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002431)公司公告棕榈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4

第六节重要事项......3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

第十节财务报告......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林从孝”变更为“张其亚”;公司注册资本由1,486,985,450元,变更为1,812,816,265元。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各项目的施工建设,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一定幅度增长;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政策调整、园林施工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尚未有明显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30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37.1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5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00%。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园林绿化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

受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园林绿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园林绿化行业及企业增速逐渐放缓,但整个行业依然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推动行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如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这些政策措施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市场需求增加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了对城市绿化的需求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提升至65.22%。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园林建设的需求也相应提升。园林绿化行业提供了各种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绿化服务,包括公园、道路绿化、景观设计、花卉苗木种植等,满足了人们对美化城市环境的需求。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园林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园林行业在景观设计、绿化施工、垃圾处理等方面更加环保、高效,从而推动了园林行业的发展。

(3)科技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园林绿化行业也开始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促进行业的发展。例如园林绿化企业开始采用植物生态修复技术,通过对植物的选择和配置,达到对土壤修复、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的效果。同时,科技创新还促进了园林绿化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提高了行业的效率和质量。

2、建筑工程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建筑工程行业拥有一个庞大的市场,包括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同时建筑工程行业也是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稳健的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达132,261亿元,同比增长5.9%。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同时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筑行业也在加速转型升级。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开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动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在“碳中和碳达峰”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始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5G网络、数字化城市、智慧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会产生大量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需求,为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的需求不断增加

随着国家对于环保、健康、节能的日益重视,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303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4%;全国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0亿平方米,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0%左右。此外,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推动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广绿色建材,发展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建设低碳城市;2022年,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已经成为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定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7.2%,增速维持稳定。

(3)数字化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越来越普及

随着我国数字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数字化技术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数字化技术在建筑行业具有许多优势,能够提高效率、可持续性和创新性,从而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如数字化技术能够帮助建筑师和承包商更好地管理项目,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数字化技术能够帮助实现建筑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数字化技术能够帮助建筑行业更好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从而实现更优决策和管理。因此,数字化技术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应用将会越来越普及,从而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总的来说,当前中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较为稳健,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等领域都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3、乡村振兴市场空间巨大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与业务模式

1、生态环境业务

公司深耕生态环境建设业务领域三十多年,已完成集规划、设计、施工于一体的全供应链综合建设平台的构建。报告期内,公司的生态环境业务主要包括设计、工程施工两大业务,其中工程施工业务又细分为地产园林施工业务与市政建设业务。公司生态环境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涵盖业务承接、组织投标、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项目结算、后期养护等。

(1)业务承接

性,进一步确定投标初步方案。由于公司在地产园林行业和市政园林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因此不少客户会主动邀请公司参与投标。

(2)组织投标

(3)组建项目团队和实施

(4)竣工验收及项目结算

对于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司实行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控制。施工前,公司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管理计划,并进行成本预测,确认计划成本;施工过程中,公司派遣专业的技术团队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各专业施工工序,避免交叉施工产生成本浪费;项目完工后,公司及时协调客户进行竣工验收,加快推进项目进入养护期,以有效控制养护成本。同时公司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结算工作,加速剩余资金回笼,保证项目现金流,减少资金成本。

2、生态城镇(运营)业务

公司生态城镇(运营)业务以生态城镇(文旅项目)轻资产运营为主,通过搭建轻资产运营平台,持续深化与优化生态城镇全产业链的运营模式,推动生态城镇业务全面向平台化、轻资产化、多点盈利化迈进。公司生态城镇业务轻资产运营内容主要指对公司参与投资的生态小镇项目或者市场上文旅、景区类项目在前期开发、规划设计、交付运营等阶段根据客户的项目发展需求制定专项服务方案,为其提供项目发展全周期内的规划指导、服务咨询、品牌创建、产业导入及运营支持等。目前,公司生态城镇业务轻资产运营业务已在广西、河南等地实现成果落地,为客户提供了包括项目整体运营托管、运营管理体系确立、品牌创建、产业及IP植入、活动策划执行、营销推广体系搭建,专项荣誉申报及挂牌等多类服务。

