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表示,2月8日晚上7点左右,当时自己在朋友的家里,计划生育小组的人突然进来把胡先生带到当地镇政府。到达镇政府后,计划生育小组的人要强行给他做结扎手术。在被扣押过程中,曾遭到对方的“多次暴力恐吓”,然后被“强行按上手术台做了结扎手术”,在此过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殴打和推搡。
胡先生表示,他被计划生育小组带走后,家人便报了警。但警方来后却将胡先生的妻子和儿子带走,并告诉胡先生如果不做结扎手术,就要以扰乱办公场所为由进行15天的治安处理。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结扎手术是在一间办公室内进行的,并非是在正规的医院。胡先生提供的一份做手术开的票据,上面盖有“镇雄县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章印。
据悉,胡先生的老家在云南镇雄,户籍在2015年就迁移至四川宜宾,共有两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两子一女,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结扎手术,并且缴纳了计划生育罚款,后来两人在2010年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法院判决前妻带两个孩子,胡先生带一个。2013年胡先生再婚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子。
强制结扎合法吗
虽然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政策与法律之间总是有很多冲突和矛盾。从法律上讲,强制结扎破坏了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是违法行为,但施行计划生育的国策,又以避孕为主。可避孕有很多种方式,未征得他人同意强行做结扎手术无疑是恶劣的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公民有权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任何强制公民结扎或上环的法律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