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出定金后,樊某收到了“合同”和一台旧电脑。虽然心存疑虑,他还是付清了尾款,随后多次催促对方进行业务对接,但对方始终以正在排队办理中为由拖延。樊某意识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分别在广州、佛山、清远等地将杨某等5人抓获。
??“我看发小做驿站招商做得挺好,赚钱很快,所以也开始琢磨做这个事情。但是发小不久后因为加盟诈骗被警方抓了。”被告人杨某供述其犯罪起因竟是发小的“前车之鉴”,但他不但没有引以为戒,反而认为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与吴某合谋共同实施快递驿站加盟诈骗。
??经查,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杨某等人共计骗取全国各地800多名被害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390余万元。
??崇川法院结合杨某等人各自的犯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被告人杨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南通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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