目前,该类业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较小。

(四)公司的市场地位

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公司已经从规划设计、地产及市政园林绿化施工,到乡村振兴、特色小镇运营等多个领域。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黄河流域、成渝城市群、海南自贸区、国家级新区等国家重点区域。公司已经完成了“规划-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平台的构建,并拥有多项重要资质,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棕榈设计集团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棕榈设计集团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累计完成超过4,500个地产/市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超过8,000个规划设计项目,并参与完成了140多个乡村振兴项目。公司业务涉及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区域,为众多企业客户以及地方政府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棕榈”品牌形象,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宏观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陆续将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列为国家重大战略。同时,国家还不断发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这些国家战略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行业景气度的持续稳步提升,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路径和广阔的空间。

(二)国资控股股东业务协同、赋能优势

自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来,公司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不断攀升,这得益于国有企业强大的平台和资源优势。控股股东持续向公司提供业务协同、赋能、融资/资金等层面的支持,以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控股股东搭建了“投(资)、融(资)、管(理)、建(设)、运(营)”的全产业链,而公司作为其建设、运营端的重要抓手,将不断推进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协同。公司将持续参与到控股股东全产业链的各个阶段,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协作,以实现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共同发展。

(三)生态环境业务一体化平台优势

公司拥有超过三十年的生态环境建设经验,并成功构建了一个上市公司的“规划+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平台。公司还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重要资质。这些资质使公司全面打通了建筑工程领域的设计、采购、施工全产业链,并增强了公司在建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硬实力。因此,公司已完全具备承接各类生态环境业务的能力。

(四)设计引领业务发展

公司致力于通过设计引领业务发展,旗下全资子公司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重要资质,形成了一体化的业务平台,提供包括规划、建筑、景观、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设计方案。棕榈设计集团以“引领美好城乡生活”为企业使命,秉承“源于自然,传承文化”的设计理念,致力于成为全专业、全过程、全产业设计一体化的综合设计集团。公司不断加强与全球顶尖设计机构的合作,并通过参与投资的贝尔高林(BeltCollins)国际知名设计平台,引进最新的国际化视野、设计理念和技术应用,为公司的设计创新提供强有力支撑,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了更好地聚焦科技创新,公司布局“科技领域、数字化”赛道,并打造了全国首家将设计、工程专业精细化分并提供交易场景的互联网平台——“三行网”。此外公司还成立了元宇宙子公司,打通行业壁垒,实现“设计+数字化”的深度融合,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五)轻资产运营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生态小镇运营管理实践,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多元产业运营管理项目的实操经验,并掌握和汇集了众多运营管理人才资源。特别是在文化和乡村产业领域,公司已经形成了包括外部技术专家、活动策划方、小众品牌方、业态资源方等在内的庞大的客户资源数据库。凭借控股股东及公司自身长久以来的产业积累,公司形成了较强的产业资源整合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注: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1,073.95万元,为含税金额。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2、公司业务开展面临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传统生态环境业务:公司传统生态环境业务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应收账款逐年增加、资金压力较大等风险;同时同行业公司之间在品牌、技术、资本、资源、团队等方面逐渐呈两极分化趋势。对于公司而言,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推进传统生态环境业务板块的改革,优化存量业务结构,承接稳健的增量业务,同时内部采取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内控治理、推动技术创新、优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应收账款回收等措施应对风险。

PPP业务:公司根据发展经营需要,以管理好存量PPP项目为前提,秉持审慎原则承接新的PPP业务,促进公司业务全面发展,但在PPP业务开展过程中,PPP项目仍受宏观经济环境、政府程序、投融资成本、银行信贷政策等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与PPP模式优势互补与协同配合,为公司PPP业务顺利落地提供支撑和保障。

