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1日讯7月10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据悉,本次活动将从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加强管理等多方面倡导和促进文明养犬,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不登记、不免疫和犬只伤人、犬只扰民、非法犬类交易等突出问题。
当前,养犬已成为部分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但管养脱节、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带来的社会问题,既损害城市文明形象,也引发了一些公关安全隐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对建设美好生活环境和维护规范文明社会秩序的需求不断增加,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
昆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忠表示,各级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主动、科学高效开展好城市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长效管理机制,将城市文明养犬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要建立城市养犬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托街道、社区建立网格员队伍,层层落实网格员职责,确保规范养犬工作顺利开展,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创造安全、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养犬登记管理方面,昆明市公安局推出“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解决市民对网上办理养犬证的需求,市民通过该平台可实现网络办理养犬登记证,真正享受到“足不出户、犬证到家”的信息科技便利,体验高效便捷的办证服务。在专项执法检查方面,集中力量对城市犬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对流浪犬进行集中收容,捕灭病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并对饲养犬只伤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故意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启动仪式上,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真正做到依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共同维护城市环境,携手共建美好家园。会后,市领导及市级部门负责人共同参观宣传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将从2019年7月开始,通过集中宣传、严格管理、长效保持三个实施阶段,贯彻落实《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确保养犬管理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实现依法、科学、有序、长效管理。(通讯员周佳隆闫锐强)
昆明市“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