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居家养老的弊端,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作者:周易
[关键词]:社会保障智能居家养老问题分析对策探讨
一、前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的养老难问题日趋凸显,寻找适合国情、省情、民情的养老模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据国家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参见图1)。与此同时,我国长期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人口控制方面效果显著,但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催生了新型家庭模式,即“四二一”模式(一个家庭,4老人、1对夫妻、1个孩子),这使得家庭养老的负担增大。此外,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老人们对老年的精神生活需求更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养老的难度。
当前,我国社会比较传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两者,分别为:养老院服务和社区托老所。两者养老服务模式都有集中的养老场所,并竭尽全力营造一种家庭养老氛围,但前者是长期寄居的形式,后者是长期居家的形式。虽然,两种养老服务模式都减轻了子女的赡养负担,但仍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梦想。智能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又称全智能化老年系统,其与传统的养老模式有所区别(参见表1),主要是通过采用智能电脑、无线传输以及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在居家养老设备中植入电子芯片装置,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监控状态,以确保老人能在自己家中过上高质量、高享受、高舒适的老年生活。
二、智能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对策
一、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
二、居家养老现状研究
我国政府逐渐开始重视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并采取法律、财政手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法律保障。为了应对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民政部加快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012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等内容,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更是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并将每年的重阳节定为老年节。
(二)社会保障。国务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规划要求,到2015年“十二五”末,养老床位要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而去年底,全国养老床位是390万张,每千名老人20.6张。同时,社区为老服务的覆盖率,城市要达到百分之百,农村要达到50%。
但是基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地区差异较大和地区间人口老龄化程度发展不平衡的事实。我国居家养老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具体来讲,
其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差异比较明显。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浙江、江苏、山东等中东部经济发达省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比较严重,而西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如新疆、、青海、宁夏等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小。地区之间老龄化程度的差异,预示着未来人口流动的加剧,人口老龄化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明显,这些地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将通过吸引西部地区年轻劳动力的流入而得到满足。因此,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将减小地区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但如果劳动力从不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的速度很快,也有可能出现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二,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居家养老模式的是否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依赖于当地居民收入。但是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收入低、社会保障发展滞后、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窄、城乡间社会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较大的现状尚未改善,这也加大建立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难度。
三、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
针对居家养老模式现在存有的弊端,本文认为可从以下四个层面进行改进,
(一)国家层面。中央政府应顶层设计,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文化,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级依据本省实际需求,补充相应的基础建设。同时需要兼顾“社会福利”和“市场福利”,防止“政府干预过多”和“市场调节走偏”两大弊端。
(二)企业层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一方面可以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规模大、前景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补助;另一方面采取税收优惠、减免费用等措施,对养老服务业予以大力发展和扶持,落实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向养老机构进行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家庭层面。鼓励421型家庭多生一胎和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并在家庭成员的早期教育上形成孝道的思想观念,通过家庭成员的相互协作,减轻个人的养老负担。同时,通过家庭财富的共同积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四)个人层面。物质上,鼓励个人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提倡全民参与养老、医疗等保险,并倡导部分身体健康的老年人的再就业;精神上,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以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以及和谐老龄化。
参考文献:
[1]刘维.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居家养老模式思考[J].理论月刊,2010,09:70-72.
[2]胡钟月.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困境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3,12:204.
[3]王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思考[J].当代经济管理,2012,04:52-55.
[4]王文静.论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完善[J].新西部(理论版),2012,13:10-17.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工作介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一方面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机构养老老面临着覆盖面小、财政负担压力大和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数和需求。因此,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提出,我们应构建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会中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健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参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庞大的老年群体依靠传统家庭养老是难以维系的,因此非常需要社会力量特别是社工力量介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趋势及其内在要求。
(一)社区养老
我国是在1978年首次对社区服务的定义作出概括,社区服务就是“在政府的倡导下,发动社区成员开展互的社会服务,就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社区养老是指在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下,以社区为依托,发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介入,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资源,为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开展各种服务方式,是一种正在兴起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养老模式。
(二)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指老人在专业化的养老机构中进行统一管理的养老模式。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亲戚或者社会对其安排符合自身的养老机构,通常会有养老院、老年公寓、福利院等养老机构。虽然这些形形的养老机构能够满足老人的需求,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但是也不免有一些弊端,成本相当高,也不利于与家人、亲戚的团聚。