3、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回款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市政园林工程、房地产园林工程为主,工程施工项目较多,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周期长,对公司在建项目的进场施工、推进完工等结算及应收账款回收均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应收账款的回收受宏观经济环境、地方政府债务水平、财政预算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工程结算延期、应收账款回收延迟或出现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减值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历史存量及增量项目清算工作的落实,通过以项目为单位,明确清收责任;公司对清收工作安排专人专岗,专职开展专项处置公司到期债权债务的工作。

4、资金运营压力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公司所属园林工程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行业的特点,公司开展业务需占用运营资金,导致公司资金周转较慢,资金投入存在一定的压力。地产园林项目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下行,资金周转速率有所下降;市政园林项目通常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运营周期较长,使公司面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以上情况对公司融资能力、资金运作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现金流的预测分析,做好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资金风险的能力作为资金管理的重心,增强资金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资本运作的能力,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多元化融资创新,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从而促进公司顺利发展。

5、法律诉讼增加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

股东的认可和支持是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是公司的义务和职责。长期以来公司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股东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和债权人,保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的权益保护

续加强职工权益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助力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秉持“大业无界,大爱无疆”的公益理念,朝专业化方向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开拓各类公益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如“暖童心护幼苗”爱心公益助学活动,为贫困乡村的儿童提供教育资助,帮助他们实现学业梦想;开展“夏日送清凉,关爱暖人心”志愿服务活动,为户外工作者送去防暑降温的物资和关爱;开展图书捐赠活动,为乡村学校捐赠优质书籍,丰富孩子们的阅读资源;此外,公司积极参与高考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参加高考的考生和家长提供便利和帮助。未来公司将持续在生态保护、社会关爱、助学解困、疾病救助、奖教奖学、产学研等领域助力国家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单独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次立案所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1、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的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4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也将按照豫资集团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

围内,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需豫资集团提供担保的融资事项,对豫资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含34亿元),并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担保费用。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3、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豫资保障房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借款余额为122,000万元。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部分办公场地系租赁;公司自有的部分房产用于出租,所涉及金额均未达到应披露标准,对公司财务报表与正常经营无造成重大影响。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注:上表中“实际担保金额”指“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在保的担保余额”。被担保对象是否是公司关联方,以本报告披露日为截止时点判断。担保期按实际债务期限填列。是否有反担保,以截止2023年6月30日为判断时点。

3、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2月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公司债完成付息、兑付

2023年2月6日,公司按期支付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代码:112646;债券简称:18棕榈02)自2022年2月6日-2023年2月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

(三)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三亚崖州湾南繁科技城绿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随后,公司与招标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1,854.2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确认设计收入35.33万元。

2、2023年5月,公司收到“濮阳市示范区总部大厦B座(第一标段)”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上海颐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本项目总投资35,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与招标方签署具体项目合同。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原总经理“林从孝”任期届满离任未满半年,所持股份100%锁定,增加限售股9,141,844股票。

(2)报告期内,原副总经理“冯玉兰”任期届满离任副总经理职务,未满半年,所持股份100%锁定,增加限售股84股。

(3)报告期内,原财务总监“马敏”根据中国结算公司董监高股份锁定规则按75%锁定,减少限售股5625股。综上,因上述原因,合计净增加限售股9,136,303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注1、注2:林从孝所质押股份36,567,374股,存在司法再冻结;吴桂昌所质押股份14,317,165股,存在司法再冻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其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4、母公司利润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三、公司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2010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74XE;

2022年10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830,815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总股本由1,486,985,450股变更为1,812,816,265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12,816,265股,注册资本为1,812,816,265.00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俊贤路38号森大郑东1号项目一期3号楼5层11号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3-25楼。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2)合并程序

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房地产开发类存货和非开发类存货。房地产开发类存货包括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出租开发产品;非开发类存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合

同履约成本、包装物、劳务成本、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木类资产。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非开发类存货的取得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合同履约成

