其用作建材或室内装饰材料,这类产品中放射性含量较高,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79、辐射和各类有哪些?
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类。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质子和中子等属于电离辐射,而红外线、紫外线、微波和激光则属于非电离辐射。通常将电离辐射简称为辐射或辐射照射。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时释放出有一种类型的辐射: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另外还有中子辐射,它不是由衰变产生的,而主要是由核反应产生的。
α射线是由调整运动的氦原子核(2个质子和2个中子)组成的,通常也称α粒子。放射性核素α衰变时,大多数α粒子具有4~9MeV的能量。因α粒子质量重,电离本领大,币种短,一般用普通纸张即可屏蔽住。
β射线是调整运动的电子流,有正负电子之分。负电子是稳定的带有一个单位的负电荷,正电子带有一个单位的正电荷。两种电子的静止质量相同,其质量约为质子质量的1/1846。β衰变时,β粒子的能量一般在几十keV~十几MeV间,在物质中的射程相对较弱,用有机玻璃或金属铝屏蔽即可起到防护的作用。
γ射线和X射线一样,都是电磁波,统称光子,不带任何电荷,静止质量为0。γ光子能量一般在几keV~十几MeV间,穿透能力较强,需要较厚的物质才能屏蔽,多采用厚混凝土墙或铅等物质防护。
中子是原子核组成成分之一,它不带电荷,质量数为1,比质子略重。自由中子是不稳定的,它可以自发地发生β-衰变,生成质子、电子和反中微子,其半衰期为10.6分钟。因中子质量轻不带电,只能靠碰撞消耗能量,故多采用含氢类的物质屏蔽。
80、有的温泉水中含有较高的放射性核素,能经常泡么?
在某些特殊地质结构的地区,温泉水中矿物质和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浓度较高,觉的是含有较高浓度的放射性核素镭-226,镭-226衰变会产生放射性惰性气体氡气。在欧洲,例如德国和奥地利,以及日本均有利用镭温泉、氡温泉来进行理疗保健和治疗慢性病的传统习惯。这样的温泉到底有哪些保健疗效?经常洗浴会不会受到辐射危害呢?
81、为什么说人体也是一个放射源?
人类生活在错综复杂的生物圈中,通过呼吸、饮食、饮水等途径,我们每天都在摄入一定数量的放射性物质,但同时,由于代谢平衡的作用,我们每天也会排出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使得我们身体内各种放射性核素的量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
这里介绍一下几种主要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含量:
钾-40:钾作为人的生命的必要元素,在人体内受到代谢平衡的严格控制。钾的含量与人的年龄和性别有较密切的关系,每千克体重中钾的含量在青少年中最高,而中年以上妇女最低。成年男性体内钾-40的比活度平均约在60贝克每千克。假设某男性体重为70千克,则体内钾-40是4200贝克,也就是说人体内每秒钟有4200个原子核发生衰变,同时放出射线。
碳-14:碳是构成机体最重要的元素之一,碳元素家族有三个同位素,丰度最大的碳-12是稳定核素,而碳-14则是一种天然放射性核素。成人体内碳-14含量约为13,600贝克,也就是说每秒钟体内有1万3千多个碳-14原子核在衰变。
除了上述两种主要核素之外,我们体内还有铀系、钍系等其他一些放射性核素存在。所以,从有无放射性角度来说,人体也是一个放射源。
82、生活在地球上不同地区的人受到的天然辐射相同吗?
