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民政局所属的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一)品行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富有爱心,热爱民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三)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四)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年龄、学历、专业、岗位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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