本包括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合同的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合同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公司下属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房地产开发类存货的取得及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开发、公共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开发成本按土地开发、房屋开发、公共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分类,并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

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生物资产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为苗木类资产,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依据本公司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棕榈科及竹类植物、阔叶乔木及大灌木、灌木、针叶树种、地被及其他六个类型进行郁闭度设定。

棕榈科及竹类植物:植株幼苗期呈现灌木状,进入成苗后剥棕呈现主干,植株冠幅增长幅度相对较小,计量指标以干高为主。

阔叶乔木、大灌木:植株有明显的直立主干,树冠广阔,计量指标以胸径为主。

灌木:植株没有明显主干,呈丛生状态,多为木本植物,计量指标以自然高和冠幅为主。

针叶树种:植株有明显的直立主干,基本为松、杉、柏,树叶细长如针,多为针形、条形或鳞形,计量指标以自然高为主,胸径为辅。

地被:植株低矮丛生,枝叶密集,无明显主干,多为禾本科植物,园林中多套袋种植,计量指标以美植袋的规格为主。

其他:除以上五类外,未作划分定义的其他园林苗木,如芭蕉类植物,计量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生产性林木郁闭度的设定及计量办法:

A、园林工程建设适用规格苗木的质量及起点规格指标代表了苗木生产的出圃指标。

量化指标有:高度、胸径、木质化程度、冠幅根幅、重量、冠根化。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地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的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

B、在确定苗木大田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按历史经验及本公司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

棕榈科及竹类植物:株行距约350cm×350cm,冠径约300cm时

郁闭度:3.14×150×150/(350×350)=0.576

阔叶乔木、大灌木/针叶树种:株行距约350cm×350cm,胸径8cm,冠径约320cm时

郁闭度:3.14×160×160/(350×350)=0.656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案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本公司建筑资质许可权在期满后可以无限期续展,且续展时无需发生重大的成本,其使用寿命可以无限延长,故将该特许资质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每期末,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办公室装修费、临时设施及其他、绿化景观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办公室装修费用以可使用年限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2)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6、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28、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9、政府补助

(1)类型

(2)确认时点

在取得政府补助文件,并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3)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m.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n.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o.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p.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l.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m.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⑤租金减让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

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

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

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承租人

②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①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②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

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①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②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③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

品”规定,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依财政部财税[1995]52号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及所属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种植的林业产品销售按上述条例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适用不同税率纳税主体适用如下税率外,其他公司适用税率为25%:

1)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原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通过了重新认定,本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201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1037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37002775,发证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有效期为三年。上述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2)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属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按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香港地区子公司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按16.5%的利得税率执行。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1,215,710.32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存期3个月的保证金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10,000,000.00元作为质押担保,取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10,000,000.00元短期借款,详见本附注“七、短期借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因多项诉讼被司法冻结银行款项金额合计204,237,978.19元。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账龄披露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6、其他应收款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适用□不适用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8、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9、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说明: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棕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决议出售其所持有的花漾年华生态城镇发展(湖州)有限公司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该股权投资转入“持有待售资产”科目列报。2023年1月已完成该股权转让事项。出售所持有的花漾年华生态城镇发展(湖州)有限公司43.75%股权,出售价款43,750,000.00元,形成投资收益12,624,549.07元。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其他流动资产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13、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说明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棕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决议出售其所持有的花漾年华生态城镇发展(湖州)有限公司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该股权投资转入“持有待售资产”科目列报。2023年1月已完成该股权转让事项。出售所持有的花漾年华生态城镇发展(湖州)有限公司43.75%股权,出售价款43,750,000.00元,形成投资收益12,624,549.07元。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期末权益工具投资(基金类)形成原因:本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浦耀信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基金托管人)签订浦信棕榈邕江整治开发私募基金合同:约定由棕榈股份以投资认购方式全额认购基金份额229,959,900.00元。认购金额指定用于投资目标公司股权,用于为本公司获取投资收益,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管理人投资方式为:对标的公司直接以注资、增资方式进行投资。