(三)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最早是在20世纪60年代由英国政府提出,也称为社区照顾,包括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照顾两种模式。社区内照顾就是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运用社区资源,在社区内由受过训练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照顾。“由社区照顾”主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接受社区内的专业和非专业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支援性综合服务,包括日间托管、家庭照料和居家照顾等照顾方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学者们把居家养老服务定义为,以家庭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专业化养老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里的老年人,提供解决生活遇到各种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也就是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构建一个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以家庭养老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以各类养老保险为保障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社会工作介入
社会工作介入简称社工介入通常是指社会工作者为了应对服务对象所出现的问题或者困难,经过系统详细的分析、评估并拟定解决的行动方案,在提供日常服务当中通过社区工作、小组工作及个案工作的方法,可以与案主进行单独的面谈,或者促使其家人参与关怀,又或者运用社会公共资源,为服务对象给以适当的指导、提供解决问题或者应付技巧的方法等等。
2社会工作介入的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为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供需不均衡问题,促进老年群体生活质量的提高,社会工作的介入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由于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陷入困境,居家养老成为现展的主流模式,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具有专业化优势,能够给老年群体带来更专业化服务,链接资源,倡导社会等重要作用。
临近年关,合肥市沁心湖社区民航家园小区60多岁的李大爷家中,时常响起欢声笑语。李大爷身患中风,子女不在身边,平常与老伴相互照料,生活中多有不便。来自合肥市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的社工朱娜娜,定期来到李大爷家中探视,替老人排遣寂寞,帮助解决生活困难。“8月底我过生日,他们还带了蛋糕上门,给我唱生日快乐歌。”李大爷高兴地说。李大爷是爱邻社工服务社“宁养照顾”项目服务对象。项目采用“职业社工+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家庭成员(照护者)+志愿者”的“1+3”服务模式,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志愿者探访、社工个案辅导、家庭成员(照护者)支持小组及培训、生命关怀、社会救助及慰问、缓压照护、其他居家养老服务等综合关怀服务。“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目前服务对象一共有200人。”爱邻社工服务社负责人柏俊告诉记者。
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日渐增长。“社会组织特别是专业能力较强的社工机构,参与困难救助、权益维护、人文关怀等服务,能发挥独特作用。”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我省各地以服务社会救助群体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参与公共服务,类似爱邻社工服务社“宁养照顾”这样的项目越来越多。因此,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具有独特的优势,提供多元化服务,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上、心理上等多方面问题。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老人的过程中,利用具备的专业知识,如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增能理论等,为服务对象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提高自身能力,整合社会各类资源。
3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设施方面
在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等社区内外资源都相对缺乏,更别说社区内能够提供给老人的基础设施了。老年群体不仅仅包括身体健康的老人,对于那些没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来说,社区内的设施都是无用的。
(二)服务人员方面
社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全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由于对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知识的匮乏,导致对老年群体提供服务的非专业化。社会工作认知度不高、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
(三)社会环境方面
4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社会工作介入居家养老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
政府永远起到的是主导作用,针对社工介入居家养老,不仅在资金供给上、政策扶持上给予支持,而且在完善社区配套措施上也要加大力度,号召各界社会力量投资其中,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二)加强专业人才服务居家养老的队伍建设
以中国红十字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开展的曜阳保姆服务为例,从事曜阳保姆服务的医护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特别是经过专业医疗护理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尽管现在许多保姆和家政服务人员也要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但曜阳保姆的培训要求更严格,要求护理人员掌握必备的医疗护理、医疗急救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倡导社会各界力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仅仅靠政府和社区的力量是不足以满足居家老人的需求。居家养老属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服务,主要得益于提供这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组织、志愿者等的无私奉献,以及社会各方面献出的爱心,比如物资捐助和现金捐赠等。家政服务面向的是全体有需求的家庭,服务的内容是全方位的。倡导社会各界力量,面向居家养老的老年群体,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和人文关怀服务等,使服务内容可能更广泛。
关键词:全科医生;GP站;医患关系;居家养老;远程医疗
应上一届培训人员要求,英方培训机构今年特地增设了带我们参观GP站点,亲临GP医生及站点护士工作现场,并可以随意提问,他们都会给以热情解答,我们可以更直观地对比中国现状,寻找更适合中国GP团队的工作模式。
英国GP医生分全职医生和兼职医生,全职医生固定在一个GP站点工作,如果有事不能来或想去休假旅游,可以雇佣兼职医生,兼职医生可以在数个GP站点工作。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借用这种模式,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灵活机动,有更多的空间安排GP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休息。
上课期间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说中国医患关系紧张,互相不信任,他们有什么办法教教我们,老师就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我觉得很受启发,他说这好比二个人的关系,如果你把自己当成家长,对方就会表现的像个孩子,如果你把对方当成成人,对方也会表现的像个成人,对自己负起责任。仔细想想,确实是这样。
另一个深受启发的地方是对居家养老的思考。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进展,养老院的设置及居家养老是我们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英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这方面做的已经比较成熟,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
英方带我们参观了那里的养老院,临终关怀机构,以及远程关怀和远程医疗公司,还有幸上了当地的BBC电台。这些方面英国做的很棒,不过由于英国人工费很贵,(中国人工费估计也会越来越贵),住进养老院费用也很贵,平均800英镑每周,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好在困难家庭政府会补贴相当大一部分。但是对于困难家庭的划分英国一直存在争议。
(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710054)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模式
作者简介:商鹰(1969-),女,陕西西安人,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养老服务。
0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世界人口发展的自然趋势。
1背景介绍
1.1现状分析
国际上普遍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含60岁)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含65岁)人口占这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数的7%时,这样的人口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称之为“老年型社会”。2001年3月28日中国国家统计局的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到2000年底,我国约有1.2亿60岁以上人口及8900万人65岁以上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10%和7%,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
1.2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和全国老龄办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截至201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在2013年将突破2亿。同时,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失能老年人口将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慢性病患病老年人数和空巢老年人口数量今年都将突破一亿人大关。
