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3.《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公安部门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并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旅馆业日常检查(一)法律、法规依据4检查内容1.查验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与营业执照2.检查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情况3.检查信息系统是否使用正常,数据是否传输正常旅馆业日常检查(二)检查内容旅馆业日常检查(二)5旅馆业日常检查(三)注意事项1.住宿人员的纸质登记单(信息)和旅馆业信息系统信息相符合与实际住宿人员相符2.实际开房时登记的人员数量和身份信息与检查到实际在客房内人员的区别(具体在处罚中)3.要将检查记录录入旅馆积分制管理信息系统(否则将没有检查记录)系统界面旅馆业日常检查(三)注意事项6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对旅馆的日常监督管理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7通知要求(一)第九条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秩序和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公安部门依法传唤、拘捕隐匿在旅馆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告知旅馆负责人或旅馆治安保卫人员;旅馆负责人或旅馆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通知要求(一)第九条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8通知要求(二)(二)对旅客房间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至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浙江省禁毒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浙江省中小旅馆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杭州市旅馆业积分制管理办法》
●省厅内部规范性文件17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释义部分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释义18旅馆业治安管理几个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对旅馆业旅客身份证件认定问题的批复(公治[2010]395号)旅馆业治安管理几个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19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中
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7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5类);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类);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2类)。
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中
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件:20关于旅客身份证件其他规定中国公民、外国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中国大陆公民,应向住宿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核实身份,派出所可将该旅客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交该旅客,作为办理入住的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由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其身份,并出具证明后可以办理住宿登记。外国人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海员证、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关于旅客身份证件其他规定中国公民、外国人未携21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登记内容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2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三)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四)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信息登记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4旅馆业常发性案件(1)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旅馆业;(2)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3)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4)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告;(5)旅馆业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6)住宿人员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登记旅客信息;(7)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8)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9)旅馆业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10)旅馆业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11)旅馆业对发生在经营场所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旅馆业常发性案件(1)擅自经营需公安25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26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迄今为一起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72011.12-2012.9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案件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发案地点主办人处理结果3301000000025889022012年8月6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菜市路12号建德市新安江瑞城宾馆张立群罚500并取缔3301000000025158842012年4月23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B座4楼“千百度宾馆”章玮未认定事实3301000000024365552011年12月20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28号嘉佑宾馆金建亮罚500并取缔2011.12-2012.9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案件28需要进行比较统一理解和执行的在解疑
答难中已经得到答复的几个问题需要进行比较统一理解和执行的在解疑
旅馆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对旅馆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旅馆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到三个月;再次违反的,对旅馆处十万元罚款。旅馆经营负责人有贩卖、提供毒品等行为的,或旅馆一般从业人员贩卖、提供毒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对中、小旅馆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大型旅馆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至三个月,对旅馆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
第二个问题:责令停业整顿的情形?
旅馆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32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
属于何种性质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海南省公安厅警令保障部法制处:
你处关于责令停业整顿性质的请示(新公法[2010]23号、琼公法字[201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是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最终处理决定,属于可以独立适用的行政处罚。
公安部法制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点击数:1615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
新疆维33第三个问题:可以吊销旅馆《特种
行业许可证》的情形?
(一)旅馆未按规定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在六个月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二)因旅馆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内部治安秩混乱,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旅客财物被抢、被盗、人身伤害等刑事案件的;(三)旅馆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后,仍不予改正,发生安全事故的,或经公安机关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四)旅馆负责人利用经营场所实施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或开设赌场、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贩卖、提供毒品构成犯罪的;或旅馆负责人利用经营场所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以及对经营场所内发生的卖淫嫖娼、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经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业整顿仍不改正的;第三个问题:可以吊销旅馆《特种
(一)34上述问题进一步理解旅馆和落实住宿登记制度怎么理解?处罚的对象是旅馆和旅馆的工作人员还是单指旅馆?是包含旅馆的工作人员违反“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在六个月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还是仅指“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答复:制度,应当包括《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三项具体制度,即旅客住宿必须登记;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因此,旅馆六个月内三次以上因违反这三项制度中的任意一项制度,旅馆或者旅馆工作人员受到处罚,就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旅馆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中“旅馆未按规定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在六个月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的情形。旅馆住宿登记上述问题进一步理解旅馆和落实住宿登记制度怎么理解?处罚的对象35第四个问题: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
引起“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
管理信息系统”行为的同时可否对旅馆进行处罚
(排除其他的已登记但未录入的情形)?答复:不登记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肯定无法将未登记的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但登记后则有可能录入或者未录入系统,故“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和“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属于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若旅馆仅是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只能对此违法行为予以处罚,除非还查证其还有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第四个问题: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
引起“未将36第五个问题:如何进行责令限期改正?
平时在检查过程中使用的旅馆业治安
检查记录簿中的“治安检查记录”是否
可以作为责令限期改正的文书?