(2)期末权益工具投资(股权类)主要如下:

1)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一桐呀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海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10.5%股权,期末投资余额154,867,625.00元;

2)本公司持有四川七彩林科股份有限公司4.08%股权,期末投资余额26,448,204.24元;

3)本公司持有北京乐客灵境科技有限公司4%的股权,期末投资余额15,943,156.36元;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期末用于办理短期借款和中期票据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274,526,028.93元,账面价值235,803,081.29元。具体详见附注“七、短期借款”、“七、应付债券”、“七、其他非流动负债”。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期末用于办理短期借款和中期票据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99,791,449.35元,账面价值144,060,052.79元。具体详见附注“七、短期借款”、“七、应付债券”、“七、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18、使用权资产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20、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2)商誉减值准备

21、长期待摊费用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1)期末预付长期资产款189,444,171.92元,其中主要形成原因如下:

1)本公司支付浔龙河(浔学苑商住小区)购房款为53,893,097.70元。2)因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本公司已取得预付给厦门禹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购房款458,983.70元。3)因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本公司已取得预付给丽江金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购房款37,697,899.00元。4)因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棕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取得预付给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的购房款56,284,780.00元。

(2)本公司支付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广西棕榈生态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款41,128,766.17元。

(3)关联方借款及利息款349,942,848.09元:本公司对广东云福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76,484,931.66元(本金45,000,000.00元,利息31,484,931.66元);本公司对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101,988,219.49元(本金61,900,000.00元,利息40,088,219.49元);本公司对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171,469,696.94元(本金126,281,500.00元,利息45,188,196.94元)。

2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报告期末质押借款810,000,000.00元,主要包括:

(2)报告期末抵押保证借款16,050,000.00元,主要包括:

1)抵押保证借款7,000,000.00元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向

3)抵押保证借款5,000,000.00元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向

(3)报告期末保证借款429,000,000.00元,主要包括:

25、应付票据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8、合同负债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2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30、应交税费

31、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2)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详见本附注“七、应付债券”

(3)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21,330,351.15元(其中长期借款利息2,580,351.15元,应付债券利息18,750,000.00元)。

33、其他流动负债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将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已计提但尚未形成纳税义务的其他工程附加税费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其他机构借款及利息1,175,210,578.21元,主要本金为:

公司于2023年向西安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本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与西安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合同》,以应收账款融资的方式申请保理融资200,000,000.00元,具体融资的应收账款如下:1)棕榈股份对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应收账款;2)棕榈股份对宁陵县豫资棕榈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12000万元应收账款.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为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棕榈股份与中原豫资签订《权利质押合同》,

本公司于2023年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968,100,000.00元,其中48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4日;8,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475,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9日。

(3)期末关联方借款及利息1,162,019,655.58元,主要本金为:

1)本公司于2018年向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20,000,000.00元,借款到期日2019年12月31日,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借款归还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2)本公司于2019年向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28,000,000.00元,其中:

①17,500,000.00元借款到期日2021年1月31日,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借款归还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②10,500,000.00元借款到期日2021年3月11日,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借款归还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公司于2019年向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3,500,000.00元,借款到期日为2020年12月31日,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借款归还期延至2023年12月31日。

4)本公司于2020年向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6,650,000.00元,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

5)本公司于2021年向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8,910,000.00元,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

上述借款均为无息借款。

6)本公司于2022年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款项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0日。

7)本公司于2021年向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借入款项820,000,000.00元,其中:50,000,000.00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3日;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8日;100,000,000.00借款

期限为自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9日;300,000,000.00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日;100,000,000.00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9日;200,000,000.00借款期限为自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本公司以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评估价值为79,661.24万元应收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8)本公司于2022年向河南豫资绿色生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9)本公司于2022年向河南中豫洛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款项40,000,000.00元,借款日为2022年1月17日,于2022年12月已归还20,000,000.00元,剩余20,000,000.00元,尚未约定到期日。

