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养与收养不同,比领养更为简单易行。具有爱心的家庭和个人可以指名或不指名助养被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定期为其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用。孩子不与认养人生活在一起,认养人节假日可以将孩子接回家中团聚或前往福利机构看望,让孩子享受到父母般的关怀和温暖。
1、何谓助养助养是指社会各界人士以自愿为原则,在物质、资金、服务等方面扶助本院孤儿和残童,使他们得到亲人般的关心和家庭式的温暖,更加健康成长。2、助养与收养的区别助养与收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助养是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孤儿和残童成长的一种形式,助养人与被助养人之间没有法定抚养和赡养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被助养的孤儿和残童的姓名不能更改、户口不准迁移,其法定监护人仍是儿童福利院。收养则是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即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3、助养的方式和项目助养方式有两种:按月出资助养和一次性助养,既可以指定助养对象,也可以不指定助养对象。助养项目:(1)助生活:出资为孤儿和残童增加营养品或生活用品;(2)助学习:出资为孤儿和残童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3)助活动:资助活动费用,为孤儿和残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4)助康复:出资为残疾孤儿施行康复手术。
此外,助养人还可以通过与被助养人通信,定期来院探访,法定节假日携带外出或带回家庭度假,参加"肋养活动日"等方式表达爱心。
助养没有年限规定,但一般不少于三年。4、怎样办理助养手续凡有意助养孤儿和残童的热心人士,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向儿童福利院申请,取得同意后确定助养对象和项目,办理助养登记手续,签订助养协议书和交付助养费用。对于不指定助养对象的只需确定助养孤儿和残童人数和项目,签订助养协议书,并交付助养费用。5、节假日携带被助养儿童外出或回家的规定部分儿童福利院规定,助养人在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拟带被助养儿童外出活动或回家度假,须向儿童福利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带孩子离院。
助养家长及家庭主要成员应是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无犯罪记录者;单身男性助养人不能携带女性被助养人外出或回家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