1.3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
如此巨大的老年人口数量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如今我国家庭人口结构较30年前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30多年后,独生子女己进入婚育高峰期,城市家庭结构正呈现4:2:1的模式,家庭需要照顾的老人增多,而可以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却在减少,这给年轻的独生子女夫妇带来了巨大压力,更何况有些孩子不在身边的家庭,或是原有的丁克家庭,“养儿防老”等家庭养老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2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分析
我国现有的养老方式有五种: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福利养老、老年公寓、居家社区养老。居家社区养老是当今国家主推的城市养老方式,是为了缓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出由各级政府及社区出面为老年人提供必要养老服务。为了使国家的养老政策能够顺利执行,笔者认为还应建立新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下面我们就这几种养老方式做简单的现状分析:
2.1家庭养老
我国在《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中,都强调了家庭养老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家庭养老的弊端也是有目共睹的,老人的家庭属性决定着其养老完全取决于其家庭自身的经济状况。社会上很多老人孤独地死去,有的甚至已离世多日都无人问津。还有就是如果子女们的家庭状况也不是太好或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由此导致无法赡养老人的事件屡屡发生。
2.2福利养老
这种养老方式是针对三无、五保老人的,对入驻的对象有所要求。是国家对孤苦老人一种福利照料,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将整个养老交付国家,对于中国现在的国家经济状况显然不可能全民享用,即是国家要全部买单,也未必就能达期望。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314.9万张。主要以社会福利的方式为孤寡老人以及病痛缠身的老年人所设置,且多采取医院式的半封闭方式管理。这显然不能普及广大老年人。
2.3老年公寓养老
西安现有的老年公寓从出资人的不同分官办和民办。是针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子女不在身边或无暇照料,老年人到已建好的养老机构里,属于有偿养老。
在被调研的人群中,有一位现在居住在老年公寓的周大爷,87岁了,退休金每月4000多元,身体健康,有自理能力,老伴儿生活不能自理,住在儿子家里有儿子儿媳照料,他选择老年公寓养老。他表示住在老年公寓里,最不适应的就是环境,周围人不熟悉,老年人适应性差,来了好几个月都睡不着。
2.4居家养老
这是西安城市居民的主要养老方式。在老龄社会之前,老年人还是习惯拿着退休金和儿孙们生活在一起。含儿弄孙是这种生活的写照,也是老年生活的乐趣所在。平时老年人帮助子女照料家庭,当老人生病或年老时由其子女照料服侍,这在50-70年代是普遍的一种状态。当时是多子女的家庭结构,每家都几个孩子,轮流照看老人也不显得特别疲惫。生活节奏也较慢,人们的生活不是很富裕但比较悠闲。但这一切都被随之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改革开放所改变。计划生育使得出生率下降,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生活节奏加速,人们的生存压力加大,空巢老人不断增多,于是很多老人无人照料,要么孩子不在身边,要么虽在身边但疲于奔命,无暇照料老人。经常有很多老人孤独地死去。
2.5社区居家养老
居家社区养老是由地方政府出资兴办,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娱乐和社交活动场所,对于行走不便的老年人可以由儿女们白天送到中心,晚间再接回家中。叫做“日托服务”。希望社区肩负起居民一定的养老工作。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提出这十几年来发展非常缓慢,社区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还不能满足社区老人们真正的养老的需要。
3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应运而生
通过对上述养老方式的比较可以发现:家庭养老虽好但条件不允许,机构养老官办的条件好的收费低的,床位有限。民办收费低的物价不断上涨难以维系,收费高的老年人无法接受。老年公寓很大的一个投入是房租,而且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最不习惯的是受到约束,在所有养老方式里,社区养老服务是老年人最欢迎的,但目前国家的财力还不能普及所有的老人。而养老问题又是如此紧迫,正是这样的前提下,国家提出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号召。
3.1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概念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概念是:老人可以居住在经过改造的符合老年建筑设计规范的原有住宅里也可购置符合自己心愿的新开发的老年住宅里,由现代化的专业服务综合配套服务机构给老人提供专业的有偿服务。
3.2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特点
3.2.1在自己家中养老
如果能在自己的家中享受来自家庭、社区及政府生活及精神上的照料,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社区养老体系可以满足所有老人自助阶段和介护阶段的养老问题:首先居住在自己的家里,有着熟悉的社区环境、邻里关系,便于与亲朋好友的感情互动,儿女们回到家中也会感到熟悉亲切,温馨自在。这是其他养老机构无法比拟的。再比如说老年人可以在家中豢养宠物,这在任何养老机构都是不方便的,但在家里,老年人是其住所的主人,可以享受同其他居民相同的待遇。
3.2.2服务的多重性
老人们可以享受大来自社区、小区及养老服务体系针对老年人的三重服务,也就是说,除了国家社区提供的普遍性的老年服务之外,老年人居住的小区和住宅还可以根据老年的提供付费的市场服务。使养老成为公助、共助、互助、自助四方的一个服务集合,多渠道、全方位、交叉立体的服务体系,保证老年人幸福指数达到最高。
3.2.3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西安市有很多大学或研究所的家属院就在单位附近,这些单位的教授或专家虽然退休了,在身体允许的条件下,仍然可以为单位和社会做出很大贡献,无论是直接从事科研项目的研究或是为单位培养人才,居住在单位家属院内,就为这一切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老年人的精神重要性在这一切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3.3西安市养老服务需求的紧迫性
西安市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29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4.9%,空巢老人占到57.2%,高于全国56.1%的平均水平。截至目前,西安市仅有各种类型的老年福利机构床位5000余张,只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0.52%,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0.9%的水平。西安市政府曾提出: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计划到2015年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来自西安市老龄委,西安市社科院社会学所的《西安市养老机构现状调研报告》,西安市正快速步入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社会,报告中指出今后20年,西安市老年人口将以平均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人将占到总人口的17%,2040年将达到30%,这意味着将有90%以上的老人需要通过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助老服务。可以预见,未来30年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将会非常旺盛。
3.4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前景展望
4结论
通过以上对西安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改进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势在于:
①服务的人员范围数量大。整个社区的老人都可享受到。
②成本最低,老年人不离开自己的家就能享受到所需的服务。机构养老中很大一部分费用来自房租和养老机构内部环境建设的费用,社区养老省去了重复建设的费用。
③国家政府的财政压力最小。如果同样解决这么多人的养老问题,不管是兴办养老院还是老年公寓对于国家都是一个庞大的支出,而这种由个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政府共同参与的养老模式无疑减轻了国家的负担。
④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就业率发展中国单进社会的就业率已经成为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发展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能够提高社会就业,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中国经济增长,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人们的原有生活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随着家庭结构的改变以及老年人群需求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老龄化的日趋加剧,养老这个社会问题愈发突显,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冲击。所以,对于老年人尤其是中高收入层次的老年人来说,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是他们首选的养老模式。从长远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发展趋势,这对我国多元化养老模式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本文分析完善了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模式的研究,该模式借鉴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操作性强,能够更好地进一步研究,必将对我国今后的养老模式合理选择具有深远意义。
[1]曲海波.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15.
[2]马晓强.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居住区建设的彭响分析[D].同济大学,2008.
[3]张纯元.中国老年人口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4.
[4]民政部的统计数据和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R].2012.
[5]玉镇挥.广州城市居住区在宅养老设施设计对策[D].华南理工大学,2007.
