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综合成因及对策建议
——基于婚姻市场假设理论视角
[关键词]农村大龄男青年;婚姻市场;失业理论;婚配困境
一、引言
二、文献回顾
(一)婚姻缔结市场假设的理论视角
(二)我国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单一机制”和“综合成因”
(三)婚配困境的负面影响和积极干预的必要性
三、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综合成因
根源于性别失衡的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题,随着时代变迁呈现出不同的内在演变逻辑。从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视角看,如果将择偶看成“市场”行为,目前日益开放的全国婚姻市场为何反而导致了更加集中的农村大龄男青年娶妻难问题?我国城乡婚姻市场差距较大,农村大龄男青年个体特征的差异性明显,婚姻供需匹配的复杂程度较高,这与劳动力市场有类似之处。在经济学范畴中,凡在一定年龄范围内一个人愿意并有能力为获取报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况,即认为是失业。失业跟随经济周期而波动称之为“周期性失业”,由经济结构的变化引起的失业称之为“结构性失业”,由个人因素找工作的暂时失业称之为“摩擦性失业”。借用劳动力市场中的失业理论对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进行分析发现,在婚姻市场中同样存在“周期性失婚”“结构性失婚”“摩擦性失婚”等不同情形,婚姻市场的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因素是造成农村大龄青年婚配困境的宏观、中观和微观性成因,而多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强化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问题。
(一)周期性因素
性别比例失衡、人口出生率下降等导致群体总量差额,决定了农村大龄未婚群体存在的长期性和客观性。在我国现行婚姻制度下,女性数量的绝对缺乏成为导致男性失婚的最根本原因。性别比例长期失衡叠加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加重我国女性适婚人口总量稀缺,男性人口“过剩”长期存在且呈规模扩大态势,必然导致部分适婚男性尤其是农村大龄男性陷入失婚困境。
(二)结构性因素
在婚姻梯度匹配和女性人口阶梯流动规律作用下,城乡和区域婚姻市场差距持续拉大,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婚姻市场持续“扩张”,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婚姻市场持续“收缩”,加重落后农村地区男性婚姻挤压效应,导致婚姻挤压向落后农村地区传导和集聚,引发区域性和集聚性的婚配困境。
婚姻梯度匹配规律造成婚姻市场的剩余群体。民间俗语“才女居闹市,牛郎守穷乡”,现实生活中女性通常会嫁给综合条件优于自己的男性,客观上会造成处于社会底层的男性成婚困难,成为婚姻市场中“滞销”的剩余群体。据研究,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普遍呈现“低收入、低文化、低自信”的特点。首先是经济收入低,据统计2020年贵州某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男性平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占40.1%,比例高于已婚群体17.1个百分点。其中47.4%的“光棍”家庭年均收入低于8000元,占比高于已婚家庭14.7个百分点。其次是受教育程度低,据统计农村大龄未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低于已婚男性,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50.4%,占比高于已婚群体18.2个百分点。最后是自信程度低。由于收入少、学历低、能力弱、不善交往等原因,农村“光棍”群体在婚恋过程中普遍不自信、不主动,导致其在适婚年龄难以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其中也有部分是由于身体、智力或精神等个体缺陷而造成的,但这部分群体占比很少,据调查近80%的大龄未婚男性身体健康、没有残疾。相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大龄男性甚至难有机会迈入婚姻市场的选择门槛。
人口阶梯流动导致女性资源城乡和区域配置失衡,加剧了农村地区适婚女性人口稀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女性向外迁移的人数和距离均大幅提升。其中农村女性的向外迁移基本上是从贫穷落后的农村地区流向城市或较富裕的农村地区,从西部偏远农村地区流向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而在外务工的大龄未婚男青年随着年龄的增加、外出打工机会的减少及外出择偶希望的破灭,大部分最终选择返乡,加剧了流出地本来就已经失衡的婚龄人口性别比。我国农村未婚男性分布呈现明显区域差异,2020年农村未婚男性占农村男性人口比重呈现出由东向西递增趋势,东、中、西部平均比重分别为18.75%、20.31%、22.19%(见图4)。根据全国百村调查数据,农村“光棍”发生率高的村庄大多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西部地区。根据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2019年调研数据,随着东部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问题得到缓解,而西部偏远落后农村仍然是该问题的“重灾区”。这种“梯级迁移”扩大了性别比构成的地域差异,加剧城乡和区域婚姻市场的差异和竞争,导致婚姻挤压现象高度集中在相对贫困落后的农村地区。
(三)摩擦性因素
四、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衍生风险及对策建议
从现实情况看,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既是个人家庭问题更是宏观社会结构问题,成因复杂,并积聚了多层次的衍生风险,很难自然消解,应全面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行综合治理、系统解决。
