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孤寡、失独老人退休前作为单位职工,作为参保人,与其他单位职工一样,都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尽到与其他职工同样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但承担相同义务的孤寡、失独老人故世后居然不能享受与其他职工相同的抚恤待遇,这就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有悖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有悖社会公平。
3、孤寡、失独老人的生老病死是社会面临的大问题,他们晚年生活已经是“独自凄凉无人问”,他们中很多是由兄弟姐妹、近亲属、甚至朋友、邻居照顾生活和办理后事的。这不仅能让老人安享晚年,也缓解了社会矛盾。
孤寡、失独老人出于报答或者感谢,他们通常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帮助照顾他们的人,这通过公证或法院即可办理。然而,从法律上讲,丧葬抚恤金产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遗产。参照沪民优发【1998】20号文的附件3《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顺序规定》,他们并不能取得老人的丧葬抚恤费。这明显是不公平的,不仅是对孤寡老人权利的侵犯,而且严重伤害了中国道德,伤害了敬老尊老、互帮互助的社会公序良俗。
孤寡老人的国家政策:
1、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第四十一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申请农村五保户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1、条件
2、办理程序
2.1、由本人或村小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在本村委会和本村民小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有异议的,重新调查核实。
2.2、乡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及时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县民政局。
2.3、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及时调查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批并发给《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书》。
关于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规定: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妻子、儿女、父母均是平等获得。
2、但是对于:小孩才1岁,可以适当分得多一点,为其以后更多的抚养、教育留下必要充足的保障。
3、父母的话:也可以适当调整多一点。
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处理好孤寡老人的问题一直是政府重要问题之一。其中,孤寡老人的丧葬费如何分配呢下面我带你一一了解!
孤寡老人的丧葬费如何分配1、孤寡、失独老人退休前作为单位职工,作为参保人,与其他单位职工一样,都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尽到与其他职工同样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但承担相同义务的孤寡、失独老人故世后居然不能享受与其他职工相同的抚恤待遇,这就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有悖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有悖社会公平。
3、孤寡、失独老人的生老病死是社会面临的大问题,他们晚年生活已经是独自凄凉无人问,他们中很多是由兄弟姐妹、近亲属、甚至朋友、邻居照顾生活和办理后事的。这不仅能让老人安享晚年,也缓解了社会矛盾。
孤寡老人的国家政策1、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申请农村五保户的条件及办理程序1、条件
关于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规定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