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债券期限:5年期。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1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47%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数平均数,即4.7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付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08年8月6日至2008年8月12日。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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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198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联清
联系人:卢范经、林中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
传真:0591-87535073
邮政编码:350001
网址:www.fjcoal.com.cn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黄宝毅、杨鹏、刘继明、徐柯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29层
传真:021-68876202
邮政编码:200120
网址:www.gtjas.com
(二)副主承销商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王忠、刘利峰、刘桂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传真:021-68690008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李朋、徐丽、刘芳
传真:010-59734978
邮政编码:100032
(三)分销商
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甘小军、周猛、王鹏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2楼
传真:0755-82492077
邮政编码:518001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陆成来、蔡虎
传真:021-68419020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全、杨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马逸伦、崔英、汪纯冰、汪浩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3258室
传真:021-68407987
邮政编码:200122
三、担保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唐建辉
联系人:钟德新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
传真:0591-87077354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传真:010-88086356
五、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联系人:闫丙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传真:010-88091199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朱慧、闫丽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七层
负责人:徐军
联系人:吴江成、李青青
办公地址: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七层
传真:0591-87530756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8年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福煤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5年期。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1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47%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数平均数,即4.7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8年8月12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8年8月6日。
十二、计息期限:从2008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5日,该期限内每年的8月6日至次年的8月5日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08年8月6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付息首日: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限: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首日:2013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七、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九、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分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的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首日为2009年至2013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上述各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首日为2013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委办[2000]39号文批准,于2000年3月由原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成建制转制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福建省国资委”或“省国资委”)对福煤集团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作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福煤集团形成以煤炭、电力为主业,涉及供热、港口、能源贸易、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旅游酒店、制药及科研、勘察设计等行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截至2007年底,福煤集团的煤炭生产和在建矿井总规模为548万吨/年,电力产业投入运行的装机规模为100万千瓦,在建项目装机规模达396万千瓦。截至2007年底,福煤集团总资产为104.66亿元,净资产为40.94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9.93亿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2.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7亿元。
二、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三、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07年底,福煤集团拥有控制关系的公司包括福建省永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全资子公司、17家控股子公司以及8家参股公司。
福煤集团上述子公司中,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和主营业务规模较大。其中,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煤炭开采、煤炭生产,2007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8,827万元,所有者权益57,502万元,2007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7421万元,净利润8,777万元;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煤的地下开采、煤炭生产,2007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8,495万元,所有者权益3,1181万元,2007年该公司营业收入71,456万元,净利润8,120万元;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电力生产、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007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7195万元,所有者权益47,195万元,2007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4,696万元,净利润5,484万元。
四、管理层情况