3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35、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18棕榈02):债券代码为112646,期限五年,附第2年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为

6.48%;

2018年1月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设置担保的议案》,同意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责任范围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1月2日、1月3日、1月6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宣告18棕榈02在存续期内前2年(即2018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票面利率为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末,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3至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调整为5.90%。

该债券于2023年2月6日到期,期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9,901,785.71元,并于2023年2月偿还。

(2)本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9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833号)。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6日棕榈股份发行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棕榈01,债券代码:133118,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6.00%,债券期限:5年,担保人及担保方式:由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①棕榈股份以名下房产(坐落位置为上海纪元广场17楼房产)作价4302.45万元作为抵押物向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②棕榈股份以贵州棕润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212套房产作价13,792.01万元作为抵押物向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③棕榈股份以贵州棕兴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153套房产作价8,080.96万元作为抵押物向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④棕榈股份以名下房产(坐落位置为山东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中润世纪城写字楼)作价2,210.94万元作为抵押物向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⑤棕榈股份以其持有的梅州市梅县区棕兴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及派生的权益作为质押物向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⑥棕榈股份以其持有的《浦信棕榈邕江整治开发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项下投资22,995.99万元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及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向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36、租赁负债

37、其他非流动负债

期末其他机构借款及利息774,618,292.01元(其中本金773,630,000.00元,利息988,292.01元),形成原因如下:

(1)棕榈股份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款项650,000,000.00元,已归还250,000,000.00元,,余额400,000,000.00:棕榈股份作为融资主体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投资合同》,受托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起设立“平安-棕榈股份债权投资计划(一/二期)”,将募集之委托资金以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合同约定的投资项目。

1)为保证切实履行棕榈股份与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棕榈股份同意以其持有的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的61.22%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向中原豫资提供质押反担保。担保期间自棕榈股份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第一次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至因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三年。

2)为保证切实履行棕榈股份与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棕榈股份同意以其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中附件《质押财产清单》项下对应的应收账款评估作价75,714.41万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中原豫资提供质押反担保。担保期间自棕榈股份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第一次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至因承担保证责任最后一次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三年。

3)棕榈股份与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棕榈股份本次债权计划下本息全额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权计划的存续期至债权计划到期日后三年。棕榈股份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担保费,担保费按照每笔每年逐次收取,担保费(含税)每年按实际发行的债权计划总额的1%计算。

(2)本公司于2021年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款项700,000,000.00元,已归还500,000,000.00元,期末余额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本公司以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23-25层共3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3)本公司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款项173,630,000.00元,棕榈股份作为融资主体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投资合同》,受托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

起设立“百瑞富诚97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原投资)”,将募集之委托资金以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38、股本

39、资本公积

40、其他综合收益

41、盈余公积

42、未分配利润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44、税金及附加

45、销售费用

46、管理费用

47、研发费用

48、财务费用

49、其他收益

50、投资收益

本报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额12,920,271.01元,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棕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置所持有的花漾年华生态城镇发展(湖州)有限公司43.75%股权,处置价款43,750,000.00元,形成投资收益12,624,549.07元。

51、信用减值损失

52、资产减值损失

53、资产处置收益

54、营业外收入

55、营业外支出

5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5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其他综合收益。

5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期末受限账面金额包含本公司以子公司股权作为借款质押的账面价值金额103,963,400.00元。

(2)除上述资产受限外,公司为保证且实履行棕榈股份与豫资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棕榈股份同意以其签订的《项目收益权质押合同》中列示的预期收益评估作价79,661.24万元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质押反担保。

(3)除上述资产受限外,公司为保证且实履行棕榈股份与中原豫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棕榈股份同意以其签订的《项目收益权质押合同》中列示的预期收益评估作价96,004.3万元作为质押标的物提供质押反担保。

6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6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2023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棕榈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销。

(2)2023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棕榈建筑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注销。

