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社保行业分析了解到,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报告大厅小编整理的社保行业定义及主要内容分析详情如下。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伴随着中国的养老保险扩面空间正大幅缩小,各地“运动式”征缴的工作中,很多是在催缴企业所欠的社保费。社保行业现状分析,特别是一些小微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流动性较大的服务行业,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保,征缴尤为困难。
社保行业现状对企业来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较大,是扩面征缴难以继续快速推进的重要原因。按国家现在规定,雇主要按员工工资总额20%缴纳养老金,在一些老龄化趋重的地区,费率还在提高。在这种情况之下,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征缴扩面,以此来缓解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困境,大大地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有观点认为,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为了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缺口,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于2000年8月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立法层次过低一直是社保基金管理上的一大缺憾。最新全国社保基金条例五月实施,下面看下具体介绍。
全国社保基金自2000年8月份建立到2014年末,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36%。2015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达到15.14%,接近历史最高水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7号国务院令,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下称《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全国社保基金”)成立16年来,首次以国务院条例级别明确其性质、定位、投资运营、监督、法律责任等。
值得指出的是,与此前一直执行的《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条例》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即经国务院批准,理事会可以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俗称“地方社保”);受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规定执行。
《条例》从性质、定位、投资运营、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国社保基金做了框架性的界定,目的在于规范其管理运营,加强对其监督。
全国社保基金并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而是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条例》中界定,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国家根据人口老龄化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和调整其规模。
《条例》还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进行规定,指出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保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而且,理事会制定全国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刘俊海认为,这种科学决策机制是对全国社保基金的保护,而且事后证明决策错误的话,应当有问责机制。
《条例》在附则中提出,经国务院批准,理事会可以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受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规定执行。
与此前一直执行的《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相比,这是此次《条例》中新增的一条。董登新指出,这也意味着在现有广东、山东两地试点的基础上,各个省的社会保险基金将陆续由理事会进行委托管理,为将来社会保险基金入市提供一个立法依据。而且,在他看来,这会是一个普遍现象,是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的过渡性办法。
目前仅有广东、山东两省由理事会委托管理运营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广东和山东省委托资金1732.88亿元。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全国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者,理事会的运营能力值得称赞。上述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自成立以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投资收益额为7133.34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82%,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