(一)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衍生风险
(二)现有治理体系存在“三类失灵”
多年来,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外力积极介入,尤其是现代婚介方式和婚姻治理体系的完善,为缓解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治理方式碎片化,缺少综合治理思路,存在明显的“社会失灵”“治理失灵”“政策失灵”问题。
首先,乡村变迁导致“社会失灵”,传统通婚圈功能式微,单纯依靠传统社会力量已难以解决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冲击,使得相对静态、稳定、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社会发生巨变,血缘、地缘、人情等乡土社会关系淡化甚至异化。传统向现代转型带来了乡土关系的消解,对于置身其中的乡土村民是一个漫长且艰辛的过程,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对农村青年婚配也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随着我国传统村落宗族力量的瓦解和村庄传统通婚圈的逐渐解体,村域熟人介绍和传统媒妁作用式微,加剧了农村男性的婚配困难。同时婚姻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和慈善力量等现代治理和社会服务元素,在现阶段乡村社会的作用发挥还非常有限。
最后,一定程度存在“政策失灵”,需要党政部门力量的合力推进。推动解决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婚配问题,是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各地也采取了针对性的工作举措,积累了一定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但深入来看,目前针对这一问题还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根本性的政策安排,没有明确的主责部门,尚未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力量较为分散,没有形成合力。许多地方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多、投入不足,没有将其纳入当地基层治理大格局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三)政策建议:综合治理、分类施策、系统解决
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的成因和影响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如不及时合理介入,将可能淤积成为影响基层稳定、乡村全面振兴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实施的“内梗阻”。因此要把这一问题上升到推动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战略高度来整体研究和系统解决。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困境处于私域与公域重叠的“灰度区”,政府在推进有关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职责边界,防止大包大揽和过度介入。
首先,应着力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改善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经济境况。一是大力推动农村本地和县域经济发展。各地政府应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落实推动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系列部署,为农村青年实现就近就业、增收提供机会和便利,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农村女性流失问题,逐步达到女性资源回流的效果。二是切实加强新时代新农村建设。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人居、交往和治理环境,拓展农村青年人际交往空间,科学引导农村自建房攀比风气有效转变。三是加大培训赋能,切实增强群体就业、创业竞争力。加强对农村大龄男青年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其文化素养和技能水平,切实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促进自主创新创业,鼓励其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社会经济条件。
其次,应加大政府的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构建解决婚恋问题的系统性方案。一是要进一步优化人口政策,着力解决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针对部分“重男轻女”观念严重的地区,加大“男女平等”观念的宣传普及。严厉打击性别鉴定机构,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因素,让生育回归到正常状态。二是构建围绕解决婚恋难题的一揽子政策。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围绕适婚青年婚育的普遍难题,研究出台和运用婚房补贴、购房资格或公租房政策、婚嫁消费贷等针对性政策工具,通过政策干预的提前介入,减少适婚青年因为非主观因素陷入失婚困境。三是进一步提升婚姻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水平。加强民政、乡村振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或组织的协同配合,强化婚姻政策和服务的引导支持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婚恋观、家庭观,积极搭建公益性、多元化交流交友平台。加强婚恋服务市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骗婚、假结婚、重婚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