生活在地球上不同地区的人受到的天然辐射是不同的,各个地区本底辐射的不同导致人们受到的照射不同。人们生活在地球上问题受到天然辐射照射,又称为天然本底辐射。天然本底辐射的贡献者包括宇宙射线、宇生放射性核素和原生放射性核素的量与不同。通常认为,地壳地质年代新的地区放射性核素含量高,年代老的地区含量低,岩石大于土壤,陆地大于水体。那些地表层含有高浓度铀、钍矿物质的地区,地表γ剂量率常会高于一般地区,称为高本底地区。
对于中国而言,广东工业大学省阳江市的部分地区就属于高本底地区。其原因是该地区盛产独居石矿。独居石是一种含稀土磷酸盐的矿物。这种矿石中放射性核素钍-232和铀-233含量较高。另外,我国福建省的某些山区也属于高本底地区。
在全世界范围内,高本底地区并不罕见。比如印度的克拉拉邦,因为同样盛产独居石矿,部分地区的年平均受照射剂量可以达到28毫希沃特;意大利翻页维多市的平均本底也达到了4.9毫希沃特;埃及独居石矿产地区最高辐射剂量折合全年甚至能够达到179毫希沃特。活下去和,法国西南铀矿产地区、巴西的大西洋沿岸地区的本底辐射强度也很高。
83、乘坐飞机会受到辐射照射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似离放射源很远,但事实上,我们一直在接受着来自外层空间的源源不断的宇宙射线的辐射照射。所谓宇宙射线,属于天然本底辐射,指的是来自宇宙空间的高能带电粒子流。宇宙射线的成分中,有纺83%的高能质子,16%的α粒子以及少量的其他高能粒子。宇宙射线不仅可以直接对生活在地球表面的我们产生照射,还可以与大气层中的空气分子作用,产生新的放射性核素,例如碳-14、氚等,这些起源于宇宙射线的放射性核素可以进入生物圈,对人类造成辐射照射。
宇宙射线随高度的增加而增加,乘坐飞机的人比在地面上的人受到的辐射要大。科学研究表明,高度每增加2千米,宇宙射线产生的辐射剂量就会增加一倍。距离地表10000米的高空上,宇宙射线的强度大约有0.006毫希沃特每小时。在这样的高空环境下飞行两个小时(大约是从北京到上海的距离),接受的照射量大约为0.012毫希沃特。如果说一个人一年进行100次这样的飞行,所接受的剂量约为1.2毫希沃特,不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84、使用手机、电脑和WIFI对人有什么影响?
手机、电脑、wifi无线路由器等电子产品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这些科技产品会产生电磁辐射。电磁辐射对人体会产生两种效应,一种是电磁辐射热效应,另一种是非热的生物学效应。热效应是由于人体吸收了电磁辐射的能量使人体扣分细胞受到了加热作用;非热的生物学效应作用机理至今还没有定论。
近年来有不少关于手机、电脑、wifi的辐射与人体健康的研究。英国、瑞典、丹麦、日本报道的大量针对手机用户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表明手机辐射与癌症发病率无关。虽然也有关于电磁辐射与癌症发病有关的报道。但总体而言,电磁辐射对人体是否有害还没有明确的结论。
85、天然本底水平的辐射照射需要防护吗?
来自天然本底的辐射照射,我们可以用“天罗地网”来形容。有史以来,人类一直生活在天然本底辐射的包围之中。例如:当我们行走在田野间,我们会受到来自高空的宇宙射线的照射,又会受到地表中放射性核素衰变产生的辐射,这属于外照射,同时,我们还会受到来自食入或吸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的照射,这属于内照射。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环境中,天然气放射性核素无处不在,它们的源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地球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存在的天然放射性物质,例如以238U(铀-238)、235U(铀-235)和232Th(钍-232)为首的三个天然衰变系列,每一个系列上都有十多个放射性核素。另一类是宇宙射线的照射,包括初始宇宙射线的直接照射和初始宇宙射线与大气层内的空气成分发生反应后生成的放射性核素(称为宇生放射性核素,比较重要的有3H(氚)和14C(碳-14))的照射。
天然本底辐射的辐射照射剂量非常有限,例如:存在于人体内的钾-40,每年对人均造成的剂量为0.17毫希沃特。钾元素本身就是我们身体必需元素的一种。即使我们有办法将体内的放射性钾核素全部去除,通过饮水进食还是很快又会有新的钾-40进入人体。它在人体内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尽管我们从来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对于正常的天然本底水平的辐射照射,不需要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86、放射治疗会引起并发症吗?
放射治疗是目前名次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总体来讲放疗是安全有效的肿瘤治疗手段,但治疗期间及治疗后不是或多或少会有一定程度的并发症。主治医生会根据病情来确定疗程长短和量程大小。
一般来讲,在放疗过程中出现放射反应是允许的,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放射反应对患者的机能影响不大。也不危及患者生命。但如果放疗技术选择不当或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放射损伤。严重的放射损伤是不允许发生的。如放射性脊髓炎所致的截瘫、脑、肺、骨、肠等的坏死等。这些并发症不仅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重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87、核医学诊断常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有什么特性?