关键词:农村;家庭;养老;困境与对策;养老转型
人口老龄化愈加严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剧增。与其他群体相比,这一群体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养老风险更高、养老困难更多。乡村振兴背景下做好农村养老保障成为一个新挑战,本文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一、以往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弊端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模式,可以保证老年人生活在一种精神愉悦的状态。然而,近年来,大量农村中青年人口离开农村到城市工作,与在农村的年迈父母分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孝道文化影响的弱化,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了严重挑战。家庭养老还需要其他辅助功能来促进其顺利发展。
(二)农村集体养老
这种养老方式要基于当地富裕的经济条件。农村集体养老必须有较为充足的物质和完善的组织管理才能够进行下去,而且子女自身要具备多元化的养老认知,老年人也要有广泛的社会交际。但是,当下农村经济并没有达到农村集体养老模式的标准和要求,而且其所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有着较大的局限性,导致农村集体养老无法大规模地普及。在经济落后的地区,集体养老要么收费较高,要么服务水平较低,并没有成为农村老年人普遍的养老方式。此外,“五保”覆盖面较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服务也不在其范围之内。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在一些地区只有少数人参保,实施效果不佳,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发挥出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旧农村保险”。2009年,中国开始实施“新农村保险”,开设个人账户。“新农村保险”于2010年全面实施,2014年改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外,我国政府对达到一定年龄标准的老年人给予老年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而不同[1]。尽管我国当下农村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农民经济收入相对较低,这也影响到了农民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另外,所设置的财政补贴机制也无法兼顾所有农村人民的实际情况,而且当地的收入水平也会影响到财政补贴的比例,个人所需要承担的缴费比例较高;最后农民自身的参保意识并不强,农村居民保持着“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理念,并不愿意将钱投入农村养老保险之中。甚至相当一部分居民由于对养老保险的理念和概念认知程度不深而拒绝参保。
(四)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
从奖励援助的标准来看,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奖励援助的数量并不多,调整的频率也相对较低,既跟不上物价的上涨,也跟不上收入水平的变化。
二、大数据时代新型养老方式
(一)智慧养老
(二)互助养老
三、对于新型智慧养老和互助养老某市农村的调查结果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为了解决“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特困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生存问题,大部分农村设立了敬老院和福利院。如今,农村空巢和空心化越来越严重,那些子女离乡的老年人的养老成为难题。本次调查对象275人,56.4%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33.8%的老年人选择智慧养老模式,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二)老年人对不同智慧养老和互助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
老年人对不同智慧养老和互助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如图2所示。
(三)不同类别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产品的态度
不同类别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产品的态度具体如如图3所示。
四、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及养老文化转型现实困境分析
(一)家庭养老日渐式微
在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和独生子女是分开的。独生子女家庭很难赡养老人,进城打工独生子女的经济实力往往不足,对父母的赡养能力也有限。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面临经济与独居的双重困境。“养儿防老”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农村老人的心中,然而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大多数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无法照顾家中老人。
(二)土地养老难以为继,缺乏资金投入
曾几何时,土地起着赡养老人的作用。老年人可以从土地上获得收入,但这是一种可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因人口少,劳动力短缺。这使得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土地收入处于低水平。农村养老需求大,但是由于资金匮乏严重限制了农村养老的发展。
(三)养老生活缺乏多样性,护理场所及人员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存在内容单一、缺乏多样性等问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忽视了老年人的真实养老意愿,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养老内容过于单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在农村地区,对于养老方面的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当地缺乏相应的养老设施;专业的护理人员短缺。由于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工资待遇较低,高素质专业的护理人员不愿意投身于农村的养老服务中,相当一部分护理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护理水平较低,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而且,由于资金的短缺,大数据养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以及专业人员等多项资源并不充足,部分老年人对于大数据养老的认可程度也并不高,仍然保持“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理念,不接受大数据养老这类智慧养老模式,使得大数据养老新模式的发展比较困难。
五、农村养老文化转型的必要性
(一)老龄化水平高,护理需求大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情况最为严重。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2015年,城乡老人中,有18.3%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需要护理服务的概率为20%,存在较大的养老隐性需求。据调查,农村残疾者和半残疾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年人大多患有慢性病。为了满足农村巨大的养老需求,必须创新养老模式,使养老形式多样化。
(二)人口结构变化,空巢老人涌现
由于农村严格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规模逐步缩小,农村老年人抚养比不断提高,从2000年到2018年,农村老年人抚养比上涨6.9%,农村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不断加重,满足养老需求对于“421”家庭成为难题。
(三)社会保障水平低、作用小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与城市还存在较大差距,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处于低水平状态,但老年人最需要的是这两方面的保障。因此需要借助大数据,引进新的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水平。
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困境的解决对策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是进行农村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下,我们应该主动面对困难,积极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与其他农村家庭不同,应给予特别重视。
(二)养老方式供给多样化
在农村对于缺乏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可以使他们得到有效的生活照料。而机构养老指的是老人本身经济条件有余,或是子女的经济实力较强。居家养老是指居住在原有社区,在传统家庭护理模式的基础上,与社区护理相结合。因此可以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同时联系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针对特定的区域提供上门养老服务,而且要高薪聘请一些专业的护理人员前往家庭之中提供老年人的护理和照顾服务。其资金应当由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既能够让老年人在心理和精神上得到慰藉,还能有效解决养老问题。老年人不仅可以住在家里,还可以在精神上、生活上、娱乐上得到社区服务。这样,就可以在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不脱离熟悉的社区环境的前提下,构建多元化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模式。
(三)在制度设计上给予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政策倾斜
(四)实施差异化的保障制度
七、结语
[1]颜悦.我国养老文化的发展及现实意义[J].大众文艺,2020(19):223-224.
[2]卫微微.大数据时代农村养老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学理论,2019(1):82-83.
[3]杜彦.基于精准扶贫背景下的农村精准养老问题研究[J].济宁学院学报,2018,39(6):101-102.
(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000)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基本上采取居家养老模式,实践证明其弊端甚多,对传统机构养老模式的更新,是经济社会发展后对养老服务提升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和现阶段我国老年人医疗服务的基本现状,认为向社会化养老过渡,引入“医养结合”机构模式,将医疗与养老功能相结合,是应对我国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新思路。
关键词:老龄化;机构养老;医养结合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5-06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已于20世纪末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而且老化速度快,1990年代以来年均递增3.4%。长期以来我国基本上采取的是居家养老的模式,实践证明其弊端甚多。现今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加上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矛盾重重,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则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的方式。而现状却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医疗和养老分离。纵观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历程,对传统机构养老模式的更新,是经济社会发展后对养老服务提升的必然要求,服务整合和养老机构转型也已是必然趋势。向社会化养老过渡,引入“医养结合”机构模式,将医疗与养老功能相结合,是应对我国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新思路。
一、何谓“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
二、现阶段我国老年人医疗服务的基本现状
据调查显示,大部分老年人都希望在晚年时期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得到生活照顾和医疗服务。通过宋宝安等对2196位老年人的问卷调查发现,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是其最主要、最基本的需求项目,在问卷提出的问题中,医疗护理高居首位,比重达83.3%。而“看病难”的问题则是老年人尤为担忧的问题,占受访者的56.7%。问及原因,大多数老年人表示,全科医生缺少,老年病专科医院及老年病专科门诊少,医务人员普遍素质都不太高,一些老年人的常见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可见,医疗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机制的影响,时常出现小病大检查等不负责任的问题,给失能或半失能、收入相对偏低的老年人造成了“看病难”的困境,既耽误老年人的治疗,也给家庭增加了负担。据此,近年来国际社会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提出了“医养结合,持续照顾”的理念,使老年人在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逐步下降的过程中不需要不断变更养老场所,尽可能使需要不同程度照顾的老年人能长期在熟悉的环境中居住并得到良好的照顾和医疗服务,使老年人晚年最终能够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三、“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主要的创新思路和做法是针对有长期就医需求的老年人群体,从政策层面促成或者机构之间资源达成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整合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从而有效解决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根据原国家卫生部调查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人均患有疾病2—3种,慢性病发病率53.9%,是调查人群平均水平的4.2倍。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需要长期的、持续的、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因而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发展“医养结合,持续照顾”的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1]郑晓婷.我国城市社区养老研究分析[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13-14.
[2]王荣欣,等.我国老年人医疗服务现状及医疗服务需求[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1,(2).
