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福利院,一幢独栋居民楼上挂着一个“天使之家”的牌子,除了这个牌子,这栋楼和普通住宅没有什么分别。这栋楼里生活着7个家庭,每个家庭由一对父母和2—4名孤残儿童组成。
福利院院长黄万军告诉记者,从2008年年底开始,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推出一种新的孤残儿童养育方式——家庭寄养。“父母”是喜欢孩子、愿意付出爱心的志愿者夫妻,他们和几名孤残儿童组成一个家庭,共同生活在“天使之家”。
于妈妈和飞飞在家里做游戏。东北网记者印蕾摄
“妈妈”和汉字卡片
来到天使之家102室,一进门,几个孩子就扑上来,热情地跟记者打招呼。临时家庭的“妈妈”于国军告诉记者,活跃的小男孩叫飞飞,今年才2岁;扎着辫子的“姑娘”叫圆圆,今年13岁了。
于妈妈说,飞飞刚到家里来的时候才10多个月,一喝奶就吐,现在飞飞已经满地走了,是院里有名的“小帅哥”。
让于妈妈一直惦记的还有一个叫航航的孩子。航航是个唇腭裂孤儿,刚来福利院的时候才10个月大,后经医疗手术后康复。航航是个性格比较内向的孩子,但非常懂事听话、好学。平时教的歌谣、诗歌很快就能背熟,3岁多时航航就能熟练背诵百首古诗,还能帮助于妈妈照看更小的弟弟、妹妹。2012年7月,芬兰的一个爱心家庭收养了航航,分别时,航航带着满脸泪水挥动小手,口中一直念着“妈妈来”……于妈妈将航航最喜欢的汉字卡片和自己的照片带给新家庭,希望航航有一天还能回来。
送给“妈妈”的糖果
另一个家庭的妈妈是李淑梅,小白是李妈妈负责照顾的孩子。“小白的名字是我给起的,因为他长得特别白”,李妈妈告诉记者,“小白发育特别迟缓,因患脑积水脊膜膨出术后后遗症导致大小便失禁。
李妈妈告诉记者,小白刚来的时候十分瘦小,我她就每天变着花样想办法给他增加营养。
眼前的小白白白胖胖的,十分惹人喜爱。几年来,在李妈妈悉心照料下,小白的身体发育和认知能力有了明显进步,能自己吃饭,借助外力行走。最让李妈妈高兴的是,小白的语言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比如你说他长得不好看,他就会不高兴。看到有客人来,小白特别拿了糖果招待客人,还剥了一块送到“妈妈”嘴里,让李妈妈十分感动。
于妈妈帮圆圆梳头发。东北网记者印蕾摄
5年实践“父母”呵护孩子成长
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李丽告诉记者,孤残儿童院内集体生活式的养育是我国孤残儿童养育的主要方式,虽有利于统一管理,但却很难顾及到每一位孩子的心理健康,也难免忽略孩子的个性差异。很多孩子也不能理智地看待自身的残疾和被父母遗弃的现实,造成性格上的孤僻,以致成人后很难与社会融合。从2008年开始,哈尔滨市儿童福利院推出了双亲模拟家庭模式,通过招聘志愿者父母或者志愿者妈妈的方式,让他们和孤残儿童一起组成家庭,长期生活。这种模式也叫“寄养家庭”。
家庭寄养有家有爱有发展
1951年,英国精神病学家提出“儿童依恋理论”,提出机构教养使儿童失去了母爱以及融入社会的成长基础,并主张让福利机构中的儿童走向家庭。随后,西方多国将大部分儿童福利机构解散,家庭寄养方式日渐流行。现在,英国受看护的儿童中有三分之二接受家庭寄养,家庭寄养也成为英国流浪儿童照料的主要形式。
过去,我国孤残儿童的收养主要依靠政府兴办的福利机构。然而,由于数量和规模有限,很多孤残儿童得不到救助,特别是有残障的新生儿死亡率比较高。而家庭寄养方式更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我国很早已开始尝试将孤残儿童寄养在农村家庭养育,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今,随着我国政府对孤残儿童养育标准的不断提高,传统的寄养制也开始逐渐由农村家庭向城市家庭过度,以使孩子们能接受更好的康复治疗。家庭寄养的费用一般是由当地福利院或民政部门承担,寄养家庭只需按照协议履行养育义务。
今年5月17日,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对儿童的照料进一步细化,并首次对家庭寄养、儿童管理、人员配备等都进行了明确规范。今后,在福利机构中,寄养家庭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寄养儿童人数也不得超过2名。未来,将会有更多爱心志愿者父母加入到“寄养家庭”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