周联清先生,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62年10月出生,福建大田人,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周联清先生曾任上京矿务局后畲煤矿矿长,上京矿务局副局长、局长,永安省属煤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福建省永安矿务局局长、局党委书记,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许炜华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49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许炜华先生曾任邵武煤矿副矿长、矿长,福建省地方煤矿公司经理,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林孟启先生,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195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林孟启曾任龙岩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龙岩矿务局红一煤矿书记、龙岩矿务局坑炳煤矿书记、龙岩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书记,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政治部主任、人事处处长。
郑金腾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5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郑金腾先生曾任上京矿务局小华矿矿长、上京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总工程师,天湖山矿务局局长。
姜初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5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姜初炎先生曾任永定矿务局生产科助理工程师、永定矿务局铜锣坪矿筹建处副主任、主任,永定矿务局副局长、局长,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2007年福煤集团销售煤炭560万吨,煤炭板块营业收入20.3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9.02%;全年实现发电量43.96亿千瓦时,供热量150万吨,电力板块营业收入15.2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1.79%。公司以煤炭、电力为基础产业,为保证能源配送、完善产业链,福煤集团还对港口产业进行了重点规划。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煤炭行业
1、煤炭行业现状
煤炭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础产业。我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将我国煤炭资源与石油、天然气、水能和核能等一次能源资源相比,探明的资源储量折算为标准煤,煤炭占85%以上。我国已探明的煤炭储量约1万亿吨,占世界煤炭总储量的33.8%;目前可供利用的储量约为2,709亿吨,占世界煤炭储量的11.67%,位居世界第三,无烟煤储量位居世界第一,煤炭资源潜力巨大,在全球煤炭资源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同时,我国也是世界煤炭生产与消费量最大的国家,煤炭一直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原料,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构成中煤炭始终占65%以上。据统计,到“十五”计划末期,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76.3%,比2000年提高4.3个百分点;占消费总量的68.7%,比2000年提高0.9个百分点(国家发改委《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煤炭行业发展前景
我国能源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决定了煤炭行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发挥其在能源提供方面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化,电力、冶金、建材及化工等四大煤炭需求产业长期维持较快增长,这将有力地拉动国内煤炭市场的需求。
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工业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在发展过程中,煤炭行业产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煤炭行业资源整合,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3、福建省煤炭行业的现状
福建省煤炭种类主要为无烟煤,无烟煤约占总资源量的98%。截止到2007年末,福建全省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2.01亿吨,其中基础储量4.78亿吨,可采储量2.72亿吨。福建省煤炭可采储量主要集中龙岩地区(1.30亿吨),三明地区(1.12亿吨)。福建省大部分矿井开采的是薄煤层,按煤层厚度统计分类,薄煤层的资源量约占总资源量的70%左右,极薄煤层的资源量约占总资源量的10%,中厚煤层的资源量约占总资源量的20%。从资源储量看,福建省属国内缺煤省份;而煤层赋存条件导致煤炭生产工效、机械化程度弱于全国平均水平。
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福建省能源需求总量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而煤炭约占能源消耗的70%,2006年全省煤炭需求量已经超过5500万吨。作为缺煤省份,福建省自身煤炭产量无法满足煤炭需求量,每年消耗的煤炭有50%以上依靠从省外调入。为支持经济发展,保证能源供应安全,福建省在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增加资源储量的同时,对现有煤炭资源也逐步进行整合,将储量规模较大、煤质较好的煤炭资源优先配置给省属国有控股煤炭企业。
4、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
煤炭产业是福煤集团的基础产业。2007年末,福煤集团控制的煤炭资源保有资源储量3.76亿吨,可采储量1.84亿吨,可采储量占到全省煤炭可采储量的67.65%。2007年公司煤炭生产量为489万吨,占福建省25%左右的市场份额。
福煤集团在加大对煤炭地质勘探、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入的基础上,建成了一批骨干矿井,企业现有28对生产矿井,5对基本建设矿井,合计生产规模为548万吨/年。
煤炭销售方面,福煤集团煤炭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省内电煤市场、重点化工市场以及部分省外热电及建材用户。公司约60%-70%的煤炭销售给省内无烟煤电厂,省属重点化工企业也主要由公司供应。2006年福煤集团煤炭的销量为434万吨,2007年销量为560万吨,同比增长29%。福煤集团主要客户基本为本省电力生产企业,与公司均保持长期购销协议,煤炭价格随行就市。2008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给省内电厂的煤炭价格上升60元/吨,从358元提高到418元,上涨幅度14.52%。
作为省内煤炭工业的支柱企业,福煤集团在政策上得到福建省政府大力支持。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6]513号)精神,福建省将在煤炭资源配制上向福煤集团倾斜,同时将对公司保持发展、提高产能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具体为“十一五”期间每年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落实省属煤矿企业矿井基建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年)、前期费用(500万元/年),省经贸委具体落实省属煤矿企业矿井技术改造项目资金(1000万元/年)。
根据规划,福煤集团将在2010年使省内煤炭生产能力达到600万吨/年,并稳产20年以上,占福建省内煤矿生产总能力的40%;“十二五”期间公司每年新建生产能力60万吨/年以上,在省外、境外资源丰富地区建设或并购1-2个大型煤矿,争取“十二五”末实现煤炭生产能力省内900万吨/年、省外600万吨/年的规划目标,使福煤集团成为国内东南地区最大的煤炭供应商之一。
(二)电力行业
1、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瞩目的成就,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1985年至2006年我国发电量年均增长9.62%,近年来增速更呈现加快的趋势。目前中国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已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人均用电水平仍然较低,与世界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在电源结构中,我国火电所占比例较大。截至2007年底,电源结构情况是火电为55,442万千瓦,占总容量的77.73%;水电为14,526万千瓦,占总容量的20.36%;水、火电占总容量的比例同比分别下降0.53和上升0.16个百分点。
随着大批电源项目的相继建成投产,电力供需形势进一步缓和,全国供需总体基本平衡,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继续回落。2007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累计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数为5011小时,同比降低187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3532小时,同比增长13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5316小时,同比降低296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7737小时,同比降低69小时。