[3]于卫华.“医养结合”型长期照护的研究现状[J].中国护理管理,2013,(4):91-92.
[4]刘国萍.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3.6-7.
[5]李健仁.大型医院扶持社区医疗的可行性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08,(4):28-29.
[6]孙雯芊,丁先存.公立医院“医养结合”模式可行性研究[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
[7]刘红.中国机构养老需求与供给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9,(4):59-64.
[8]邱刚.上海养老机构社会化运作的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9]徐冬英,陈珊珊,覃秀英,等.广西养老机构现状调查[J].广西中医学院学报,2011,(4):110-112.
关键词:NGO;传递优化;福利效能;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一1218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农村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研究――基于‘福利效能’视角”(2013SJB6300042)阶段性成果;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群众路线与公权规约研究”(13ZZB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曲绍旭(1980--),男,辽宁本溪人,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
引言
今后,国内的研究趋势应集中于以下几方面:(1)以需求为导向的研究。过往的研究多集中于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很少涉及老年人自身的需求指向。因此,未来研究趋势应在对老年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从需求角度出发,提出创新性的服务模式,以此来提升老年人的福利水平。(2)以个案为特点的研究。养老服务的政策关联度较大,自2006年国务院提出养老服务的“三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②方向以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业已形成诸多优秀的个案与模式,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后,研究者可把实际经验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3)以合作为基础的研究。养老服务体系涉及主体众多,它们在服务的范围、质量、评估等方面不尽一致。以先前研究观之,有些学者曾试图整合部分资源,形成服务优势,但多是以理论的阐述为主,缺乏可行性的权衡。因此,未来养老服务一方面要继续整合优势资源,另一方面要把理论应用于实际,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独特模式。
由以上分析可知,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受制度、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其研究多集中于制度构建,很少提及服务效果的优化及考量;另一方面,国外现有的成熟理念可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之参考,对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福利效能为支撑理论,以政策网络为分析视角,探讨在现有政策条件下,NGO如何介入到以政府、家庭、社区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并优化其各自功能,在此基础上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
一、NGO的缘起、定义及特点
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中文名称为“非政府组织”,源于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经过几十年发展,NGO不断壮大,到20世纪70年代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联系机制。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期间召开的NGO论坛则成为NGO进入我国的标志。此后,我国一直沿用“民间组织”来替代NG()的概念。⑧受国内发展环境所限,加之研究视角的不同,学界对NGO的概念、范围、功能等方面的研究日益呈现多样化趋势。在概念的界定方面,除非政府组织之外,还有非营利组织、公民参与、第三部门之称。在范围的指向方面,或以政府所涉足较少的领域,如维权、环境等方面,或以部门为研究基础,如学校的NGO、企业的NGO等。在功能的确定方面,多集中于对社会作用的拓展、政府职能的补充、公共权力的延伸等问题的探讨。总体来说,NGO在我国的研究“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国内学者主要从特点、功能等方面对NGO进行定义。如李卓从“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②等特点对NGO进行定义。秦晖的定义中认为NGO"既与以强制求公益的政府部门和以志愿求私益的市场部门区别开来,又揭示了三者的关联”等功能,③等等④。因此,对NG0的界定既要考虑到其本身的属性所指,又要结合我国的区域特征。本文认为,NGO是指独立于政府、市场之外,采用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形式,弥补政府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失灵与不足,消除参与主体在市场竞争机制中的不利地位,提升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能力的社会公益组织。
NGO有诸多特点,第一,独立性。NGO是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方”组织,这就决定了NGO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多集中于制度化、正规化领域之外,具有“边缘性”特征,如心理干预、法律援助、就业帮扶等。第二,灵活性。NGO可采取与政府合作、直接供给的“半市场化”、申请政府的“服务外包”产品等服务方式。多种服务形式亦能产生多种选择方式,能最大化地满足服务接受者福利需求。第三,专业性。NGO产生的基础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因此,这对NGO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从目前来看,NGO人员大多受过专业训练,而且能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有效地展开服务。第四,非营利性。NGO的建立要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⑤,采取非营利,这也意味着NGO的建立宗旨是社会利益最大化,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福利的提高。
NGO经常冠之以“非……组织”“独立团体”“第三方”等字眼,这种语境下的理念诠释使得人们过分偏重于NGO的独立性特征。实际来看,NGO并非独立存在,不仅不独立,反而大多数情况下必须依靠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才能运营下去,而合作主要采取服务购买、协同生产(Coproduction)等方式。在此基础上,NGO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由此看来,NGO作用发挥的前提是介入的可能性,而NG0介入可能性的前提条件是被介入组织(或体系、机制等)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需要外界力量的积极推动来完善之,因此,NGO介入养老服务体系应以现存养老服务体系之弊端为前提条件。
二、现状阐释:现存养老服务体系之弊端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构成,虽然各模式的服务目标不尽相同,但也基本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并日益被老年人及所在家庭接受。据统计,截止2012年,“我国各类养老机构有近4.5万家,养老床位431.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2.24张;18个省份出台了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惠及约1600万老年人;22个省份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惠及约170万老年人”。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缺乏统筹规划,建设缺乏整体性与连续性,其内容、方式、效果、分布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须改进。