在临床上,能用于核医学诊断的放射性同位素的种类很多,常用的有锝-99m、碳-11、氮-13、氧-15、碘-131、碘-125、碳-14、氟-18等。
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时,可发射α射线、β射线或γ射线等不同各类和能量的射线,其中,γ射线的穿透能力最强,易于被探测器测量。而α射线、β射线的穿透能力较弱,很难被探测器检测。核医学诊断常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人为直接或间接产生γ射线,以便于被探测和成像分析。
另外,诊断用放射性同位素还要有特定的组织亲和性。当然,选用的放射性核素无论在放射性毒性还是化学毒性上都应该是元素或低毒的。
88、医院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是哪里来的?
自然界中存在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往往不适合在医学领域应用,医用放射性同位素绝大部分都是人工制造的。临床应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可通过加速器生产,反应堆生产,也可从乏燃料中提取,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淋洗获得。常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有碘-131、碘-125、锝-99m、磷-32、氟-18、碳-11、氮-13和氧-15等,这些核素除少数医院具备加速器制备的能力外,大多数医院都是通过向有资质的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销售单位购买。按照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都就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在许可的各类和范围内开展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转让活动,转让前也应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
89、接受放射性核素诊疗患者的家属也有可能受到照射吗?
通常患者本人由于疾病诊断或治疗的需要注射或者口服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的放射性核素对受检者会造成一定剂量的照射,那么,其家属或者其探访者是否也会受到辐射照射呢?这是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
一般来说,医用放射性核素的有效半衰期较短,病人摄入体内的核素活度不会太大,所以对患者家属和来访者的辐射危害通常是很小的。但要注意的是,靠近服药后的患者处的辐射剂量率比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率还是要高一些,因此在用药后最初几个小时内患者家属或来访者应尽量减少与患者的近距离接触,以避免不必要的辐射照射。
90、什么是核安全的纵深防御?
“纵深防御”是目前我国核电站安全设计和运行的基本指导思想,旨在将核设施和核活动置于多重保护之中,即使一种手段失效,亦将得到补偿或纠正,而不致危及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
核电站纵深防御包括“五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保证设计、制造、建造、运行等质量,建立严格的制度和必要的监督,预防核电站偏离正常运行。
第二道防线:严格执行运行技术规范,使机组运行在设计限定的安全区间以内,及时检测和纠正念头,对非正常运行加以控制,防止它们演变成事故。
第三道防线:万一念头未能及时纠正,发生设计基准事故,自动启用核电厂安全系统和保护系统,组织应急运行,防止事故恶化。
第四道防线:万一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启动事故处理规程,实施事故管理策略,保证安全壳不被破坏防止放射性物质外泻。
第五道防线:聚合在极端情况下,以上各道防线均告失效,进行场外应急响应,努力减轻事故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91、什么是密封源、非密封源和射线装置?
放射源是用天然或人工放射性核素制成的、以发射某种辐射为特征的放射性物质。按照放射源的封闭方式或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通常称为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密封在包过里或放置在紧密覆盖层里,称为密封放射源。密封放射源各类很多,按所用射线各类分,有中子源,α放射源、β放射源、γ放射源等。没有包过的放射性物质称为非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源又称开放源。放射性物质以液态或粉末状直接应用于工业、农业、科研和医疗等领域,如核医学中作为诊断和治疗的短寿命放射性核素就属于非密封源。
射线装置通常是指在接通电源后能够产生X射线或电子流,质子流的装置,包括X射线机、加速器等。X射线机的核心部件是X射线管。它是一个内真空的玻璃管,其中一端作为电子源的阴极,另一端是嵌有靶材料的阳极。当两端加有高压时,阴极的灯丝热致发射电子,电子向阳极运动并被加速,撞击靶材料,产生X射线。加速器是利用电磁场使带电粒子获得高能量的装置,它的用途是人工产生高能离子束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并开展各种应用,如放射治疗、工业辐射、核参数测量和高能物理研究等。
92、去医院检查或治疗时服用了放射性药物的病人需要注意些什么?
为了尽快将体内的放射性药物排出体外,病人要多喝水、多排尿和多排便,排尿后用纸巾将尿道口的残留尿液擦干净,避免这些具有放射性的尿液沾到裤子上面,影响核医学检查数据。
此外,病人应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公共场所,在第一周也勿与他人亲密接触,在家期间应自己单独一室;建议患者多喝水。
需要说明的是,并还是所有影像学检查时口服或注射用的药物都有放射性,如胃肠道检查时用的钡餐,CT检查时用的增强造影剂、核磁共振检查和B超等就不含放射性。
93、是否超过国家标准的“公众剂量限值”就不安全?
