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2号院1号楼、2号楼、3号楼、7号楼的部分不动产(详见查封清单及评估公告)
评估价:70501万元;起拍价:45120万元;保证金:9000万元;增价幅度:200万元。
特别提示:
4.本次拍卖的房产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供暖及相应的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上述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及明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房产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上述欠费的情况,拍得房产后自行交纳。
5.本次拍卖不组织预展,拍卖公告中展示的拍卖标的物的照片、视频等信息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6.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开户名:(2022)京04执恢266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
账号:0200059338058278908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三顷地甲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