其一,服务主体上存在重独立、轻衔接的弊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家庭、社区、机构等主体所构成。家庭主要负责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全方位的服务,它是主要的养老形式。社区主要负责老年人的心理、娱乐、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主要采取“在社区内养老”的形式。机构养老主要为孤寡、高龄老人,或者有特殊需求(如需要有专人陪护)的群体提供服务,多采取收费的形式。目前来看,虽然养老服务体系各主体能发挥各自优势,有效地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但是各主体因服务形式的针对性原因,业已形成独立的服务渠道,很难形成服务链接。
其二,服务内容上存在重物资、轻提升的弊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虽提倡多主体共同参与,但政府在整合资源、优化管理、分摊任务等方面,依然以直接供给或间接购买的方式发挥主导作用,其服务内容多集中于政策制定、法律宣传、资金调节等物资方面,较少涉及心理安抚、环境融入、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等方面。长此以往,不仅会形成政策客体的“福利依赖”,而且也因政府的“短视效应”而影响福利传输的效果。
其三,服务评估上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服务评估是政策调整的基础,也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往往以政策客体的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标准,缺少对政策实施过程所进行的反馈、跟踪、监督等内容。因此,必须注重效果评估与反馈机制为基础的过程建设,形成具有完善性、有效性、灵活性的长效服务机制。
其四,服务效果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弊端。我国目前多数老年人都经历过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等社会变迁,时代观念的固化容易形成群体性特征,这使得新型的服务理念在这一群体中贯彻下去异常困难。因此,短期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以“大数法则”为基准,实现整体利提升的目标。过于平均化、标准化的服务难以考虑老年人“共性中的特性”,表面上看来政策普及程度逐年提高,实际上服务质量正逐渐降低。
其五,服务分布上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弊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为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老年保障项目的融合夯实了政策平台,但城乡养老服务在硬件与软件建设、服务内容与方式、管理体系与机制、政策宣传与执行等方面均存在严重差异。因此,在农村需要采取“多元福利”的“柔性”政策与“底线公平”的“托底”政策,实现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状化福利效能提升。
综上所述,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既受现有结构的片面化影响,又为服务内容单薄所牵制,难以发挥其资源优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体系的构建集中于服务主体的完善,很少涉及服务过程优化。也就是说,现有养老资源过分专注于政府、家庭、社区等方面的任务配置,认为主体的优化就能产生理想的效果。但从目前来看,针对主体――过程――客体的养老服务过程,应更加注重过程的优化及资源配置。以目前来看,除家庭、社区、政府等主体外,NGO介入养老服务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三、福利效能视域下NGO介入养老
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本文所取效能的定义源于《辞海》所作的解释,即功效、作用,兼备效率与功能之含义。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相对于效率而言,效能更加注重管理实施的影响程度、管理效果的满意程度;相对于功能而言,效能更加注重过程、结果的衡量与评定。因此,效能一词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绩效考量,包括对行政管理的数量、质量、效果、影响、能力、公众满意度等客观与主观因素的要求。国外学者对效能(ef―fectiveness)之研究肇始于19世纪60至70年代,学术缘于为“商业部门的效率补充(businessseminarsascomplementarytoefficiency)”。进入21世纪,其研究更多集中于私人部门的优势(goodness)与利润(profit)等理念,随着社会科学独立性的增强,效能研究所涉领域多集中于健康、教育、国家发展、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系统性、结果性、时效性愈加明显。毋庸置疑,效能的终极目标已然超脱了效率评价,更多是与目的性、工具性、尺度性、全面性等福利特征联系在一起。
福利效能的提出,源于福利之哲理意义与效能之工具意义的耦合。虽然福利的研究已跨越政治、经济、社会、伦理、哲学等学科视域,但“善(well)”的“进展(fare)”仍是各领域福利研究的追求目标。也即是说,虽然福利的目标呈现专门的聚集形式,是现代福利观念之基础,②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是衡量正确与错误的标准”③,即福利之标准。因此,福利具备评价的导向意义,其自身的工具属性逐渐成为政策实施效果的价值判断。政策效果的价值判断多集中于政策资源、硬件条件、物资投入等静态因素,而政策过程、结果评估、效率考量等动态因素理应介入效能理念,福利效能正是集两者优势之所长,成为政策评价的重要标准。同时,福利效能的最终意义在于政策福利效果的全面衡量,最终目标在于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最优”。
养老服务福利效能是以功用来衡量服务资源、以效率来考察服务过程、以效果来审视服务功能,以此达到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的目标。养老服务的福利效能评价贯穿于政策准备、政策实施、政策评估等服务传递过程,具体来说,应涵盖以下几方面:
其二,服务过程的考量。主要包括社会资本的介入、直线帮扶的建立等方面。在资本介入方面,应考虑民间资本介入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涉及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建立、养老产业发展等方面。民间资本服务介入能弥补政府的短视行为,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提高服务福利效能。但鉴于老年风险、机构盈利等因素影响,除民政部2012年7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①所规定优惠政策外,应在法律帮扶、价格谈判、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实惠。在直线帮扶方面,养老服务福利效能应更注重简化服务过程,即打破传统的层级式服务结构,建立以政府――社区(或机构)――老年人直线服务机制。这对政府来说,可节省管理成本,防范福利资源浪费,对老年人来说,可最大限度享受服务资源,提升自身福利水平。
其三,服务效果的评估。主要包含服务效果的跟踪、服务制度的形成、服务满足的程度。在效果评定方面,评判范围应集中于后期对服务效果的考量,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提升的程度、政策宣传与理想效果之差距、资源的获取与分配是否合理等价值评判。在制度形成方面,应更加注重“体系”而非“模式”的形成。现有养老服务模式是在注重模块化(如以房养老、合居养老、售房入院养老等)及经验借鉴之基础上,对服务元素进行综合叠加,这导致服务结构趋向于机械的、单一化的制度模式,难以以理念之方式“嵌入”社会结构中。在满足程度方面,应以综合的、全面的评价体系为建立依据,注重效果的长期性,需介人生活水平、社会资本、心理康复、服务效果等指标。
养老服务福利效能对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以现实观之,我国现有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服务模式,在服务的内容、过程、效果等方面不尽相同,从而直接影响福利效能的提升。在福利效能的视角下,NGO可有效的介入养老服务体系中(如表1)。NGO能通过发挥其多样性、创新性等优点,在养老服务方面不仅能凝聚各主体优势、提升服务各阶段效能,而且也能与其他服务要素相结合,促进服务体系的完善。
