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按胡先生目前的状况不再符合计生规定,但他是否做节育手术是他自己的权利,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计生小组有权给别人强行做结扎手术。所以,该地的做法无疑侵犯了胡先生作为公民的个人选择权。强行给他做结扎,是计生管理极不人道的野蛮粗暴。强行结扎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0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但在34条中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把“提倡”变为“强制”,这不是误读政策,而是故意歪曲。
虽然胡先生被强行结扎时是否受到推搡和殴打,还有待调查,但依常识不难推断,如果一个壮年男子,别人强行给他做节育手术,而他又极不情愿,那么双方的肢体冲突在所难免。因此,被“强行按上手术台做了结扎手术”之前的多次暴力恐吓,也就顺理成章。在单独两孩政策推行的过程中,基层部门非但没有更多地担当服务角色,却还想抓住权力的尾巴,强制群众就范。选择何种避孕措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肆意侵犯该权利,实在令人费解。在依法治国的当下,还有如此野蛮粗暴的管理存在,不禁令人感到悲凉。
事实上,当地称强行结扎手术合规,却拿不出任何依据。国家法律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本人不愿意结扎可以被强制执行”的规定。因此,没有法律依据的强行结扎,就涉嫌违法。正因为强制结扎既不合理,更不合法,所以,我国所有省份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没有“强制结扎”这方面的要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某些基层计生组织中的“歪嘴和尚”们,总是故意把“经”念歪。虽然计生政策是国策,但“结扎自愿”变成“强行结扎”,就使政策变味儿,严重侵害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属于当地政府管理的计生部门,绝不能执法犯法。
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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