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签署租赁合同后未到起租日,出租人拒绝出租该房屋的。
另外需要注意如果租赁房屋危及承租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方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
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各方的会计处理视两种租约的性质而定。
(一)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若原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转给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间的租约仍属有效,转租对原出租人的会计毫无影响,其原有会计处理不变。
(二)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约无任何直接联系,应根据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订租约规定的条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转租赁的会计处理,对原承租人而言,较其他两方复杂。原承租人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处理转租业务,取决于原租约和新租约所具备的条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