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向四川省公安厅核实了解到,10月16日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被狗咬女童方律师发声
10月18日,被狗咬伤女童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称,已飞抵成都处理该案。目前,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注意到,事件发生后,全国多地近期发布了倡议书或通知,呼吁居民配合文明养犬。
倡议书还呼吁养犬市民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戴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走失、打斗、中毒等种种意外;在家饲养犬只期间请小心看护管理,关好家中大门,避免犬只不慎溜出走失。
活动现场,龙园派出所民警向居民强调养犬登记的必要性,鼓励居民积极发动身边人参与养犬登记,要为心爱的宠物办理手续。社区居委会与志愿者为居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彩页与《文明养犬倡议书》。工作人员结合倡议书材料内容,宣讲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居民也在现场纷纷作出承诺,一定会遵规守约,文明养犬,同时也会向不文明养犬说“不”,及时阻止并劝导身边不文明养犬行为。
公开信还呼吁文明养犬:犬只吠叫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犬只乱吠叫、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外出遛犬时请随身备好拾便器和卫生纸随时清理犬的粪便,保持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洁。遛犬时请为犬只串犬绳(链)、挂犬牌,避免伤人、走失、打斗等。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乘坐电梯时,请为犬只戴上嘴套。
新疆奎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7日也发布了倡议: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奎屯市方面在倡议书中呼吁: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