(3)2022年12月,公司投资设立烟台棕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纳入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上海一桐呀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桐呀诺”)45.16%股权,本公司为一桐呀诺的有限合伙人,其普通合伙人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棕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一桐呀诺合伙人会议决议,一桐呀诺投委会成员5名,均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能够对一桐呀诺实施控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4.利率风险

5.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上市权益工具、债务工具投资、基金投资,公司以证券交易所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非上市基金投资,公司根据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估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非上市股权投资,公司采用自对手方处获取估值报价,或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包括现金流贴现分析、净资产价值、市场可比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这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可能基于对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不可观测输入值,不可观测输入值包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流动性贴现、市净率等。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以票面金额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财政厅。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业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4)关联方资金拆借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6)其他关联交易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除本“附注七、短期借款”、“附注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七、其他流动负债”、“附注七、应付债券”、“附注七、其他非流动负债”中披露的抵押质押担保事项外,还需在资产负债表日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为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支行借款人民币合计350,000,000.00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期限自2018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届满后两年。

(2)本公司为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中豫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省中豫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ZYWL-TZ-20201102)项下借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1,187.7万元所对应的义务及责任的履行情况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2021年,由于盛城投资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安排,其向中豫小镇申请对以上主债权进行展期,展期本金3,959万元,展期2年,即借款期限延长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3年8月3日。公司对盛城投资的担保期限相应调整,按照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对主债务的30%(即担保金额1,187.7万元)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

(3)本公司为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南省中豫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省中豫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908万元按30%持股比例对应金额部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172.4万元,担保期限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2021年盛城投资向中豫小镇申请对该笔借款进行2年展期,展期借款余额2,007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17日。公司该笔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进行相应调整,按照

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对主债务30%(即担保金额602.10万元)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

(4)本公司为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签订的10亿元债务本金借款合同的30%即人民币3亿元所对应的义务及责任的履行情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该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2023年盛城投资向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申请对该笔借款本金余额10亿元及资金占用费8111.11万元进行展期至2023年12月13日,本公司对其借款展期合同项下30%的债务调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两年。

(5)本公司为重庆棕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中豫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ZYWL-TZ-202010-07)项下人民币5,100万元借款所对应的义务及责任的履行情况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2022年由于重庆棕豫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安排,向中豫小镇申请借款展期1年,本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按照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包括提前到期或延长履行期限)继续对主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仍按借款本金余额的30%(即担保金额为5,099.98万元),担保期限为借款主合同届满三年内。

(6)本公司为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0020219917559549)项下最高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65万元提供最高债权额限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期限自2021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届满后三年。

(7)本公司为梅州市棕银华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0020229910216819)项下最高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15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期限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届满后三年。

(8)公司为上饶市棕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饶县支行的多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75,248.6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期限自2019年8月27日至2034年8月26日届满后三年。

(9)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三亚崖州湾南繁科技城绿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随后,公司与招标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1,854.28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确认设计收入35.33万元。(10)2023年5月,公司收到“濮阳市示范区总部大厦B座(第一标段)”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上海颐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本项目总投资35,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与招标方签署具体项目合同。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履约及保函事项: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为承接工程而出具的投标及履约保函、人工工资支付保函金额102,914,074.74元,其中到期未撤销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的保证金金额为97,590,053.74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承接设计业务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383,350.00元。

银行承兑汇票事项: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124,658,354.81元。其他事项: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存入施工用水保证金632,199.16元。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后无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5、投资收益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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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元重工:补充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1条件,于是委托唐思远持股,由唐思远直接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 274.00万股股票;(2)2019 年,唐思远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唐谊聪,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叶高明,因唐谊聪、叶高明不满足新三板合格投资者的要求,该等股份转让未进行证券过户登记,双方签署了《股份代持协议书》,并形成股份代持。https://xinsanban.eastmoney.com/Article/NoticeContent?id=AN202411221641023833&pageInde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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