2、电力行业发展前景
“十一五”期间,全国发电装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到2010年全国装机总容量将达到7.8亿千瓦。预计2007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9000亿千瓦时左右,同比增长8%。为了满足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要求,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未来我国将进一步调整电源结构,积极发展水电;不断优化火电的机组结构、技术结构和地区结构,实现火电技术的产业升级和更新,严格压缩和限制常规小火电的发展,不断提高大机组、高效能、环保型机组的比重;适当发展使用洁净燃料的天然气和核能发电机组;因地制宜发展以风力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电。同时加快大型超临界火电机组、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电力环保装置等设备的国产化步伐。
3、福建省电力行业的现状
2007年,福建省累计发电量1039.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其中水电发电量311.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2%,火电发电量72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4%,风电发电量3.09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量0.95亿千瓦时。省电网统调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858小时,同比增加105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3200小时,同比减少789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5475小时,同比增加392小时。
2007年,福建省全省用电量100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全省用电最高负荷为1631万千瓦,同比增长14%。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及化工业等4个行业用电量最大。根据预测,“十一五”后三年福建省内电力负荷年增长幅度约12%,每年需新投产电力装机近200万千瓦,至2010年全省煤炭消耗量将达7000万吨,电力装机规模达3500万千瓦。
福煤集团抓住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福建能源建设发展的机遇,积极运作,大力发展电力产业,现有运行和筹建发电机组总容量近400万千瓦,成为福建主要电力企业之一。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控股电厂有四个,分别为龙岩坑口电厂、晋江热电厂、安溪煤矸石电厂和石狮热电厂;参股电厂两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目前福煤集团控股电力生产企业均采用国家政策鼓励的高效清洁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石灰石炉内脱硫,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其中晋江热电厂目前上网电价为0.435元/千瓦时,远高于福建省0.379元/千瓦时标杆电价。2007年公司下属电力企业发电量为43.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营业收入达14.20亿元,同比增长67%。
电力产业是未来福煤集团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同时福建省政府在设立电源点时也优先向公司进行配置。目前公司在建的晋江燃气电厂、龙岩坑口二期、鸿山热电厂、莆田风电、宁德核电和其他参股电力项目装机规模396万千瓦,开展实质性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电源点项目装机总规模达2000万千瓦。福煤集团在电力产业板块规划为:“十一五”末控股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十二五”末控股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分别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的20%和30%。
(三)公司港口产业有关规划
尽管从业务量和营业收入占公司总体收入比例方面看,港口产业目前还不是福煤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但从保证能源配送、完善产业链角度考虑,福煤集团对港口产业进行了重点规划。目前,公司下属泉州肖厝港2号、3号泊位投入运行,使公司控股的肖厝港公司具备完善的运营条件。福州可门港4号、5号、6号泊位和沿海大型电厂自备码头的建设,将为福煤集团在东南沿海建成1-2个煤炭储运配送中心打下基础,将使集团港口产业规模迅速提升。
根据规划,福煤集团将在2010年实现5000万吨/年的港口吞吐能力,占福建全省港口干散货吞吐能力的20%;2015年达到10000万吨/年,占福建全省港口干散货吞吐能力的30%。其中2010年和2015年的煤炭转运能力分别为1000万吨/年和3000万吨/年。“十一五”期间,在经营好泉州港肖厝作业区2号、3号泊位基础上,重点在泉州肖厝、福州可门和福煤集团控股电厂配套作业区建设一批深水泊位码头。
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05-2007年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05-2007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经审计的2005-2007年财务报告见募集说明书全文或备查文件。
二、发行人2005-2007年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2005-2007年主要财务指标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无已发行未兑付的公司债券。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将全部用于福建晋江燃气电厂新建工程、泉州港肖厝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福州港可门作业区4号和5号泊位工程。上述项目建设规模合计总投资达57.15亿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一)福建晋江燃气电厂新建工程
1、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是为促进福建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实施、满足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需求而建设的燃气电厂,位于晋江市金井镇。工程建设规模为4套35万千瓦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项目批准情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以发改能源[2005]2691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
(二)泉州港肖厝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
泉州港肖厝作业区位于湄州湾南岸,是泉州港规划建设的重点深水港区之一。该项目是为规模化开发泉州港深水港口资源,促进临港工业发展而建设的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为集装箱5万标准箱,散杂货120万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能[2005]93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
(三)福州港可门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
该项目选址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该港区是以集装箱和散杂货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港区。该项目建设5万吨级干散货码头(卸船泊位)1个,近期年设计货物吞吐能力为196万吨,同步建设码头配套、辅助设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能[2004]478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
(四)福州港可门作业区5号泊位工程
该项目选址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该港区是以集装箱和散杂货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港区。该项目建设5万吨级干散货码头(装船泊位)1个,近期年设计货物吞吐能力为196万吨,同步建设码头配套、辅助设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能[2004]47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发债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债券募集债券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部对发债资金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和比例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