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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基本情况

(一)案主姓名:小白(化名)

(二)性别:男

(三)年龄:15

(四)社工姓名:綦峥峥(撰写),任攀,胡飞,黄紫晗(注:由于这个个案背景及情况复杂特殊,社工采用团队的方式介入)

2007年9月6日,社工通过寄养第一次全面家庭家访后经评估确定

三、个案背景资料

(一)家庭情况:

小白在寄养家庭中生活,家中只有妈妈,妈妈士已经60岁,眼睛有残疾视力模糊,由于小白经常发病,李女士一个人照顾觉得很吃力,需要他人帮助才能带孩子和轮椅下楼。李女士的亲人不支持他寄养这个孩子,很少来看望,给予的帮助很少。

备注:小白幼年被妈妈捡到抚养至8岁,送到福利中心希望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教育,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又被其带回家抚养,中心于近年将其转为寄养。

案主之居住环境:家住六楼,一室一厅,屋内只有简单家具和电器,堆放杂物多显得家中拥挤。

(二)引发的重要事件:

(三)曾做出的调试及成效:

有义工关爱探访小组上门不定期看望案主(现在次数较少),陪护案主,给案主及李女士以关心;居委会给案主残疾人补助,每月200百,能保障基本的生活。

(四)学业及行为表现:

(五)朋辈关系:

案主没有同辈朋友,联系最多的是来探访过他的朋友。案主的照顾者的家人不支持她养育案主,因而很少来看他们。

(六)情绪状况:

因为疾病有时情绪不稳定,有时候突然变得很激动,烦躁。

(七)精神病记录:

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疾病记录。

(八)健康状况:

残疾。因脑积水导致癫痫,经常发病,右手无力,走路不稳,出门需要做轮椅。

(九)经济状况:

(十)暴力倾向/虐待记录:

暂时无发现。

(十一)支持网络:

社工为案主积极寻求资源,建立支持网络。

1.医疗:为案主寻找免费的康复治疗,联系了市二医院见到了儿科陈主任,得知免费治疗项目已经结束。

2.义工:为案主寻找有专业医护背景的义工,以减轻照顾者的压力,联系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具体事宜还需进一步协商;联系义工建议多来案主家中探访,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整理家中杂物,带小白下楼玩耍,陪护看病等)在案主家中留下了社工和义工服务心得交流本,为使来到的义工能准确了解案主的病情和照顾的注意事项,更好的为案主提供服务,也便于加强义工和社工今后的合作。

3.福利政策:社工去市残联了解到案主属于一级残疾,1可以每个月定时拿到200块的补助;2、每年一次性可以领到临时补助2000至3000元;在居委会可以申请这些补助;2、去年深圳启动了“真挚关爱”援助计划,可以从居委会那申请到“特殊护理”和“居家助残”等服务;3、像案主和他妈妈这样的残疾人也可以去居委会进行申请有关仪器。社工在实际调查中发现除了每月的200元,还有部分康复仪器已经申请但还未发放(在居委会了解情况那天),但由于社区内残疾人多等一些原因,案主没有享受到上述服务。

四、问题分析

1.生理:残疾。因脑积水导致癫痫,经常发病,右手无力,走路不稳,出门需要做轮椅。需要得到良好的康复治疗,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心理:孤独需要人关心陪伴,有时候会任性发脾气,缺乏耐心。通过专业面谈,疏导其情绪,给以心理上的支持,教导其合理的情绪管理方法。

3.学习能力:未上学接受教育,基本不认识字,注意力差无法专心学习基本认知能力正常,理解能力一般,对数字比较敏感。需要对其进行注意力训练,强化其对数字记忆及识别能力。

从行为修正模式角度来分析,社工认为案主学习能力差,主要是没有接受系统,有效的教育,如果能提供良好的教育,案主还是有改变的可能。

五、协议目标与服务计划

(一)短期目标:

1.案主获得一定的情感支持。

2.案主得到一定的行为修正。

(二)长期目标:

1.案主身体获得一定康复。

2.案主自理能力得到提高。

3.案主的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4.案主建立起支持(资源,情感等)网络。

(三)建议与计划

1.建议能采用参照高龄独居老人使用“平安钟”这类的形式,更好的保证案主独处时的安全,也减轻照顾者难以放心外出的困扰。社工计划进一步了解其他类似有需要的家庭,评估施行“平安钟”的可行性和设计具体操作方案。

2.建议能为案主提供免费的康复资源,并需要有医疗护理专业背景的义工。社工会继续积极寻找联系,非常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

3.建议有关部门能在案主身体许可的情况下为案主提供正式特殊教育。社工会进一步跟进。

六、服务记录

(一)面谈次数共7次:

9月6日,9月13日,9月20日:家访,收集案主资料,了解案主需求。成功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获得案主和李女士的信任。

9月27日,10月11日,10月18日,10月25日:家访,陪护,疏导情绪,联系资源。

(二)地点:

家中、医院。

(三)联系资源:

学校、残联、义工联、居委会。

七、过程评估

(一)案主方面:

由于案主年龄和身体,语言表达能力的原因,社工多通过与照顾者面谈解决案主的问题。案主以及照顾者开始对社工的身份抱有怀疑的态度,在初次面谈时比较沉默。社工的专业精神和实际努力获得案主和李女士的信任,此后他们转变了态度,比较配合社工开展工作,谈话也逐渐深入,并主动要求家访。目前,案主的行为虽有所修正,但是身体状况并没有明显好转,需要免费康复资源的介入。

(二)社工方面:

社工以专注地倾听,适时的自我表露,疏导案主以及照顾者的不满,孤单等不良情绪,肯定和赞美照顾者的付出和成效,以尊重,平等,真诚的态度,表达同理,关心;案主发病时送医院并且陪护案主治疗,并为其积极寻求资源而到处奔波。

(三)不足之处:

1.社会工作职业在深圳市还是属于刚起步状态,我们能够熟悉并掌握利用的资源还有限,对我们在帮助案主解决问题方面造成一定困难。我们现在寻找资源是在探索阶段,没有一个清楚的模式和流程去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所以导致我们在寻找资源的过程中遇到一定困难。

2.没有找到适合案主的接受教育的方式,有特殊教育背景的义工上门授课和案主进入学校学习都很困难。

八、结案情况及已达成目标:

(一)结案原因:

(二)已达成的目标:

1.社工与案主及照顾者李女士建立了良好的专业关系。在陪伴案主玩耍中教导案主要有耐心,考虑他人感受,并多体谅妈妈,案主已能主动表达对妈妈的感谢。

(三)建议:

1建议能采用参照香港独居老人使用“平安钟”这类的形式,更好的保证案主独处时的安全,也减轻照顾者难以放心外出的困扰。

2建议为案主提供免费的康复资源,并需要有医疗护理专业背景的义工。社工会继续积极寻找联系,非常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

4建议可以申请居家照顾的服务。其所在辖区的残疾人社工和中心的社工可以采用个案管理的方式继续在整合资源,身体、社会康复等方面为案主提供服务。

THE END
1.单亲妈妈无法抚养孩子,是否可交由某某寄养?单亲妈妈合法送养孩子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单亲妈妈必须是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其二...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277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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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来,认识一下吧!”社工日,儿童社工这样介绍自己!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永久和临时失去了家庭监护的儿童委托给其他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就是家庭寄养。在家庭寄养的情况下,寄养的儿童的监护权不变,任由委托机构承担儿童户籍,仍然在原来的福利机构。 Part.4 面对不同群体,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 在孩子面前,儿童社工就是他们最忠实的伙伴。 http://www.bnu1.org/show_2526.html
1.领养小孩领养小孩的条件私下抱养犯法吗收养和抱养的区别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https://www.66law.cn/special/lyxhxysmtj/
2.寄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刘双律师普法视频寄养的条件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被寄养小孩的条件必须是: 未满十八周岁、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需要长期依靠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技术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 二是,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https://www.64365.com/video/ski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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