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的管理,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之真正成为“学生之家”,特制定《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由学生处领导下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中心(下称“宿管中心”)管理。宿管中心负责公寓内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学生公寓住宿资源、安全检查、门禁管理、卫生检查、学生归寝考勤、宿舍违纪、学生离校、公寓思想文化活动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校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宿舍房源管理归宿管中心进行分配与调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宿舍房间及床位。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注册的各类全日制在校住宿学生以及经学院批准开办的各类短训班学生等。

第二章公寓住宿管理

第一条在校学生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在校内住宿,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住宿手续。

第二条公寓分配按男、女生分栋居住,宿管中心根据学生处提供的二级学院及班级名册安排学生宿舍。原则上按学生所在学院及班级相对集中进行安排。

第三条各类学生按学校财务收费规定按时缴纳住宿费,费用按学年收取。

第四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分配寝室入住,不得私自占用他人床位,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不得私自留宿朋友、异性及校外人员,不得私自在校外留宿,私自在校外住宿者如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第五条学生一经安排入住,不得私自调寝。需要申请调换宿舍(住宿资源允许条件下)的学生,须填写《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调换申请表》,按照学生申请调换宿舍流程办理,申请人应在批准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寝室搬迁。

第六条学生调整宿舍应确保家具完好无损,不得搬动家具、设备。

第七条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离校之日前按照退出宿舍流程到宿管中心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离校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清点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如损坏设备者应赔偿或维修好后才可办理退宿手续。

第八条因休学、退学、转学或其他原因需离校者,应按照退出宿舍流程及时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第九条已退宿学生需在三日内离寝,并将个人物品清理带走,不得再占床位和公用设施。因故三日内不能退宿者,应向宿管中心进行申请,最长不得超过十天。逾期未办理手续或滞留在宿舍的学生,学校可采取措施责令其离寝。空出床位由宿管中心重新分配。

第十条学生因复学、退伍等情况需要重新安排床位入住者,应提供复学申请表,按照学生入住流程到宿管中心申请分配床位。

第三章公寓内纪律、秩序管理

第一条公寓区设立值班室,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楼栋管理人员负责楼栋的日常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寓内设立接待区域作为学生接待亲属使用(特别是新生接待期间使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寓内的基础设施或新增服务项目统一由学校统筹安排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寓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寓内的学生必须共同维护公寓内的正常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重视公寓治安工作,共同创造健康、文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条严禁学生组织和煽动闹事;严禁策划、组织和指挥打架、肇事和群殴;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学生的一般违纪行为由宿管中心处理,如发生盗窃、斗殴等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宿管中心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七条学生公寓只供本校学生居住,男、女生不得互串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异性,违者根据《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下称《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休息,上课期间不得在寝室滞留,不得有喧哗、踢球、打球、打闹、嬉戏等影响他人学习、安全、休息的行为。

第九条自觉爱护公寓区绿化,不得在小区内折花移木、进行踢球、打球等易损坏公物或影响他人安全的活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第十条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等;公寓走廊、楼梯、消防通道不得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等,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第十一条在公寓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赌资赌具,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烧饭、喝酒,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从事经营活动,违者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不服从教育管理,不尊重工作人员劳动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动手殴打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及工作人员的,给予从重处理。

第十四条宿舍区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点蜡烛。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警告处分。凡违反规定引起严重后果者,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擅自占用空床位和调换宿舍。违反者责令搬回并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自觉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断水,如有违反,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水电管理办法》执行。不得向洗手间、厕所、排污道口倾倒杂物。凡造成公寓内排污管堵塞的,原则上由本寝室负责疏通。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调整时,学生不得移动原宿舍的家具、设备。家具、设备如属正常损坏,应报宿管中心,派人员修复。人为损坏家具、设备者,一切费用由事主承担。如发生责任难以分清,由寝室居住者共同承担。对故意损坏寝室内部设施的,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大胆揭发违纪行为者、在公寓区内的好人好事者、对公寓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宿管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章公寓内务卫生管理

第一条学生公寓卫生行为规范:

1、寝室垃圾桶必须有塑料袋、垃圾丢桶内,严禁向走廊、窗外丢、倒任何杂物;

2、被褥必须折叠规范,放床左边,被单铺放平整、枕头摆放一致,蚊帐理顺;

3、书籍、漱口杯、碗、皂盒(放书架上)、盆子(放床下)、毛巾(放毛巾架上)、鞋(放鞋柜内)等整齐置于规定位置且方向保持一致;

4、毛巾架、清洁工具(放阳台左侧)、暖瓶(放阳台右侧)、凳子(放书桌下)等整齐置于规定位置;床架,桌椅书架、鞋柜等无灰尘、无污迹、无异味;

5、室内一律不得挂衣服、鞋袜、被单等,暂不使用物品收存柜内;