在主体建构方面,NGO可采取单独建立、与政府合作等方式,以形成独立性或半独立性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主体,能最大限度优化服务的福利效能。在资源供给方面,NGO能发挥其灵活性、广泛性等特点,着力动员家庭、邻里、社区、机构等服务资源,参与到基础建设、关系建立、社会融合等活动中。在服务过程方面,NGO可形成机构――老年人或政府――机构――老年人的服务过程,该过程相对于居家服务与机构服务而言,具有明显的福利“传输”效果。同时,该过程相对于社区服务而言,能简化福利传送机制。在效果评估方面,NGO的服务评价来自于政府评估、市场评估、自身评估等方面,多元化评估体系的建立为NGO的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也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养老服务体系的效能优化与网络构建
在过程优化方面,第一,NGO+家庭――个人的过程优化。这一过程打破了家庭直接福利输送的养老服务模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首先,强化了家庭养老的主体优势。NGO积极参与到家庭养老中,使得养老主体更加多元,夯实了福利输送平台,优化了传递效果。其次,提高了家庭福利的输送效率。以往采用的家庭――个人的福利输送方式受创新性低等弊端所影响,难以提高服务效率,NGO以其创新性、多样性等优势,能弥补服务效率低下所造成的弊端。第二,政府/社x~
NGO--个人的过程优化。这一过程改变了社区养老的层级福利输送模式,变以NGO为中转的福利传递,这一方面可强化输送效果,使效能更具渗透性,另一方面可弱化政府的服务刚性,使效果评估更具弹性特质。第三,NGO/机构――个人的过程优化。NGO参与到机构养老中,使得老年人的选择余地更大,客观上加剧了机构与NGO的竞争,提升了服务质量。
除以上所述之外,NGO介入养老服务,经历以服务――反馈――提升的升华过程,对反馈具有强烈的敏感性。同时,NGO介入到家庭、社区、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其评估理念必然逐渐被各主体所接受,并因此能形成有效的评估体系。
其一,家庭+NGO+社区的政策链接。社区的发展是“与国家相反的社会”,①是社会原子化的过渡形式。虽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因社区的发展而变得扑朔迷离,但是人们正逐渐走出家庭而融人社区,社区功能愈加强大、家庭功能愈加弱化的现实,使得养老服务转向社区亦是必然的趋势。而社区――家庭的线性养老体系因NGO的介入而更加丰富、更加牢固。首先,NGO要完善社区与家庭的服务信息传递机制。我国社区养老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的食、行方面,如送餐上门、老年饭桌、社区便利设施等,运行方式过分注重标准化、难以体现灵活性,且与老年人家庭联系较少,无法根据老年人主客观情况实施服务。以上问题的出现,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社区管理的复杂利益与管理资源匮乏的矛盾所致。NGO通过介入家庭养老服务,利用家庭社会工作、老年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方法,发掘老年人的特点与需求,为社区提供便利化服务信息,既提高老年人自身福利,又节省社区福利资源。其次,NGO要强化家庭成员的社区融人。家庭对老年人影响深远,其社会融人的方式、进程、效果等会间接影响老年人的福利水平提升。NGO可通过引导、宣传、协同等方式,帮助老年人家庭尽快融入社区,简化服务过程,提升服务的福利效能。
〔关键词〕城区,空巢老人,养老需求,社区养老,合肥市
近年来,随着人员流动速度的加快、流动空间的扩大、就业机会的增多和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等,空巢老人家庭数量不断增长,空巢期不断延长,老年人家庭照料难以安排。于是,以养老院为主要形式的院舍照料模式应运而生,承担起对老年人看护、医疗、保健等照料任务。但是,院舍照料模式存在经济成本较高,个体自我照料能力被削减,对专业人员的依赖性增加,与家庭及社区的接触减少,缺乏自由,对个性化服务需求缺乏回应等弊端。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进一步加速,空巢老人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医疗保障等方面需求的增长与个人满足能力的局限性以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将越发强化,由此产生的冲突加剧了老年人与社会的隔膜感和疏离感〔1〕,形成了新的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寻找一种适切的方式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福利服务需求。本文以合肥市为例,通过对大量城区空巢老人的调研,探讨其养老需求及如何建构满足其养老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从而全面提升城区空巢老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资料收集与样本特征
本研究涉及的城区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或有子女但不与子女住在一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居住在城区的老人。2010年12月,课题组和合肥市老龄办携手对合肥市城区的空巢老人进行了生存状况和养老需求的调查。本调查采用多段抽样方法,在合肥市的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和新站区等7个城区发放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924份,回收率达到97.5%。调查内容涉及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收入消费情况、健康状况、医疗服务情况、社会参与情况等11个方面60个子项目。课题组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还对40位空巢老人进行了深度访谈。所有调查数据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
在本次调查的2924位空巢老人中,男性占51.44%,女性占48.56%;城镇户口占80.98%,农村户口占19.02%;60~69岁占25.48%,70~79岁占36.44%,80岁及以上占38.08%;小学文化程度及以下占59.51%,接受过初中、高中及大学教育的分别占22.16%、11.11%和7.11%;已婚且原配偶健在者占50.02%,独身者(包括丧偶、离婚和未婚者)占49.98%,其中,10.61%的老人未婚,36.41%的老人丧偶,1.86%的老人离婚;49.15%的老人已退休,24.41%仍在工作,26.44%的老人无业。
二、城区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
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指老年人生活中需要并希望社会提供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资源保障与服务支持〔2〕。据调查,目前城区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主要包括经济保障需求、医疗服务需求、生活照料需求、精神文化需求和养老方式需求。
(四)精神文化需求。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是衡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其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并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有着显著影响。当问及“您经常去下列哪些活动场所”时,回答“经常去室外空地”的比例最高,达48.15%,其次是去广场公园、去专门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老年人协会、老干部活动中心、托老所)和上邻居家,分别达到29.51%、28.59%和26.06%,还有15.53%的空巢老人很少出门。空巢老人平时最主要的休闲娱乐活动是看电视(67.44%)和散步(47.37%),其次是听广播(25.55%)和看书读报(23.91%)等。这些调查表明,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并没有发挥太大的文化养老价值功能,社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贴近老年人。16.0%的空巢老人有,主要信仰佛教(33.52%)和基督教(32.41%),84.0%的空巢老人没有。从调查中发现,目前城区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仍然比较单一。老人精神慰藉的缺失和不足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严重者可能还有轻生的倾向。调查结果显示,23.55%的空巢老人感到孤独、焦虑。在社区养老模式的架构中,一定要高度重视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问题,通过增加社会参与的机会真正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乐”。
三、结论及对策建议
〔1〕黄少宽.广州市社区老人服务需求及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南方人口,2005(1).
