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xx工伤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工伤医疗补助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医疗、医药费等等所有费用共计币元整,协议签订日起天内。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甲乙双方终结2024补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补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3、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所有发生的事情(包括身体出现任何问题等)均与甲方无关。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乙方:
收条
本人(身份证号:,住址:)现已收到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本人工伤医疗补助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医疗、医药费等等所有费用共计币整。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
2024在受伤理赔一事全权委托办理。
委托人签字:
一份简单适用的工伤赔偿协议书,不仅能够应受工伤的劳动者之急,还能具体了解在想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时候有哪些项目是自己没有想到,而又必须要用人单位赔偿的。
第二篇福州首例农民工按城镇居民赔偿残疾赔偿金-----杨茂才交通事故赔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杨茂才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及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被告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雇员邹银昌驾驶肇事车辆送矿泉水桶回被告单位时将原告撞伤,经交警认定邹银昌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一事实在庭审时被告业已明确承认。因此,根据《最高2024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作为雇主应当承担对原告的全部赔偿责任。至于被告是否向其雇员邹银昌追偿,则应当另案处理。
2、被告作为车主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系被告所有。因此,被告作为车主应当承担对原告的全部赔偿责任。
3、至于被告认定肇事车辆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保险理赔必须建立在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即属于合同法律关系。而本案原告主张的是交通事故赔偿,系侵权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何况,是否向保险公司理赔应当是被告向原告赔偿之后的事。
鉴于被告在庭审过程中明确表态完全认可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交通费及鉴定费,本代理人仅就其它有争议的损失提出以下意见:
1、2024护理费问题。因原告受伤后右臂进行悬吊固定,生活不能自理,尤其是洗澡、穿衣、上厕所等需要双手方能操作的活动根本无法进行。因此,在住院的49天及出院后81天的悬吊期间,原告被迫请人护理自己,且有相应的医嘱佐证,属于合理费用。因此,原告所主张的护理费5690元合情合理,符合法律规定,请支持。
2、2024营养费问题。因原告受伤系骨折伤极不易恢复,根据医嘱及医学常识,原告在治疗期间需要购买大量的营养品及补钙保健食品,这是合理费用。
5、2024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首先,原告的长子因原告受伤无力缴纳学费而辍学在家,但未到办理暂住证必须的16周岁的年龄,无法取得2024暂住证明。其次,原告的幼子在福州市就学已满一年以上已有证据证实。因此,应当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原告两子的生活费。
6、2024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导致右肱骨外科骨折右肩关节脱位,在进行内固定后必须再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且已有相应的医嘱佐证这种后续治疗费用是必然要发生的,根据“人身损害解释”被告应当一并赔偿,同时也避免下次再起诉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
7、2024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如前所述,原告所受的伤为肱骨外科骨折右肩关节脱位,而这种骨折伤带来的肉体痛苦及精神痛苦较其它伤情也更为严重。更何况,原告的伤情已构成十级伤残,足以证明其损害的严重性。因此,应当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抚慰。
综上,无论被告作为车主还是雇主,都应当赔偿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原告主张的损失也于法有据,合情合理,请法庭支持。
以上代理意见望法庭采纳,谢谢!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
饶俊权律师
20xx年10月24日
第三篇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说明及处理办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此协议书可以到北京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北京保监局网站(WWW.CIRC.GOV.CN/BEIJING)下载。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制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说明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第四篇交通事故协议书
甲方:xxx,x,xx岁,xxx村人。
乙方:xxx,x,xx岁,xxxx村)。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xxxx年x月x日x时x分,甲方xx驾驶xx与乙方xx驾驶的xxx在xx村北xx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xxx受伤,xxx车损害。经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xxx自愿赔偿给乙方xx各项损失共计xxx元币(包括已经支付的xxx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xxx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协议人:
年月日
第五篇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模板
甲方:(驾驶员),男,年月,族,手机号
(车主),女,年月,族,手机号
乙方:,男,年月,族
乙方代理人:(),男,年月,族,手机号
甲乙双方因年月日:左右在因,造成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二、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给乙方元币整(大写:),此费用含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
四、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费用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2024的索赔的费用最终和全部数额。
五、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一份,交警部门备案一份。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七、双方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当地裁决。
甲方:(身份证)
(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
第六篇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对于此次协议签订的内容完全了解,也知道此份协议所存在的风险,乙方愿意放弃对于甲方责任权利的追究,本协议是甲乙方真实思想的阐述,不存在任何表述上的纠纷。
2。甲方会向乙方承担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另外还包括必要的营养费以及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等各项费用总计币元。
3。此份协议在生效之后,乙方愿意放弃对于赔偿差额权利的责任追究。
4。乙方自愿放弃此次纠纷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有一份。
6。此份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篇交通事故协议书