答复:责令限期改正应当开具公安部制发的责令限期----通知书的格式文书。目前本人认为从执法办案平台中对违法嫌疑人(单位)的处理中操作是更为合法合理。第五个问题:如何进行责令限期改正?
平时在检查过程中使用的旅37第六个问题:当场处罚应否
作为前科累计?答复:对旅馆(包括对个人)因违法旅馆业管理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所作的处罚,可以作为该旅馆有违法旅馆业管理规定曾被处罚的前科。我个人理解是前科而且应该是。理由如下:1.当场处罚本身是公安机关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工作职责之举,于法有据;2.从行政管理角度而言将当场处罚作为前科累计,是执法公平、公正之果;3.将当场处罚之结果作为前科累计避免选择性执法,力戒执法不公;4.不因目前对当场处罚之结果体现比较隐形不易收集之现状而限制其对客观结果的无视,此种无视实为不公。第六个问题:当场处罚应否
38第七个问题: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经营
数额超五万元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成立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即使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非法经营,也不得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根据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擅自经营旅馆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七个问题: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经营
数额超五万元的,是否39第八个问题: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
予以40第九个问题:如何填写改正期限?
谢谢大家!
新安江派出所
张立群
二0一二年九月
二0一二47旅馆业治安管理岗位基本职责
(二)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并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旅馆业日常检查(一)法律、法规依据51检查内容1.查验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与营业执照2.检查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情况3.检查信息系统是否使用正常,数据是否传输正常旅馆业日常检查(二)检查内容旅馆业日常检查(二)52旅馆业日常检查(三)注意事项1.住宿人员的纸质登记单(信息)和旅馆业信息系统信息相符合与实际住宿人员相符2.实际开房时登记的人员数量和身份信息与检查到实际在客房内人员的区别(具体在处罚中)3.要将检查记录录入旅馆积分制管理信息系统(否则将没有检查记录)系统界面旅馆业日常检查(三)注意事项5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4通知要求(一)第九条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秩序和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旅客住宿的房间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公安部门依法传唤、拘捕隐匿在旅馆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告知旅馆负责人或旅馆治安保卫人员;旅馆负责人或旅馆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通知要求(一)第九条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55通知要求(二)(二)对旅客房间的检查
●省厅内部规范性文件64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释义部分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与实务指南释义65旅馆业治安管理几个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对旅馆业旅客身份证件认定问题的批复(公治[2010]395号)旅馆业治安管理几个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66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中
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件:67关于旅客身份证件其他规定中国公民、外国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中国大陆公民,应向住宿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核实身份,派出所可将该旅客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交该旅客,作为办理入住的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由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其身份,并出具证明后可以办理住宿登记。外国人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海员证、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关于旅客身份证件其他规定中国公民、外国人未携68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9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70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
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71旅馆业常发性案件(1)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旅馆业;(2)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3)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4)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告;(5)旅馆业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6)住宿人员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登记旅客信息;(7)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8)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9)旅馆业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10)旅馆业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11)旅馆业对发生在经营场所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旅馆业常发性案件(1)擅自经营需公安72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73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742011.12-2012.9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案件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发案地点主办人处理结果3301000000025889022012年8月6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菜市路12号建德市新安江瑞城宾馆张立群罚500并取缔3301000000025158842012年4月23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财富城B座4楼“千百度宾馆”章玮未认定事实3301000000024365552011年12月20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28号嘉佑宾馆金建亮罚500并取缔2011.12-2012.9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案件75需要进行比较统一理解和执行的在解疑
旅馆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79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
新疆维80第三个问题:可以吊销旅馆《特种
(一)81上述问题进一步理解旅馆和落实住宿登记制度怎么理解?处罚的对象是旅馆和旅馆的工作人员还是单指旅馆?是包含旅馆的工作人员违反“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在六个月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还是仅指“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答复:制度,应当包括《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三项具体制度,即旅客住宿必须登记;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填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因此,旅馆六个月内三次以上因违反这三项制度中的任意一项制度,旅馆或者旅馆工作人员受到处罚,就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旅馆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中“旅馆未按规定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在六个月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的情形。旅馆住宿登记上述问题进一步理解旅馆和落实住宿登记制度怎么理解?处罚的对象82第四个问题: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
引起“未将83第五个问题:如何进行责令限期改正?
平时在检查过程中使用的旅84第六个问题:当场处罚应否
作为前科累计?答复:对旅馆(包括对个人)因违法旅馆业管理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所作的处罚,可以作为该旅馆有违法旅馆业管理规定曾被处罚的前科。我个人理解是前科而且应该是。理由如下:1.当场处罚本身是公安机关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工作职责之举,于法有据;2.从行政管理角度而言将当场处罚作为前科累计,是执法公平、公正之果;3.将当场处罚之结果作为前科累计避免选择性执法,力戒执法不公;4.不因目前对当场处罚之结果体现比较隐形不易收集之现状而限制其对客观结果的无视,此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