〔2〕田奇恒,孟传慧.城镇空巢老人社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探析——以重庆市某新区为例〔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
〔3〕韩振燕,郑娜娜.空巢老人心理需求与老年社会服务发展探析——基于南京市鼓楼区的调查研究〔J〕.西北人口,2011(2).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金融;养老模式;养老体系
随着“银潮”袭来,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激增,老龄化程度正日益加深,“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模式面临危机,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当前我国面临着“未富先老”的挑战困境,解决养老问题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社会化程度不高、运行效率偏低等问题,仅依靠政府提供的养老社会保险来解决我国居民的养老问题是远远不够的。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这释放出了政府要打破“包办”格局,让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唱大戏”的强烈信号。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发挥金融作用来帮助解决养老问题,减轻政府负担,提升我国养老保障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养老金融业发展现状
二、发展养老金融的必要性
(一)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抚养比不断上升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国家的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年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85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3.7%;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23亿人,占9.1%。农村地区老龄化的速度更加惊人,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高达18.3%。国际上通常认为:当65岁的人口占总人口7%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占14%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占20%则是超级老龄化社会。根据有关预计2035年前后,中国的老年人口规模将比现在翻一番,中国将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与人口老龄化加剧相对应的是人口抚养比不断上升。所谓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是用以衡量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造成后果的一个指标。图1说明2003-2012我国的全国人口抚养比不断攀升,到2012年已经达到了12.7%。老年人口抚养比的高企,意味着我国青壮年的负担不断加剧,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老年人口不断增多,对我们如何保障好老年人的生活水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维系,养老模式迫切需要转型
“养子防老”将子女当成自己规避风险的经济工具,家庭之间代际责任维系依靠传统价值、伦理、纲常观念的强制约束,但随着经济发展,人的个性自由意识的觉醒,传统家庭内部的利益交换的强制性正在逐步减弱,家庭内部的经济交换功能正在逐步退化。“靠儿养老”不再是天经地义,子女对上一代的赡养责任缺少价值观约束,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根据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消费者作为的理性人为实现其自身效用在整个的生命周期的最大化,会根据自己一生的收入来安排自己的消费和储蓄,从而在自己的中年时期积累一定的储蓄资产,来保障自己退休生活。
由图2,在经历了财富自由拐点之后,人的财富会储备会储备起来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在财富自由拐点后至退休前的财富储备区,大量的资产以各类财富形式储备起来,其中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资产以房产、储蓄及少部分国债的形式储备,但是这些储备资产的方式都不同程度遭遇各种威胁。房产作为一种财富的存在形式,最大的弊端就是资产固化,流动性差,难以快速变现,无法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支出,另外,众所周知我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沫,泡沫所造成的风险不仅仅是泡沫破裂后资产价格回调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更为重要的是高额的房价会使财富自由拐点右移,压缩我们的财富储备减少人力资本投入产出的剩余。储蓄及国债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风险就是通货膨胀风险,CPI指数长期高位运行,使得储蓄和国债资产遭受侵蚀、纸币购买力下降。根据石莹,赵健在《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市场发展与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策略》一文中的利用生命周期模型的测算我国当前的养金资产约为22.6万亿
,目前这些养老资产大多集中在房产、存款等领域,我国养老资产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如何在保障安全稳健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高的回报率。大量的养老资产寻找保值增值的渠道,是养老金融产业发展一个重大契机。
(四)现有养老方式存在的问题
2.养老金平均工资替代率低,保障水平有限。尽管我国的养老金发放标准经过“九连涨”,从2005年的月人均700元到到2013年的月人均1900多元,上涨幅度达到1.7倍,但是保障水平不降反升,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不断下降,由图3我们可以明显看出来从2002-2008年我国养老金平均工资替代率总体上呈不断下降趋势,到2011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要想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世界银行的给出的建议是养老金替代率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不低于55%,很显然我国当前的养老金替代远远低于国际通用指标,因此居民要想维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仅仅依靠养老保险金是远远不够。此外国家的财政支持力度十分有限,根据我们从商丘市梁园区政府了解到的数据,目前养老金的发放中央财政配套每人55元/月,区财政每人5元/月,这就是说财政对养老支持力度仅为60元/月,这对于如今物价水平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3.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与老龄化带来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个人储蓄性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1984年开始建立,到2006年的规模保费为237亿元,2010年寿险总保费规模达到968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0%,寿险类别的保费增长速度在过去六年位居前列。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很大发展空间。一方面,老龄人口快速增长带来较大需求;另一方面,养老金平均工资替代率低,保障水平有限,“双轨制”、“碎片化”问题突出,这些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提供了潜在市场。
三、对于发展养老金融的建议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大财政税收对私人部门的扶持
(二)完善监管方式,尝试混业经营,鼓励金融创新
金融行业由于具有高杠杆率、高风险性、风险的关联性、全局性等特点,历来实行严格的监管。我国目前金融行业的基本的格局就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各个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严格限制,互不交叉。这种模式对于养老金融的发展有着十分不利影响。开展养老金融服务最早毫无疑问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养老保险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人才,但受制于整个行业资本实力,难以支撑养老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主体,资本实力丰厚,风险管理能力强,如果商业银行加入养老保险这一领域,将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和保险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业务能力相结合必将带来养老金融业的新突破。
推进个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目前在发达国家较为风行的一种养老模式,个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拥有房产的老年人将自身拥有的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自己仍可终生使用房产,金融机构根据房屋的净值支付相应的现金,当借款人死亡后,金融机构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一种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在国外一般主要由保险公司开展,由政府推动保障实施。这个养老模式面对的首要问题房屋净值的确定以及长期的风险管理,这就需要极强的精算力量支持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处置应对措施,从这方面来看我国单一的保险公司或者商业银行都没有充分的实力。只有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鼓励混业经营优势互补,才能为个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着力改善金融市场环境,适时推进养老金与金融市场对接
我国当前金融市场存在着市场化程度低,监管方式滞后,行政干预过多,投机气氛浓厚,市场结构市场机制不健全等众多制约因素,这些都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完善发展,因此监管部门必须着力改善金融市场环境,寻求监管的最佳模式,发挥好金融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打造一个健康完善的金融市场。这是构建一个完善养老金融产业的必由之路。只有在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推进养老金入市,才能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根据2012年《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的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养老金的结余金额1.92万亿人民币,但是养老金的投资对象仅局限在银行存款和国债等领域,虽然这一投资方向能够有效的规避养老资金的投资风险,但是银行存款一年期的利率远低于同期的通货膨胀水平,养老金实际价值不断受到侵蚀,国债的保值增值能力也十分有限。因此加快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是当前的迫切任务,为了规避资本市场的风险,对养老资金的投资风险资产进行严格限制,加强监管。在运营方面,成立一个专门的养老金投资运营机构,通过专业投资管理人的不同时期的资产投资组合来规避风险。
[1][美]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美]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
[3]劳伦斯汤姆森.老而弥智-养老保险经济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4]陈志武.金融的逻辑[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11.
[5]龙志河,周浩明.中国城镇居民预防性储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0(11).
[6]魏加宁.养老保险与金融市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7]熊必俊.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
[8]徐志峰,温剑波.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发展的思考[J].保险研究,2013(6).
[9]刘晨.浅议商业保险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补充作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2(3).
[10]余利民.确立和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的支柱作用探析[J].区域金融研究,2009(12).
[11]石莹,赵建.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市场发展与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策略[J].理论学刊,2012(6).
[12]陈艺.中国养老金融业发展现状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4).
[13]李涌平.树立金融投资养老的社会风俗[J].人口与经济,2000(5).
[14]贺强.建立中国养老金融体系势在必行[J].国际融资,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