年月日点分,甲方乙方在路发生交通事故,甲方驾驶的车在转弯行驶时将乙方驾驶的车撞倒,致使乙方人身受损。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出面处理后,甲方送乙方到医院住院治疗,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工作,全力承担乙方的住院检查治疗费用、伙食费、聘请护工费用等。现乙方在医院治疗后身体恢复,在医生许可下自愿出院。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扣除前期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计:元币)外,另行赔偿乙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伤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合计元币。乙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甲、乙方已经解决了全部的事故责任,乙方今后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篇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第九篇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
身份证号: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方共同认定的等级:
三、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4、陪护费: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6、残疾用具费:元;
7、丧葬费: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9、交通费:元;
10、住宿费: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合计:元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见证人:
日期:
注:具体条款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增减
第十篇论道路交通事故中无名氏的死亡赔偿_行政xx文
前言:
关键词:无名氏民政局起诉主体资格赔偿
案情简介:
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没有找到无名氏亲属的前提下,蔡某不用赔偿,民政局不能作为原告代替无名氏起诉。根据最高《2024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据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是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另《民事----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作为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等。因而民政局或属下的救助站不是无名氏的近亲属,其无权代表无名氏起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民政局有权代替无名氏起诉。虽然《民事----法》第一百零八条及最高《2024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作为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但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没有成立或侵权人不愿意赔偿的情况下,门理当成为赔偿款的保管单位。从维护无名氏这样的弱势群体的生命健康权利出发,从民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出发,从国家和社会管理出发,民政局可以成为案件中的诉讼主体。
意见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下面从多个方面来作探讨:
20xx年4月,高淳县对境内两名流浪汉因车祸身亡的案件,因主体不适格,驳政局起诉;
20xx年临湘以判决形式承认了民政局的诉讼主体资格,被告被判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15.46万余元;
20xx年6月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一司机将一流浪汉当场撞死,民政局下属的救助站提起诉讼,20xx年11月,宜昌伍家岗区通过调解,使肇事司机和车主同意赔偿被撞死流浪汉死亡赔偿金6.2万元……
对民政局在交通事故中替无名氏起诉的做法,有支持与不支持,民政局是否有主体资格?
从上述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判决情况来看,对民政局替无名氏维权的做法是逐渐支持的,如下:
其一,从民政局的职责与性质来看,其是社会流浪群体的直接管理和救助机关,而无名氏大部分是流浪者,民政局替无名氏维权,既有职责也有职权。门并不仅仅为了个体利益,更多的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站出来,为被撞身亡的无名氏向肇事者索赔,是比较合适的,也是其救助贫弱群体的职责体现。
其二,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我国《民法通则》2024监护的规定也能提供证明。根据民法通则16条的规定,对没有合适的自然人担任监护人的被监护人,门一般为监护人。其次,《民事----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等。对于直接利害关系的理解,一般认为是存在实体上的权利与义务。显然,法律在制定之初,是没有考虑到死者为无名氏的特殊情况。但如果对直接利害关系作广义一些的理解,我们就可以看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社会机构对被管理人员的事宜应当也有直接利害关系。
其三、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以民政局与无名氏没有直接厉害关系驳回起诉,这不符合法律一贯坚持和追求的公平原则。从深层次看,的判决显然有些僵化司法的味道,即除了法律的明文规定外,没有能力也不敢到法律背后寻找它的精神和宗旨所在。其实,民法的最大特点是公正公平地调整社会关系。在民事司法领域,司法者除了依据明文规定审理案件之外,如按照明文规定判决显失公平、与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精神相违背的情况,则完全可以依照公平原则处理案件。
其四,从肇事者的角度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其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论其撞倒的是无名氏或有名氏,均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一定要赔,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因交通肇事罪一般是过失犯罪,往往肇事者的认罪态度好,并且对死者愿意做出合理的赔偿,法官都会对肇事者做出刑事责任轻判。所以,民政局的起诉资格确定,对于肇事者来说,也是自身利益的一种维护。
纵上所述,民政局可以成为无名氏的诉讼主体。
2、赔偿的标准。
在公安局尚不能明确无名氏是农村身份还是城镇居民的情况下,是根据城镇居民还是农村的标准进行赔偿呢?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其死亡赔偿金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二十年。可见我省对无名氏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按城镇居民计算。
3、赔偿款的保管和处理问题。
操作建议:
综合以上的探讨,针对前文所举的案件,笔者提出以下操作建议:
首先,公安机关对已侦结的“无名氏”人身损害案件,应先向肇事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赔付通知书,要求其将赔偿款付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帐户,如果还没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则将赔偿款付给事故发生地门;如果肇事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均不愿意赔偿,则公安机关在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书时,应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建议,并随案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向民政局提出以其作为无名氏的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直接起诉肇事,同时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结束语:
任何人的生命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对上述案件中的无名氏等社会流浪人员而言,维护其生命权是国家的直接责任,但从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在交通事故中对无名氏受侵害致死后,应由谁出面维权,目前国内立法尚属空白。我们社会生活在不断地变化,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笔者认为,如果确认民政局的诉讼主体资格将会很有意义。如何为这部分弱势群体维权,由哪个部门行使?这将是我们立法、司法实践亟须解决的问题。
第十一篇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
甲方:,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
乙方:,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三、甲、乙方已经解决了全部的事故责任,乙方今后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第十二篇20xx年交通事故私下协议书
甲方: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