国家标准中的“公众剂量限值”还是安全与否的界限,因此超过国家标准剂量限值并不意味着不安全。例如,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公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限值是1毫西弗,而可能出现确定性效应的阈值为100毫西弗。标准中的“剂量限值”比确定性效应的剂量阈值低得多。
94、核电厂有防范恐怖袭击的能力吗?
由于核安全的重要性,在诸多工程中,核电厂的安全防护水平被公认为是最高的。核电厂在抵御外部事件的防护设计中,除了要考虑极端的地震、洪水等自然事件之外,还要考虑包括防范恐怖袭击在内的外部人为事件。特别是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国际上进一步提高了核电厂防范恐怖袭击的要求,一些先进核电厂的安全壳设计甚至达到了能够抵御大型商用飞机恶意撞击的安全水平。由此可见,核电厂具有非常高的防范恐怖袭击的能力和安全水平。
此外,按照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在核电厂设计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还要将防范恐怖袭击纳入到设计和运行管理环节,并通过分区管理和严格的安保措施(例如对出入口和周围边界进行控制)来防止恐怖分子的入侵。
95、人体接受核辐射的途径有哪些?
辐射对人体的照射方式有外照射和内照射两种。外照射是辐射源在人体外部释放出粒子、光子作用于人体的照射;而内照射是放射性核素进入人体内,在体内衰变释放出粒子、光子作用于机体的照射。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内的途径有三种,即放射性核素可经吸入、食入、或皮肤(完好的或伤口)进入体内。
96、放射性核素会在人体内不断累积吗?
我们身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有些是诞生时就有的,大部分是在一生中逐渐进入体内的。主要是通过饮水、食物等途径进入体内,随着代谢途径分布到全身。但大家不必担心体内的放射性物质会越积越多,因为这些放射性核素既然可以通过代谢途径进入身体各部分,同样也可以通过代谢途径排出体外,包括衰变和生物排出,例如尿液、粪便、汗液,人体内的放射性物质会达到平衡。少数长寿命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会在体内长期滞留,但日常生活中一般不会摄入此类核素。
总之,通过代谢平衡,人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总是保持一个有一定波动范围的平均值。这些放射性物质导致的辐射剂量及其微小,对健康不会产生任何危害。
97、氡气是什么?室内氡是哪里来的?
氡气(包括三种放射性同位素,其中氡-222贡献最大)是一种由放射性核素镭(镭-226)衰变而来的惰性放射性气体,无色无味,半衰期为3.8天。通常,氡气在室内均匀分布,衰变时放射出α粒子,生成半衰期较短的子体,子体可与室内空气中的气溶胶附着,生成放射性气溶胶,有可能伴随我们的呼吸进入体内,沉积在呼吸系统,子体衰变时放射的α粒子会导致内照射。
除了以上几个渠道之外,家用燃料,比如天然气、液化所,由于这些燃料也是源于地下矿藏,所以也带有一些放射性核素。在它们的燃烧过程中会有一些氡气进入室内。但是通常不足室内氡气总量的1%。
98、如何减少居室内氡浓度?
天然放射性气体氡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已经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如何降低室内氡浓度、减少氡的辐射照射所带来的健康危害是一般公众所关心的总是。为此,在欧美,不少室内氡浓度相对较高的国家,会定期向公众宣传室内降氡、防氡知识。
99、吸烟也会产生辐射么?
由于烟草叶中含有钋-210、铅-210、镭-226等放射性核素,主要是放射性核素钋-210.吸烟也会对人体产生辐射影响。钋是属于铀衰变系中的一种天然放射性核素,衰变时释放α射线,具有电离本领。烟草中之所以会出现钋-210,主要是由于土壤中的核素被植物吸收;其次,烟草种植过程中施用含有铅-210的磷矿石制成的高磷酸盐肥料,铅-210衰变后产生钋-210。通常铅-210通过概况进入植物,并且富集在烟草叶中。
100、政府如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101、核事故(件)、辐射事故(件)应急状态下的信息公开透明是如何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对规定的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发展规划等事项,应当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包括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目的都是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厉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环境保护部还将进一步规范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科普宣传以及必要的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等形式,回答公众关切的问题,传播科学知识,并切实解决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做好项目审批及验收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