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提要:办单独两孩准生证和结扎,本来是两回事,但是一些地方却生生将两者捆绑起来,惹来骂名。
选择避孕措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这样的权利也敢肆意侵犯,足可见简单化、粗暴化的管理“风格”。
办单独两孩准生证和结扎,本来是两回事,但是一些地方却生生将两者捆绑起来,惹来骂名。
有新快报报道为证:广州市海珠、番禺、白云、越秀、从化一些街区的居民向新快报记者投诉称,拿材料去居委会申请办理“单独两孩”准生证时,却被要求签订结扎协议,承诺生完二胎后必须结扎,不然不发准生证。
一种可以预见的情况是,“被结扎”的人多了,就会给某些机构带来直接或隐性的收益。权力寻租也有很大的可能沉滓泛起。这是决不能被允许的。
论法律,我国至今尚无任何强制公民结扎或上环的法律法规;论规定,“省市并无这样的硬性要求,难道我们不能选择其他避孕措施吗?”不想结扎的市民据理力争。
这种“纠正”有必要,但不能绕过教训。
按理说,就一项政策进行的培训,应在政策实施之前就已经完成。此时才补上培训课,证明当地准备工作存在明显缺失。这也为“下面”的乱来制造了“机会”。
此时的“补课”,不知道算不算“亡羊补牢”,但可以肯定,“硬性结扎”已经形成一股歪风,仅是“培训”了事,怕是补不好“牢”的。
换句话说,“程序补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好政策被人为扭曲的深层原因进行反思。
有官员解释,由于各居委会、街道工作人员较多,不能排除个别人员有操作偏差。另有说法称:“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广州市计生部门对此类问题并未作出详细解释,因此可能个别居委会、尤其是村委会的计生工作比较严格。
“计生工作比较严格”的说法更是随意“贴金”。
说到底,强推“选择题”,目的还是想显示行政力量的存在,无非是对已经被简、放的权力留恋再三。
如果不是市民投诉,媒体曝光,这一行径也许就会“正常化”。而“上面”的态度模糊、规范滞后,难免会被看成是一种“默许”。这才是最需要警惕的地方。