6、严禁乱贴、乱画。

7、值日生保持地面、四壁、衣柜顶、门、窗框、玻璃、灯具等公共区域无灰尘、无污迹、无异味,公用拖帕应洗净放回洗手间并挂好、按时将垃圾桶放走廊保洁员清理。

第五章公寓安全管理

第一条楼栋管理员加强经常性的巡视,建立会客制度和来访登记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公寓,除执行公务外,严格控制异性进入公寓。并依托公寓学生自治组织,建立学生干部巡查、督察队伍,构筑安全防范网络。

第二条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或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违禁违规电器,严禁使用电热毯、电取暖器等有安全隐患的用品;严禁私拉乱拉网线、电线,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及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枪支、铁棍等。如有违犯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条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打架斗殴、酗酒、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等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如有违犯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靠右行,不得拥挤,不得在楼梯及过道打闹、追逐,严禁擅自攀爬宿舍门窗、阳台及顶楼,严禁男女生相互串寝室;违犯上述条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

第六条学生的贵重物品自觉到宿管中心登记,学生本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加强防盗意识,不得在寝室内存放大额现金,物品一旦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学生不得随意泄露存折密码。个人箱、衣柜应加锁防范,同时做到人离开就关门,锁门。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外加锁。

第七条自觉遵纪守法,爱护网络设施,不得私接网线,不得在网络上传播黄色、反动等不健康、不安全信息,严禁传播、从事宗教迷信活动。违者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条学生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宿舍安全规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堵占宿舍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逃生窗口;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灭火器、消防设施,宿舍内严禁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法规、条例等行为。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严禁在公寓内及宿舍阳台窗户外檐或楼体外晾晒衣物,放置、悬挂、粘贴其他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物品。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学生有义务及时劝阻、制止、举报有损宿舍安全和扰乱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或报告工作人员到场处理。

第六章公寓内奖励

第一条宿管中心根据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情况设立“月文明寝室”荣誉称号,每月根据《月文明寝室评比办法》有学生申请,填写文明寝室申请表,由宿管中心进行最终评比,并对文明寝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学生公寓每年于10月开始举行“学生公寓文化节”系列活动,根据活动参与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个人与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寝室长及校宿管会学生自治组织参与宿舍管理情况,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每年将评选出优秀学生工作人员并给予奖励表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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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办法发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277941
2.校内住房管理办法梯间的清洁和畅通,不得在上述地方堆放杂物和家私。如因个人用 水用电用火不当给他人造成重大财产经济损失的,根据客观实际, 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6.严禁在公寓内饲养家禽和宠物,一经发现劝其处理,劝其不 - 4 -听的,后勤服务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第九条 处罚 ...https://www.jyvtc.edu.cn/hqfwzx/492787/836895/index.html
3.宿舍纪律管理制度(精选20篇)8.违反《规则》第10、11条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有爬墙、爬栏杆行为者,每次给予记2次过处分;在宿舍区带头燃放鞭炮或起哄者,给予留校察看一个学年的处分。 9.违反《规则》第12条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10.违反《规则》第13条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带凶器者将强令转学离校。 11.违纪者若不听从管理人...https://www.hrrsj.com/wendang/qitafanwen/778509.html
4.加强宿舍管理的必要性(通用8篇)1、房间内严禁乱贴乱挂,床铺、地面要整洁。 2、严禁乱拉、乱接管线,严禁宿舍内做饭。禁止使用电褥子...4、宿舍内严禁喝酒,打扑克、麻将、赌博,喂养宠物等。 5、严禁私自调换宿舍,各房间固定床位后严禁私自...进行抽查,加强日常监督,杜绝一切禁用电器和危险器具(尖器、刀具、棍子等)带进宿舍,一经发现,没收并...https://www.360wenmi.com/f/fileim2vep57.html
5.南雅中学校规校纪4、严守门卫制度,进出校门主动出示证件,有特殊情况外出请先向班主任请假,在班主任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方可出入校门,并按规定时间按时返校;不强行出校或爬围墙出校,未经允许不带客人来校。 5、各种球类运动要在规定的专用场地进行,不在教学楼、食堂、公寓楼内打球。 6、 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请吃,节约用...https://www.zgsm123.com/senior/school_rules-107380.html
6.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2017年修订) 川信职院学〔2017〕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有关法律、法...https://xxgk.scitc.com.cn/content-6248-b63fccd22a2f4dc48885e947739adf93.html
7.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6篇(全文)第一是组织同学学习的能力。在课前,协助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如点名发放练习本,将教具送到教室,擦黑板,组织学生把摆放整齐等;在课内,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订正、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将信息反馈给教师,或辅导后进生;在课后,组织学生复习,布置自主作业,帮助教师组织好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各种兴趣。https://www.99xueshu.com/w/filejebu32d1.html
8.小学生宿舍的规章制度(通用19篇)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小学生宿舍的规章制度6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https://www.fwsir.com/fanwen/html/fanwen_20220421085159_1756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